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的公告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的公告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 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的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
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的公告
(HRBJWD-sbk-2026-067)
2026年10月8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物资详见谈判公告附表,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
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

/

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

/

台

1

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

怀北

24个月内付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设备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产品□同类产品□类似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用户使用证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5其他要求。
3.5.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6年10 月13 日14:00前将报名表发hrbjwdsbk@163.com邮箱报名。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 日14 时00 分,地点为设备和信息化科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10月19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设备和信息化科30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特别提示
7.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7.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hrbjwdsbk@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
7.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227-2703/51431703。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
邮编: 101408
联系人: ***
电话:***
3附件2-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10.1.docx
3附件1:报名表(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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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
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的公告
项目编号:HRBJWD-sbk-2026-067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6
1.采购条件6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6
3.供应商资格要求6
4.采购文件的获取8
5.报价文件的递交8
6.谈判时间和地点8
7.发布公告的媒介9
8.特别提示9
9.联系方式1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
(1)响应14
1.总则32
1.1项目概况32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32
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设备技术性能指标32
1.4供应商资格要求32
1.5费用承担33
1.6保密33
1.7语言文字33
1.8计量单位33
1.9谈判预备会33
1.10分包34
1.11响应和偏差34
2.采购文件34
2.1采购文件的组成34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4
3.报价文件35
3.1报价文件的组成35
3.2报价35
3.3报价有效期35
3.4谈判保证金36
3.5资格审查资料36
3.6响应方案36
3.7报价文件的编制37
4.报价37
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7
4.2报价文件的提交37
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报价文件的开启38
5.1开启的时间和地点38
5.2开启程序38
5.3开启报价文件的补救措施38
6.谈判和评审38
6.1采购小组38
6.2初步评审38
6.3谈判39
6.4递交补充报价文件39
6.5递交最终报价39
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40
6.7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40
7.合同授予40
7.1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核查40
7.2确定成交供应商40
7.3成交结果公示40
7.4发出成交通知书40
7.5发布成交公告40
7.6履约保证金40
7.7签订合同40
7.8特殊情形处理41
8.异议和投诉41
9.纪律要求41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41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41
9.3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1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42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43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44
第三章评审办法45
评审办法前附表45
1.评审方法51
2.评审标准51
2.1初步评审标准51
2.2详细评审标准51
3.评审程序51
3.1初步评审程序51
3.2详细评审51
4.评审结果52
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2
4.2推荐成交候选人52
4.3评审报告注意事项5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
第五章供货要求64
第一节物资需求一览表65
第二节技术条件66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67
目录70
一、报价函7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73
二、授权委托书74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5
四、分项报价表76
6.1报价表(适用于到站总价)76
6.2物资描述表77
6.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78
七、资格审查资料80
(一)基本情况表8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82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3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4
(五)供应商的信誉承诺书85
(六)制造商授权书86
(七)其他材料87
八、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88
九、相关服务计划89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
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的公告
(HRBJWD-sbk-2026-067)
2026年10月8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物资详见谈判公告附表,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序号包件号物资编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
1//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台1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怀北24个月内付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设备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产品□同类产品□类似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用户使用证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5其他要求。
3.5.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3日14:00前将报名表发hrbjwdsbk@163.com邮箱报名。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设备和信息化科30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10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设备和信息化科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特别提示
7.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7.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hrbjwdsbk@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
7.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227-2703/51431703。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
邮编:101408
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
1.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1.2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1.1.3采购代理机构/
1.1.4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北京局集团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HRBJWD-sbk-2026-067)
1.2.1资金来源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机务检修设备设施补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改【2026】221号)
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3.1采购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3.2交货期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3.3交货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3.4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详见供货要求(采购文件第五章)
1.4.1(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报价物资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2)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报价邀请书“3.供应商资格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谈判保证金;如果联合体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在同一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在同一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报价;(适用于建设物资)(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行贿犯罪记录: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6)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②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④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⑤禁止报价者相互串通谈判。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者相互串通谈判:(a)报价者之间协商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报价者之间约定中标人;(c)报价者之间约定部分报价者放弃谈判或者成交;(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谈判;(e)报价者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报价者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者相互串通报价:(a)不同报价者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报价者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c)不同报价者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报价者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报价者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报价者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4.4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接受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和标准不要求承担□要求承担: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按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按货物类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费率下浮50%计收。支付方式: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中匹配的相应包件的保证金账号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货物代理服务费率
100以下1.5%
100-5001.1%
500-10000.8%
1000-50000.5%
5000-100000.25%
10000-1000000.05%
100000以上0.01%

