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一期、二期2025年度环保自行检测、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和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7-02

【招标公告】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一期、二期2025年度环保自行检测、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和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一期、二期2025年度环保自行检测、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和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一期、二期2025年度环保自行检测、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和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5-047
2.项目名称: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一期、二期2025年度环保自行检测、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和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64.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01
标的名称: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一期、二期2025年度环保自行检测、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和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维保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64.2
数量:1项服务
简要服务要求:服务单位须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一期和二期开展环保自行监测。负责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和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耗材更换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负责协助甲方进行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事件处置等工作。
注:本项目共1个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包,不允许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投标人不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和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为准);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京建安B本)。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
3.领取方式:
3.1现场领购: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办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内容需包含其办理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等手续,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驾驶证其中一项)原件及有效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自然人参加招标的,上述资料仅需签字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
3.2非现场领购:
(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要求同现场领购)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同现场领购)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要求同现场领购)有效页的扫描件至本公告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cby_zcb@163.com),邮箱接收资料的截止时间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发送后请立刻致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项目联系方式),确认资料符合要求后投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原件寄送至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处(一切资料的寄送邮费由投标人自理,不接受到付),招标文件纸质版将通过顺丰标快到付的形式交付。
注: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2)如自然人参加招标的,上述资料仅需签字即可。
(3)缴费方式:公对公汇款,个人汇款无效(除自然人参加招标外)。
注:采用转账形式的,请在附言或备注栏中标记“HCZB2025-047-WJF”字样。
4.售价:300元/本,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6]2862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5〕297号等。
2.本公告在中国财经报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3号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
电话:010-8191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
联系方式:李一村
电话:15810122626
电子邮箱:hcby_zc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一村
电话:1581012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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