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发票及财务电子化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9月11日)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9-12

【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发票及财务电子化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9月11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发票及财务电子化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光大银行发票及财务电子化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9月11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发票及财务电子化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发票及财务电子化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TC2509097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项目性质:服务 数量:一项 实施地点:北京 招标内容:财务电子资料管理系统实现财务资料共享,提高会计归档流程的敏捷精益,加强集中管控,防范财务风险,降低归档成本,进一步推动财务人员转型工作。发票管理系统紧随国税总局乐企和数电票新政策,完善系统数电发票、进销项乐企连接相关功能;对接行内业务系统将开票申请流程前置化;优化进销项业务功能提高数电发票的开票和交付效率;优化进项发票查验和认证功能,提升管理效率。 合作期限:有固定期限,3年。 中标人数量:2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8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即: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1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16)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财务管理领域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数量达到5家(含)以上时方可开标。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发售标书为网上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完成购买。如遇问题请在网站“帮助中心”中查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所需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扫描成1个PDF上传)-待审核通过后(上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费发票请联系网站索取,平台服务费一旦支付不予退还,请投标人在付款前仔细阅读提示,特此告知。)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近3个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3个月的(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8月)“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8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          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财务管理领域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须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收取。);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全部改为平台购买(详见招标文件发售及附件特别告知)。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因进入大厦须门禁卡(请到大厅前台咨询),为避免递交文件迟到,请预留出充足时间到达开标地点。请乘坐东侧电梯,出电梯后可见中招公司前台接待及LED显示屏,具体会议室号请开标前提前在LED显示屏查询)。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ntcitc.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    编:10003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07A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010-61954190
电 子 信 箱 :cntcitc9@cntcitc.com.cn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
账        号:35000188000212869
 
附件: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010-62108037。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5点。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标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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