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青岛9号线3工区项目钢板租赁询价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青岛9号线3工区项目钢板租赁询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十一局青岛9号线3工区项目钢板租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9-QD92-XJ-2024-21
公司:
因 青岛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 青岛地铁9号线03工区项目部 拟租赁一批钢板(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能力证明材料、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现场清点数量验收。租赁物进场交付时,双方在指定交付地点共同清点租赁物数量,按清点结果确认租赁物数量;如出租人因故未到现场清点数量,则以承租人确认的数量为准。出租人多发或误发的租赁物,承租人不予结算。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且必须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钢板平整度9成以上新,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退场处理,影响施工的后果自负。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指定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1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30 %租赁费, 3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60 %租赁费, 6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95 %租赁费,剩余租赁费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9 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地铁快信、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租赁往返运费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时由出租方装车,承租方卸车;退租时由承租方装车,出租方卸车,禁止使用随车吊。需随车配备4个钢板夹卸车用。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方:孙伟 电话:15563966917
采购组织:许栋 电话:18119606222
需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QD92-XJ-2024-21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QD92-XJ-2024-21 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QD92-XJ-2024-21 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章)
2024年11月 日
询价编号:ZT1109-QD92-XJ-2024-21
公司:
因 青岛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 青岛地铁9号线03工区项目部 拟租赁一批钢板(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备注 |
1 | 钢板 | 40mm*2m*6m | 平方米 | 432 | 项目指定位置 | 36块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能力证明材料、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现场清点数量验收。租赁物进场交付时,双方在指定交付地点共同清点租赁物数量,按清点结果确认租赁物数量;如出租人因故未到现场清点数量,则以承租人确认的数量为准。出租人多发或误发的租赁物,承租人不予结算。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且必须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钢板平整度9成以上新,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退场处理,影响施工的后果自负。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指定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1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30 %租赁费, 3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60 %租赁费, 6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95 %租赁费,剩余租赁费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9 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地铁快信、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租赁往返运费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时由出租方装车,承租方卸车;退租时由承租方装车,出租方卸车,禁止使用随车吊。需随车配备4个钢板夹卸车用。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方:孙伟 电话:15563966917
采购组织:许栋 电话:18119606222
需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QD92-XJ-2024-21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QD92-XJ-2024-21 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QD92-XJ-2024-21 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租用时间 (天) | 日租不含税单价 | 增值税 税率 | 日租含税单价 元 | 不含税 合价/元 | 含税合价 元 | 备注 |
A | B | C | D | E=C*(1+ D) | F=A*B*C | G=A*B*E | |||||
1 | 钢板 | 40mm*2m*6m | 平方米 | 432 | 150 | ||||||
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承兑票据由供方自行处置,需方不承担贴息费用。(必须填写)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章)
2024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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