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控机及附件采购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7-09

【招标公告】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控机及附件采购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控机及附件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控机及附件采购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CRSCU-20242001-XJ01
1.采购条件
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控机及附件采购询价项目(项目编号:CRSCU-20242001-XJ01)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工控机及附件(详见附件1 询价须知)
2.2结算方式:详见附件1。
2.3交货期:采购人以书面方式通知。
2.4交货地点:采购人以书面方式通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本次采购供应商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就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合格代理证明。
3.2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严重亏损情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供应商具有2021年至今相关行业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供应商应满足发出订货要求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3.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可视为项目报名成功
4.询价报名
供应商于2024年07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进行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可在网站下载相关文件。
询价文件售价:不收取。
5.询价响应
2024年07月17日10时00分开始至2024年07月17日12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内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通购网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平台访问或使用异常导致无法正常响应报价的,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协调处理。
6.3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D座
联系人:范宁   王超
联系电话:18010260363  18010269567
电子信箱:fanning1@crsc.cn
附件1: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配置参数
单位
暂估需求量
1
工控机
详见询价文件技术要求

90
2
附件-硬盘
适合工控机匹配的型号

1
3
附件-内存
适合工控机匹配的型号

1
4
附件-电源
适合工控机匹配的型号

1

注:以上为预估数量,按照上述内容签订年度单价合同,以年度采购实际数量为准。
付款方式:
(1)开箱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物总额的50%;(2)开箱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物总额的45%;(3)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该订单剩余尾款。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为现场交货价,含运输、包装、保险费、法定商检费、型式试验费和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费等。税率按照13%计算,不含税单价=单价÷1.13。若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如果供应商中标,接受采购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税款,对合同额进行相应调整。
(3)质保期自通过采购人货物开箱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4)本报价有效期至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年度框架合同。
(5)供应商承诺按照附件文本与采购人签订年度框架合同。
(6)平台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平台报价为准。
3、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平台响应。
4、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0(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供应商应从基本户转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账。
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行号:1051 0000 9022
户名: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6、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并有权拒绝未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
7、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8、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9、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10、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平台。
(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供应商应按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14、中标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本次采购的每包中标总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照下表货物采购费率下浮10%收取。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15、合同授予
(1)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确定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本次采购项目履约担保金额: 无 。
(2)签订合同: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框架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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