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医院手术器械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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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某部医院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医院手术器械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CLF0224BJ00JG28B 三、项目概况:
物资 名称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最高投标限价交货时间交货 地点备注
某部医院 手术器械 采购详见技术 要求1123,729.00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完成安装调试及交 付使用(进口产 品3个月内完成安装 调试及交付使用)招标人 指定地 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 服务等价格。 3.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 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 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 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 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 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 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 证; (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证 明;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备案证明 复印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不响 应);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 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复印 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不响应);如所投产品 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时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 为不响应);(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 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六)自2023年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 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A座1202。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 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证 明;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下载中心”后下载 模版,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具体汇款账号如下:(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款”) 收款单位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9550 8802 1238 0600 134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 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 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A座1202。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 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lbj@chinapsp.cn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谢老师 办公电话:0429-3130637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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