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纯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议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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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纯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发布内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纯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议价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纯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获取采购项目需求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纯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8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采购数量:2套
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 项目费用包含设备款、运输及安装调试、培训、检测等所有费用。
3、 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问题要求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24小时内修复故障)
4、 中选人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的质保服务,确保水质达到规范要求,相关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5、 中选人须按照甲方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出具一次水质检测报告,保证-1F检验科和2F五官科的纯水设备水质分别满足中国国家实验室分析用水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和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用水标准要求(须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服务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服务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选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授权资质。
6、参选人须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饮用水批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项目需求文件
时间: 2024年 10月9日至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
方式:
1、 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需携带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业绩清单及简要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4、 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5、6条中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16日16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
五、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综保楼107室
联系方式:潘老师,82265370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纯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获取采购项目需求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北部院区纯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8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采购数量:2套
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 项目费用包含设备款、运输及安装调试、培训、检测等所有费用。
3、 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问题要求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24小时内修复故障)
4、 中选人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的质保服务,确保水质达到规范要求,相关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5、 中选人须按照甲方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出具一次水质检测报告,保证-1F检验科和2F五官科的纯水设备水质分别满足中国国家实验室分析用水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和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用水标准要求(须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服务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服务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选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授权资质。
6、参选人须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饮用水批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项目需求文件
时间: 2024年 10月9日至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
方式:
1、 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需携带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业绩清单及简要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4、 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5、6条中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16日16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保楼107房间
五、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综保楼107室
联系方式:潘老师,8226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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