【招标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见知现金流尽调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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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见知现金流尽调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见知现金流尽调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内容
采购见知现金流尽调系统
五、拟采购供应商名称:见知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见知现金流尽调系统商用化时间最早,技术成熟度与行业积淀领先,并且市场占有率行业第一,落地案例丰富且认可度高,已构建覆盖不少于28个细分行业的专属流水分析模型,可实现差异化、精细化解读。并且此系统是市面上唯一具备流水数据与人民银行中小企业资金流报告交叉校验分析能力的产品,是国家金融风险监控中心隐私计算平台唯一签约第三方,数据验真具备权威性,拥有多项国家授权专利证书,具备核心技术专利壁垒,客观上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可实现同等替代。
七、合格响应方资格标准:受邀请的合格响应方。具体要求如下:
1.通用资格条件: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应没有处于停业、歇业、重整、破产清算状态,没有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5.1)提供2025年6月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提供2025年6月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3年6月1日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注:民生银行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响应方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中国执行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截图,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查询方法详见采购文件内说明。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方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八、公示期: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7日,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代理机构,书面文件包括:
Ø<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Ø<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Ø< 异议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Ø<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意见(如有);
Ø< 若异议材料通过审核,能够准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非不可抗力不得放弃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否则将被列入采购方不良供应商名录);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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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ewei@ccbe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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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ulina2@cmb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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