1.6保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除非采购文件技术条件中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谈判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9.2供应商在谈判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9.3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1)响应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
(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2响应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1)响应报价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报价将被否决。
(2)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报价文件格式;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1)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不迟于谈判日期前3日(谈判当日不算)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以邮件形式递交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2.2.3(1)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或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知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或通知。
(2)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时间: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当日形式:回执盖章后发送至hrbjwdsbk@163.com邮箱
3.1.1报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谈判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3)其他资料: /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税率计算税金。若后续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执行调整后的新税率,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增值税税金,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
3.2.2报价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1)☑(到站总价)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出厂单价)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出厂单价。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供应商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运杂费指供应商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卸车费)。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提倡供应商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2)出厂单价、运杂费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①在报价截止日起至合同签订日止,当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时,采购人应与成交人就合同总价进行协商,以不含税总金额∑[单项不含税价=单项合同价/(1+单项原税率)]不变的原则,调整合同总价,调整后的合同总价=∑[单项不含税价×(1+单项新税率)],并在签订合同时写明合同价格计算过程。②如果增值税税率变更后,成交人不接受合同总价的调整,采购人可以按照采购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表、报价明细表、物资描述表和成本分析表。(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逐一填写成本构成,成本分析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或虽然列明但没有填写价格的项目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构成中。(5)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固定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6)所有报价均应采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采购文件规定货币的报价将被否决。(7)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声明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并写明增值税税率。(8)价格单位:元(9)其他要求: /
3.3.1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报价有效期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1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须按规定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不要求□要求,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应不少于谈判报价(不含税)的1.5%;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只能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递交。除此之外以任何方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拒绝,所产生的后果由报价者自行承担。□银行转账。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在不迟于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供应商登陆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账号-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子账号查看(注:系统中匹配同一报价者不同包件的保证金账号是不同的,且同一包件不同报价者的账号也是不同的,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行保函。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随报价文件一起递交。其他形式:
3.4.2(1)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2)谈判保证金其他要求/
3.4.2.1银行保函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支行以上机构(含支行)出具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且在报价有效期内连续有效。
3.4.2.2汇款以汇款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出,供应商应及时领取保证金收据。
3.4.3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a)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b)成交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供3.5(1)-3.5(5)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一章报价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
3.5(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注: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资质证书应附在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之后,代理销售商报价且对制造商有资质要求的还应同时附上制造商的资质。
3.5(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1.2
3.5(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1.3
3.5(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1.4
3.5(5)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1.5
3.6.1(1)响应方案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3.6.2响应方案数量☑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3.6.3报价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报价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报价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采购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7.1报价文件的编制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供货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1)报价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以此为准(1)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内容须符合采购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文件须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其中对报价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
3.7.3(2)(1)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报价文件正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报价文件副本份数:2份提交电子版文件的形式: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均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制,必须以Excel格式提供,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其他要求:/
3.7.3(3)(1)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2)报价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4.1.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封套需写明的内容(1)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在文件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公章;(2)封套及文件封面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1.4其他提交和密封要求无□有具体为:报价文件的密封每个包件的报价文件应分别按如下要求进行封装:①密封件之一:报价者应将报价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报价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正副本书脊须标明项目编号、包件号、谈判时间,正副本书脊须标明项目编号、包件号、谈判时间、供应商名称)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密封完好。②密封件之二:报价者应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与谈判保函正本或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标明“报价函供第一轮报价使用”字样。③密封件之三:报价者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4.2.1(1)报价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2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二十五号
4.2.3供应商报价文件的退还☑否是,退还时间:
4.2.4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登记表签字。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1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和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报价文件的撤回供应商撤回报价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4.3.4报价文件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1)是否公开开启报价文件否☑是
(2)开启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二十五号
5.2开启程序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开启报价文件并记录在案。
6.1.1(1)采购小组采购人将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购小组的组建采购人依法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
6.1.2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1初步评审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报价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报价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初步评审报价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初步评审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1(1)谈判采购小组应按照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2)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谈判轮次:本项目共进行轮谈判(注:一般不超过3轮)采购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轮次。☑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采购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谈判顺序:采购小组和各供应商按照每次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单独进行谈判。
6.3.2谈判采购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1)谈判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2)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允许☑不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其最终报价为未准时参加轮次的上一个轮次的报价。
6.4.1递交补充报价文件在谈判过程中,采购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釆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釆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递交补充报价文件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报价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报价文件)。补充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报价文件与首次递交的报价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报价文件内容为准。
6.4.3递交补充报价文件采购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报价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报价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告知。
6.5递交最终报价采购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采购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是☑否
6.7.1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7.2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完成后,采购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6.7.3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7.1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核查釆购人可对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报价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采购人认为核查结果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
7.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成交候选人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7.3成交结果公示公示媒介: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公示期限: 3 日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
7.4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通知书。
7.5发布成交公告公告媒介: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其他应公告的内容: /
