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中国联通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集中采购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中国联通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集中采购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中国联通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集中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2025年中国联通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电子形式)。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21-04-04A-2025-D-F-C17639。
2.2 项目概况:为满足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相关需求,启动本次集中采购。
2.3 交货地点:全国31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2025年中国联通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集中采购。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Web应用防火墙(WAF)共计376台,其中:典配1-10G设备338台、典配2-6G设备38台(各典配模型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2.7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营业执照:
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3 资质要求: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所投全部机型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由被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或安全测试报告。
注:须提供上述要求的销售许可证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4 技术测试要求:申请人所有投标产品须参加《2025年中国联通IPS和WAF集中采购项目测试公告》(ND12102506000058)且WAF产品测试通过,须提供测试通过证明。申请人所投产品应为全部典型配置的产品,只提供其中部分典型配置产品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3.5 服务能力要求:申请人须承诺具有以下能力(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1)满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运营要求,且有能力组建运营专职支撑团队;
(2)具备向联通总部、31个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6 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3)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4)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8 其他要求:
(1)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2)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部门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3)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本次集中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6)本次集中资格预审 不接受 代理商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3.9 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5)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1.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7日23时30分至2025年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申请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2)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在发售时间内,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入【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报名单位联系人信息并【保存】。后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点击勾选参与的标段,点击【投标→购标→立即结算→沃支付】,输入支付账号、密码进行支付操作。
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沃支付官网:https://epay.10010.com/wop/index);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3)支付成功后可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进入到项目页面后点击【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
5.1.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
6.2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6.2.1 申请人须在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申请人无法上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上传文件)。若申请人无法上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6.2.2 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上传。如申请人在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未在系统中上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上传的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 逾期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6.3.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
邮 编:100033
联 系 人:刘女士、张先生
电 话: 18500665359、010-6650497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www.chinaunicom.com.cn
开户银行:/
账 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
邮 编:100080
项目负责人:陈鑫
联系电话:15611802231
电子邮件:chenxin1@gcbidding.com
网 址:www.gcmc.cc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7443900182600025162
行政监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异议:陈鑫 chenxin1@gcbidding.com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2025年中国联通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电子形式)。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21-04-04A-2025-D-F-C17639。
2.2 项目概况:为满足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相关需求,启动本次集中采购。
2.3 交货地点:全国31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2025年中国联通Web应用防火墙(WAF)产品集中采购。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Web应用防火墙(WAF)共计376台,其中:典配1-10G设备338台、典配2-6G设备38台(各典配模型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2.7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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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营业执照:
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3 资质要求: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所投全部机型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由被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或安全测试报告。
注:须提供上述要求的销售许可证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4 技术测试要求:申请人所有投标产品须参加《2025年中国联通IPS和WAF集中采购项目测试公告》(ND12102506000058)且WAF产品测试通过,须提供测试通过证明。申请人所投产品应为全部典型配置的产品,只提供其中部分典型配置产品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3.5 服务能力要求:申请人须承诺具有以下能力(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1)满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运营要求,且有能力组建运营专职支撑团队;
(2)具备向联通总部、31个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6 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3)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4)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8 其他要求:
(1)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2)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部门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3)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本次集中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6)本次集中资格预审 不接受 代理商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3.9 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5)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1.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7日23时30分至2025年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申请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2)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在发售时间内,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入【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报名单位联系人信息并【保存】。后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点击勾选参与的标段,点击【投标→购标→立即结算→沃支付】,输入支付账号、密码进行支付操作。
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沃支付官网:https://epay.10010.com/wop/index);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3)支付成功后可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进入到项目页面后点击【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
5.1.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
6.2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6.2.1 申请人须在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申请人无法上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上传文件)。若申请人无法上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6.2.2 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上传。如申请人在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未在系统中上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上传的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 逾期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6.3.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
邮 编:100033
联 系 人:刘女士、张先生
电 话: 18500665359、010-6650497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www.chinaunicom.com.cn
开户银行:/
账 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
邮 编:100080
项目负责人:陈鑫
联系电话:15611802231
电子邮件:chenxin1@gcbidding.com
网 址:www.gcmc.cc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7443900182600025162
行政监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异议:陈鑫 chenxin1@gcbidding.com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