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庄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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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上庄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上庄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2508-HXTC-IF156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庄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74.17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
写《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含实施方案、季度报告表、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等)》,及时报送水
行政主管部门。资金来源:部门年度预算,已落实。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工后10个工作
日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设施
完工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庄。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占本项目预算金额比例:0.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采购份额中有0.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属性:服务;
本项目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得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同一分包的响应活动;
(5)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响应;
(6)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7)是否接受进口货物投标详见上表。进口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
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标的,仅适用于属性为货物的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采购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6日09 时00分到2025年08月28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
的获取采购文件,请按以下注意事项操作。(1)请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后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及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
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3)请供应商一律使用单位对公账号汇款,汇款时务必备注
项目编号及包号,如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1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1会议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
1.1供应商不得拆包响应。
1.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响应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响应。供应商在
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响应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
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供应商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响应。
1.3进口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外的货
物。
1.4响应文件请于比选当日(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比选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1.5供应商如派授权代表参与比选仪式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应携带身份证。进入比选场所,
与会人员应遵守大厦管理规定,配合大厦检查完成进入手续。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化营商环境、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
用信用记录结果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已在/发布。
4.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5.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
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 标书款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账号: 2000006227490010615338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创新园81号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ongxintiancheng@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旱众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凹/ 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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