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9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中标候选人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1-11

【招标结果】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9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中标候选人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北京金住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9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94地块R2二类居住 用地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1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303-694地块 R2二类 居住用地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报价: 237.179354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报价: 237.179354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报价: 237.179354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钱晓璐/; 中标候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丁子熙/; 中标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博文/;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已响 应; 中标候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已响应; 中标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已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经授 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送至招标代理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 楼A座15 层,联系人:沙鹏,联系方式:13552161745。 三、其他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以此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报价: 237.179354 万元,履行期限: (1)保险合同有效期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10年保险责 任期间届满之日止。保险期间,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责任期间届满之日止。 (2)TIS工作及服务期: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满两年之日止。 (3)保险责任期问:保险赔偿责任期间,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自保险单载明 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等待期届满之日起算,至保险责任期间届满之日止。 (4)等待期:自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之日止。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报价:237.179354 万元,履行期限: (1)保险合同有效期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10年保险责 任期间届满之日止。保险期间,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责任期间届满之日止。 (2)TIS工作及服务期: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满两年之日止。 (3)保险责任期间:保险赔偿责任期间,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自保险单载明 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等待期届满之日起算,至保险责任期间届满之日止。 (4)等待期:自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之日止。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标报价:237.179354 万元,履行期限: (1)保险合同有效期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10年保险责 任期间届满之日止。保险期间,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责任期间届满之日止。 (2)TIS工作及服务期:指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满两年之日止。 (3)保险责任期间:保险赔偿责任期间,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自保险单载明 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等待期届满之日起算,至保险责任期间届满之日止。 (4)等待期:自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之日止。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金住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大洋路168号院内一层104室 联系人:吕工 电 话:010-839285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A座15层 联系人: 沙鹏 电 话: 1355216174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D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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