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站机电01标项目经理部_智能运维系统_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6-11

【招标公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站机电01标项目经理部_智能运维系统_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站机电01标项目经理部_智能运维系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站机电01标项目经理部
智能供电运维系统询价公告
第一部分   项目情况介绍
一、建设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站机电01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站机电01标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范围为西起北运河东岸,东至东六环外路县故城遗址区,北起京哈南侧路,南至杨坨中路、杨坨一街的区域一并纳入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实施范围。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范围内工程内容包含:2 条城际铁路工程(城际联络线、京唐城际)、3 条轨道交通工程(新建 M22 线(平谷线)、新建 M101线、改造既有 M6 线)、东西接驳场站及地下联络道路、枢纽配套自行车停车场工程、地下公共服务空间、市政配套设施、综合交通枢纽配套 及周边配套道路与市政管线工程等其他工程。
 
第二部分   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
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6、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二、质量要求
1技术规格书:详见副中心枢纽工程铁路部分变配电所智能运维系统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
2本合同下交付的合同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三、验收要求:
满足用户需求书和国家规范的要求
四、结算与付款要求
1、报价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并在询价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名。并按照要求在平台进行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当询价报价中出现异常的报价或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成本时,经询价单位评审,认定为不合理报价的,该报价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银行汇款或履约保函。按结果公示公布的指定帐号汇款或提供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3%。最高限额30万元。
2、结算付款
(1)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于合同生效后,卖方提交如下单据后三十(30)天内,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与本次支付金额等额的收款收据;
(2)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在第一批货款结算中扣回,如第一批货款买方未扣完前期已支付预付款,可在下批货款中继续扣回,依此类推直至扣减完买方已支付预付款金额为止。
3.2.2买方收到3.1.3所列的单据资料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作为支付的依据,结算时,在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60天内,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向卖方支付到货款的80%(买方收到业主计价款2个月内),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到货款的97%,剩余3%货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4个月。
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买方有权使用票据(包括不限于中国铁建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云信、E信、铁建银信及其他金融机构供应链产品)进行款项支付,卖方应视同现金拨款无条件接受并合理使用,因卖方在票据到期前贴现发生的贴息等财务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3.2.2卖方已知晓并接受买方财务付款审批流程,卖方应为买方正常提单、审批预留合理的时间,因卖方给付发票不及时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买方当月无法走完付款审批流程不能付款的,不属于买方违约,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
五、询价时间:
1、询价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8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6时00分。
2、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6:00;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7:00。
3、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6:00。
4、报价文件要求
4.1此次参与报价厂家需在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系统中完成询价单线上报价(报价相关要求详见平台),并制作电子版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联系电话”。
六、需求一览表(详情见下表)。
七、询价工作答疑
电话:010-51883007/18611029675
 
物资需求一览表(智能供电运维系统)
招标编号:CRCC-16J-DQHXJ-202503(JC)-001
包件号:BJFZXZN-01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数量
交货
收货人
交货期
交货状态及条件
备注
单位
地点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站机电01标项目经理部
智能供电运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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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市通州区副中心交通枢纽站
田嘉鹏
需求时间起至完工
符合相关标准,验收合格,落地交货

1、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为签订合同时参考,不能作为供货依据,供货数量以甲方的签收单据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时间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卖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3、本合同单价为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卸车地点车板交货落地后的含税单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技术指标满足招投标时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要求。
5、本合同以不含税单价为基础计算,所开发票不含税单价与本合同不含税单价一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随国家税率调整进行调整。
6、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费、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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