7.6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汇款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递交时间: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其他要求:/不要求
7.7.1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签订合同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7.4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2.4项确定签约合同价。
7.8特殊情形处理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供应商、公示并公告。
8异议和投诉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盖章扫描件及异议材料发送至hrbjwdsbk@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163.com,异议函及投诉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4)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釆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釆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
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否是,具体要求:
11其他事项供应商参与铁路物资采购活动,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报价物资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报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在同一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在同一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报价;(适用于建设物资)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对于需要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具体支付主体及方式和标准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除非采购文件技术条件中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谈判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部分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报价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报价将被否决。
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报价将被否决。
1.11.5报价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或报价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报价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或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或通知。
3.报价文件
3.1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谈判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报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谈判保证金。
3.2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报价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谈判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3.4.2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可以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1银行保函
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支行以上机构(含支行)出具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且在报价有效期内连续有效。
3.4.2.2汇款
以汇款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出,供应商应及时领取保证金收据。
3.4.3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5)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一章报价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
3.6响应方案
3.6.1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报价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6.3报价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报价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报价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采购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7报价文件的编制
3.7.1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供货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1)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其中报价函及对报价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报价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报价
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1.4如有其他具体提交和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报价文件的提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登记表签字。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供应商撤回报价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报价文件的开启
5.1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地点开启报价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报价文件,选择公开开启报价文件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
5.2开启程序
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开启报价文件并记录在案。
5.3开启报价文件的补救措施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谈判和评审
6.1采购小组
6.1.1采购人将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采购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采购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初步评审
6.2.1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报价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报价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报价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谈判
6.3.1采购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采购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6.4递交补充报价文件
6.4.1在谈判过程中,采购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釆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釆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报价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报价文件)。补充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报价文件与首次递交的报价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报价文件内容为准。
6.4.3采购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报价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报价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告知。
6.5递交最终报价
采购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采购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6.7.1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7.2评审完成后,采购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6.7.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7.合同授予
7.1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核查
釆购人可对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报价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采购人认为核查结果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成交候选人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7.3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
7.4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通知书。
7.4.1成交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釆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
7.6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签订合同
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时为“框架采购协议书”)。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2.4项确定签约合同价。
7.8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供应商、公示并公告。
8.异议和投诉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纪律要求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釆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釆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
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采购的采购小组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采购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构成我方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采购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最终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报价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3项的规定
报价函中实质性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报价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交货期符合第一章第2条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第1.11.1项规定及第四章规定的权利义务的要求
拟报物资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二章第1.11.2项规定及第四章、第五章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第1.11.3项规定
授权委托书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第二章第3.5款规定
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
生产和检验设备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报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条款号详细评审内容价格评审标准
3.1.1初步评审程序采购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报价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报价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3.1.2初步评审程序报价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初步评审程序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报价文件(即报价文件不满足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1.4初步评审程序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草案,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2.1评审价格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经评审的有效报价进行评审。
3.2.2详细评审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3详细评审采购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或其报价数量明显大于其生产供货能力的,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4详细评审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采购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
3.2.4最终报价修正的其他要求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且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如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视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修正后的总报价与最终报价不一致时,应与供应商澄清确认。
3.2.5偏差的处置程序供应商应向采购小组做商务、技术陈述,对采购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差异的内容和原因作出说明。经过谈判,采购小组须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偏差及谈判过程中供应商的书面承诺逐条作出是否接受的结论,并作为评审报告的附件。
3.2.5(2)导致报价文件无效的重大偏差(1)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包括内容、签字盖章要求);(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报价文件的情况)(3)没有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的;(适用于联合体报价的)(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制造商授权书的;(适用于代理商报价的)(5)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报价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7)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所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8)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报价(但采购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写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10)拟报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11)拟报价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物资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12)最终报价低于成本价、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缺乏竞争性的;(13)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等;(14)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15)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采购小组对报价进行修正的;(16)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有实质性偏差的;(17)供应商信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18)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实物图片的;(19)采购文件中的供货要求或技术规格书,内容和形式简单照抄采购文件的技术条件的(如:全文照抄或只是简单回复响应)(20)未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21)其他实质性要求:/
