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ID3999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保障设备购置项目窗帘及类似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7-18

【招标公告】[ID3999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保障设备购置项目窗帘及类似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诚天安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保障设备购置项目窗帘及类似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ID3999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保障设备购置项目窗帘及类似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10826210200057974-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ID3999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保障设备购置项目窗帘及类似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16 15:51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xxgg/qjzbgg/2026/7/77a6a5e1b92546349294d60bd07f7f5b.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合同金额 t分期付款:
合同签字盖章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并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合同款;在货物到货且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向乙方支付尾款,尾款占合同总价的70%;如在2026年9月25日前不能到货,乙方需在9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未到货物总价70%的银行保函,甲方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向乙方支付尾款。
更正后: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合同金额 t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首付款,货物全部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具体付款进度以财政实际拨款金额为准),剩余尾款甲方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向乙方支付。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6-07-17 12:3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翠微学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天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东域大厦B座26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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