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总部】天翼云2024-2025年资源同步工具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比选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总部】天翼云2024-2025年资源同步工具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比选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翼云2024-2025年资源同步工具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翼云2024-2025年资源同步工具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比选
资格预审公告
1.比选条件
天翼云2024-2025年资源同步工具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比选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09-02-04D-2024-D-A07250。
2.2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天翼云2024-2025年资源同步工具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2.3项目性质:服务比选,资格预审。
2.4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5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2个单项含税合同销售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含)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灾备服务或灾备服务对应的配套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注:须附申请人业绩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对应订单,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应能逻辑清晰地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需求说明或技术方案或配置清单等内容明确体现出合同标的内容,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2配套软件资格要求
配套软件应是成熟稳定的软件,申请人须提供配套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人名称须为申请人。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3关键能力指标要求
3.4评价检测
3.4.1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评价检测结果将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及比选阶段评审的依据之一。未按比选人要求参加评价检测或测试项目中任一A类测试项未通过测试或B类项通过率小于70%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2申请人须在收到比选人测试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将测试软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评价检测发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测试软件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参选。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比选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比选。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30分至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院A3楼
联系人:***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6号楼北发大厦B座三层3011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6日
资格预审公告
1.比选条件
天翼云2024-2025年资源同步工具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比选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09-02-04D-2024-D-A07250。
2.2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天翼云2024-2025年资源同步工具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2.3项目性质:服务比选,资格预审。
2.4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规格 | 版本 | 预估采购数量 | 框架协议有效期 |
1 | 主机容灾服务 | 为用户的业务系统提供实时容灾复制、高可用切换及快速恢复。 | 虚拟机版 | 22个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参选人框架协议份额上限(以先到达时间为准)。 |
2 | 持续数据保护服务 | 不间断数据保护与恢复软件,Windows或Linux客户端,提供实时数据同步,持续数据保护功能。 | 虚拟机版 | 22个 | |
3 | 双活数据库复制服务 | 数据库灾备软件,提供基于事务的数据库实时复制功能,灾备端可用于数据查询,并能方便快捷地进行日志管理及数据库健康检查。支持Mysql、PgSQL、MS SQLServer、Oracle、OpenGuassDB。 | 基础版 | 10个 | |
4 | 数据定时同步服务 | 提供Windows或Linux云主机的定时数据同步。支持MySQL,PgSQL,MS SQLserver,Oracle,OpenGuassDB五种数据库的同步能力。 | 基础版 | 30TB | |
5 | 文件存储复制服务 | 实现文件存储的即时数据灾备和快速恢复。支持同步和备份,加密,压缩,带宽控制等功能。 | 基础版 | 10个 | |
6 | 对象存储异构迁移与同步服务 | 支持对象存储存储的同步、复制和恢复。 | 基础版 | 20TB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5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2个单项含税合同销售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含)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灾备服务或灾备服务对应的配套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注:须附申请人业绩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对应订单,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应能逻辑清晰地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需求说明或技术方案或配置清单等内容明确体现出合同标的内容,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2配套软件资格要求
配套软件应是成熟稳定的软件,申请人须提供配套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人名称须为申请人。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3关键能力指标要求
序号 | 关键能力指标 |
1 | 申请人须通过提供灾备产品和现场支撑服务,使比选人达成以下指标要求: 1.天翼云容灾管理平台容灾能力关键指标项包括:RTO≤30分钟;RPO≈0秒;每年非计划服务中断时间不超过5分钟,系统自身可用性至少达到99.99%。云服务和历史演练记录、设计文档、灾难恢复报告、非计划服务中断时间、云服务可用性等符合要求。 2.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库灾备产品需要满足≥容灾5级数据副本在异地复制的要求。异地复制能力系统自身可用性至少达到99.99%。 3.支持多租户,业务隔离,性能隔离,故障隔离,具备切换和回切的能力。 注:需提供平台管控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通过有效证明材料证明的不予认可。 |
2 | 灾难恢复演练和预案管理: 在云计算环境下,灾难恢复演练主要是为了验证灾难恢复预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预案的执行能力,确保云服务各参与方在灾难发生时的有效协同,以及业务系统的快速恢复,具体的灾难恢复演练和预案管理要求应符合GB/T 20988的要求: a)云服务提供者、云服务合作者应根据云服务使用者的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配合执行相关演练。 b)申请人应制定行之有效的灾难恢复预案,明确天翼云服务相关的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的复制要求和恢复措施,申请人应配合比选人客户每年应至少协同开展多次灾难恢复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演练次数根据比选人客户数量决定,每个比选人客户至少2次/年。 注:需提供平台管控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通过有效证明材料证明的不予认可。 |
3 | 监控能力: 1.申请人提供的灾备产品平台须具备实时监控生产中心和灾备中心的业务应用可用性和性能状态的能力。 2.申请人提供的灾备产品平台须具备监控灾备切换过程,灾备同步状态的能力。 3.申请人提供的运维管控平台须适配比选人的云管平台,相关适配和集成工作由申请人协助完成。 注:需提供平台管控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通过有效证明材料证明的不予认可。 |
4 | 主机容灾服务RTO≤30分钟;RPO≈0秒: 1.支持灾备平台自身的配置信息、系统用户信息等的复制、恢复和迁移。所有能力提供完善的API接口,可对接自动化运维平台及监控平台,同时提供二次开发能力,满足比选人的定制需求。 2.为用户的业务系统提供实时容灾复制、高可用切换及快速恢复。 注:需提供平台管控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通过有效证明材料证明的不予认可。 |
5 | 持续数据保护服务RTO≤15分钟;RPO≈0秒: 1.支持生产端数据库的数据同步;同步时不影响源库与备库的正常运行,包含数据库功能以及性能(若对源库有影响需要出具明确的影响指标)。如果涉及到Agent的安装需要明确Agent的资源占用情况。 2.支持全量同步和增量同步。 3.数据库同步时,确保源端和目标端的数据一致性。 4.生产端数据库添加表、修改表、删除表时能够进行自动同步到复制端数据库。 5.数据库在数据同步过程中,支持断点续传、超时重传。 注:需提供平台管控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通过有效证明材料证明的不予认可。 |
6 | 双活数据库复制服务RTO≤30分钟;RPO≈0秒: 1.支持生产端数据库的数据复制;复制时不影响源库与备库的正常运行,包含数据库功能以及性能。 2.支持全量复制和增量复制。 3.数据库复制时,确保源端和目标端的数据一致性。 4.全量、增量数据和数据库结构一体化实时同步、无任何限制。 注:需提供平台管控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通过有效证明材料证明的不予认可。 |
7 | 数据定时同步服务: 1.支持全量复制和增量复制。 2.数据库在数据复制过程中,支持断点续传、超时重传。 注:需提供平台管控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通过有效证明材料证明的不予认可。 |
3.4评价检测
3.4.1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评价检测结果将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及比选阶段评审的依据之一。未按比选人要求参加评价检测或测试项目中任一A类测试项未通过测试或B类项通过率小于70%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2申请人须在收到比选人测试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将测试软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评价检测发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测试软件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参选。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比选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比选。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30分至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院A3楼
联系人:***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6号楼北发大厦B座三层3011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6日
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