3.2.6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采购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
3.2.6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以国铁集团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信用评价等级相同时,以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额大的优先。
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1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要求及数量。采购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4.2.2评审结果最大成交能力评定对于同一供应商在同类物资2个及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为最低时,采购小组应根据该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成交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成交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供应商最大供应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次推荐其他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4.3.1评审报告注意事项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采购小组应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采购人。
4.3.2评审报告注意事项评审报告应当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注明该不同意见。采购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3.3评审报告注意事项否决供应商报价文件的,采购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指明引用采购文件中具体否决报价的条款号及内容,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否决条款。
4.3.4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至少包括项目概况、评审过程描述、评审结果。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采购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最终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程序
3.1.1采购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报价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报价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3.1.2报价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报价文件(即报价文件不满足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1.4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草案,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2详细评审
3.2.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3.2.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3采购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或其报价数量明显大于其生产供货能力的,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4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采购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最终报价修正的其他要求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5偏差的处置程序
(1)供应商应向采购小组做商务、技术陈述,对采购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差异的内容和原因作出说明。经过谈判,采购小组须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偏差及谈判过程中供应商的书面承诺逐条作出是否接受的结论,并作为评审报告的附件。
(2)导致报价文件无效的重大偏差,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6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
采购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采购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推荐成交候选人
4.2.1排序要求及数量。采购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4.2.2最大成交能力评定。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3评审报告注意事项
4.3.1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采购小组应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采购人。
4.3.2评审报告应当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注明该不同意见。采购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3.3否决供应商报价文件的,采购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指明引用采购文件中具体否决报价的条款号及内容,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否决条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买卖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出售下列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序号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不含税)合计(元)(不含税)税率(%)增值税合计(元)价税合计(元)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等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
(一)商品的质量标准(包括技术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行业标准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颁布标准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3.按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4.按(注: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二)乙方需对商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承诺销售给甲方的商品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和商品合格证。
第三条商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物由方负责。所有商品应包装坚固,能耐受长途运输以及多次装卸搬运,并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要提供防潮、防尘、防雨、防冻、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商品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场地并妥善保管。包装、装运及保管应符合相关标准。
包装物回收及费用由负责。。
第四条商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等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商品的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一)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商品通过方式(具体运输方式)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通过该等运输时,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不受影响。
(二)交货时间:
(三)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天通知乙方。乙方交付前应至少提前日通知甲方。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货,应承担仓储费等所有费用,且甲方保留拒绝受领及延迟付款的权利。
(四)乙方应在交货时提供下列文件:
1.相关出厂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第三方检定报告(如有)等质量文件;
2.使用说明、安装手册、仓储手册等使用(安装)和保管方面的书面资料;
3.其他。
(五)如商品有通关必要时,乙方应负责或协助甲方完成清关、报关手续,因乙方过错造成通关受阻而引起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验收及质保
(一)乙方将商品运送到第五条第(一)款约定的地点后,应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乙方指定为验收人,如乙方未指定验收人或指定的验收人未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验收结果。
(二)甲方应在收到商品后日内进行验收(若约定的验收时间过短,不足以发现产品隐藏的质量瑕疵,则验收仅视为对商品数量、型号、外观等瑕疵的认可),商品如需调试,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在验收前完成商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的,甲方在日内提出异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日内进行处理。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日内进行处理,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异议,甲乙双方对经处理的标的物按合同约定重新组织验收。
(三)商品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
(四)本合同约定商品的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后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甲方出具的验收凭证不作为最终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
(五)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每天小时技术支持,标的物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应当在日内无条件完成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更换全新产品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
第七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商品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给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等风险于甲方出具验收凭证后转移给甲方。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一)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即元(小写:元);交付并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即人民币元(小写:元),每次付款前日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剩余%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日内,甲方扣除应扣款项且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乙方。
(二)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三)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延迟支付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
(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验收商品。
(三)甲方验收时发现商品不符合约定,应在约定期限内通知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任何第三方不能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予全部赔偿。乙方如为经销商应保证具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商品来源合法。
(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同时还应保证能达到既定用途,由于工艺或材料及安装问题而导致商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方面的任何缺陷,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包括安全责任,且不受质保期限的限制。
(三)乙方应对由于安装、调试、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负担所有费用。责任与损失金额以铁路监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四)乙方应负责现场安装与调试及技术指导工作。
(五)应于安装改造前完成现场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其商品以不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供应。
(七)因技术改进需要进行软件升级时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升级服务,使用和维修中出现硬件和软件故障承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等。
(八)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其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款项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商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交付商品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交付影响线路开通、列车正常运行,设备正常使用或者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
(三)因乙方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蔽瑕疵、权属上的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品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因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日)内,对商品进行修复或更换,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就此费用在质保金中进行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偿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五)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单位)在提供商品的交货、搬运、装卸、安装、调试、维修、保修、保养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铁路行业相关规定、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赔偿的费用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日未支付合同价款的。
2.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1.乙方逾期日未交付商品的。
2.乙方交付的商品经修理或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商品在工艺、设计、材料等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经甲方通知后未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及时更换的。
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物资存在无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问题。
5.验收时甲方发现质量瑕疵的货物数量达到当次送货量的%(含)以上的。
6.其他情形:。
(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六)因铁路行业规定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交货数量结算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人或收件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他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一)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四)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五)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六)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七)乙方参与铁路采购活动,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八)其他约定:。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一节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
//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台1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怀北

