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宁街道生活垃圾封闭式智能桶站采购及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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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发信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宁街道生活垃圾封闭式智能桶站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宁街道生活垃圾封闭式智能桶站采购及安装项目比选公告(招标编号:GNJD-BX202600602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宁街道生活垃圾封闭式智能桶站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5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 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能化垃圾分类全封闭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含布线接电)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宁街道生活垃圾封闭式智能桶站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宁街道生活垃圾封闭式智能桶站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 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 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 110 号华信大厦 705 房间;售价:人民币 200 元,文件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石景山区华信大厦 707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华信大厦 707 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NJD-BX2026006029
2.项目名称:广宁街道生活垃圾封闭式智能桶站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比选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9.5 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49.5 万元。
5.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宁街道生活垃圾封闭式智能桶站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包预算金额:49.5 万元
(3)数量:1 项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智能化垃圾分类全封闭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含布线接电)(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所有相关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比选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 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 110 号华信大厦 705 房间。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 200 元,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2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华信大厦 707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8 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9 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 号、财库<2008>248 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5)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6)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7)执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4 号);8)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
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10)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
2. 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经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 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 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 10 号(京能热电厂内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发信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4 号楼 4 层 4122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901023580@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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