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等4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JK16-W3132)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9-12

【招标公告】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等4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JK16-W313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等4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等4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K16-W313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等4项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16-W313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02
电子支气管镜

1
 
03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A

1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B

2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供应商可根据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响应,并按包分别编制报价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报价,制作几套报价文件,所有包相互独立),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5.项目编号根据所投包号可填写为示例。例:第1包:2024-JK16-W3132(01),以此类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项目预算:01包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69万元;02包电子支气管镜:28万元;03包超微量分光光度计A:18万元、超微量分光光度计B:20万元;
3.本项目各包均分别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01、02包所报价设备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①生产商报价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代理商报价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以及代理(销售)授权书(授权链须完整)。
(六)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未注册的或经审查未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无效。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19日,每日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二)申领地点:
1、线下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盈坤世纪G座902A室;
2、线上报名地址: ***@163.com。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线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63.com。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的依据,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与报价截止时间一致)。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心官网(http://www.kjtsyxzx.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010-63727291
移动电话:***
传真:010-63781582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室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部门:吕参谋(010-66927030)
纪检部门:张干事(010-66927291)
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供应商掌握有关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监督部门反映。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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