第二节技术条件
一、设备用途:
用于HXN3B型机车检修作业时,拆装柴油机连杆螺栓作业及连杆车前胡预检测作业。
二、连杆螺栓液压拉伸器及泵组
1、液压扭力装置按HXN3机车的连杆螺栓安装工艺设计(先扭矩拧紧到工艺扭矩值后,再转过一个工艺角度,同时实时显示监控扭矩值再检测螺栓的伸长量),液压扳手、电动液压泵站均及超声波螺栓测长仪。
2、液压扭力装置机身强度、韧性质量好,作业效率高。
3、体成型机身,采用高强超轻的航天复合材料铝钛合金、定制反力臂。
4、用独特设计的液压泵能适应粉尘、高温、零度低温、间歇或连续等工况。
5、触控屏、PLC二级控制,可直接显示安装扭矩值同时显示角度值。
6、高精度充油防震式压力表,4倍安全系数的高压油管及快速接头。
7、大流量,扭矩输出连续均匀。
8、调压阀能精确调压,系统脉动小,扭矩精度达±3﹪。
9、配油温传感器和油位计。
10、宽电压工作性能,即使降压也可正常工作。
11、配置手持机及24V低电压遥控器,一个作业人员可完成连杆螺栓的拆装作业。
12、配电液式换向阀,电源切断后可自动泄压,防止一般电磁阀卡死。
三、连杆螺栓预检测台
1、本机是二轴型,系统可实施对HXN3B机车连杆的四个螺栓分二次同步对角拧紧,由于连杆螺栓的预拉伸检测机连杆的压瓦检测。
2、工作头悬挂吊装式,方便灵活。
3、柔性对套筒
4、可分多步拧紧,按安装工艺要求,同时同力到达设定的扭矩,并有转角监控,实时判断螺栓装配结果及螺栓质量的好坏。
5、整机装配精度:扭矩精度:±2%,转角:±1°省时省力高品质装配
6、本设备有下列部份组成:
智能螺纹装配系统
控制中心柜
1)驱动伺服控制系统
2)高速数字量检测系统
3)可稳态供电系统
4)扭矩转换接受系统
5)机械工作头
6)无刷伺服电机
7)高精度悬浮行星减速器
8)高精度旋转扭矩传感器,安装在输出轴前端,直接检测扭矩以确保整机扭矩精度:±2%,角度精度:±1°。
9)主要参数:
电源:220V/50Hz
功率:3KW
轴数:2轴
扭矩范围:50-3000N.m
扭矩精度:±2%
角度精度:±1°
四、技术参数:
1、拆卸及安装扭矩扳手头扭矩范围:275-1810N·m、方驱:3/4"、扭矩精度:±3﹪、角度精度:±1°、定制反力臂。
2、电源:230V/5Ohz
4、作用方式/重量:非冲击/2.5kg
5、最大流量:11.8L/min
6、油管长度:4.5m
7、最大压力:70MPa
8、扭矩精度:±3﹪、伸长量精度:±0.0001mm
9、遥控开关长度:6m
10、泵站重量:21kg
11、电源线:10m抗拉耐油耐腐蚀电缆
12、整套系统安装在移动小车上,方便灵活。
13、尺寸(长*宽*高):900mm*500mm*1100mm。
整套设备的配置为:智能型液压扭力电动泵站1套、方驱液压扳手1套、超声波螺栓测长仪1台、手持机1台、6米高压双联油管1副、套筒2个、定制同轴反力臂1个。
五、其他要求:
1)免费提供人员培训服务,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结构、原理、装配、调试、控制、操作、保养、检修方法及安全规程等。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
包件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七、相关服务计划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九、其他材料
一、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人民币(大写)(¥)的报价提供本项目物资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提供(提供/不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税率为%。
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分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7)相关服务计划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9)其他材料
报价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5.如你方与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完全接受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3.2.4项的规定,修正和评定最终报价。若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修正后的报价低于最终报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修正后的报价高于最终报价,以最终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我方完全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不接受我方的报价,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8.我方保证: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9.我方保证:在生产和将要提供给采购人的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异议或投诉,且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等问题。如有发生,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
10.(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报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
1
2
3
4
5
……

供应商保证:
1.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我方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条件符合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并与采购文件技术条件无实质性差异。我方知晓并承担提出商务和技术条件偏差的报价风险。
四、分项报价表
6.1报价表(适用于到站总价)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序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站单价(元)到站总价承诺增值税税率产地品牌
不含税不含税含税
abc=a×bd=c×(1+e)e
          
合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2物资描述表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序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条件交货期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6.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备注/来源
一材料费小计
1
2
……
二人工费小计
三机械加工费小计
1设备折旧费
2设备维护费
四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五管理费小计
1生产管理费
2销售费
3服务费
4财务费
成本合计
六利税小计
1税收
2税后利润
出厂单价
七运杂费小计公里注明运输方式
到站单价

注:1.按物资规格型号做成本分析表。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2.每种类别的报价物资需分析不少于3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规格型号不足3个的情况除外)。
3.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制造商□代理商
注册资金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网址传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报价物资制造商名称
供应商须知要求报价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2.如果供应商须知对报价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交货起始日期
交货截止日期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提供报价物资的业绩的,供应商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报价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4.当供应商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物资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交货起始日期
交货截止日期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3.当供应商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五)供应商的信誉承诺书
承诺书
致: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我方承诺:
1.我方(包括我方作为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及我方提供的谈判物资均未处在国家、行业、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谈判限制期内;
2.我方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谈判,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我方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未处于处罚期;
5.我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承担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愿意承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六)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七)其他材料
附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八、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供应商须对采购技术条件逐条响应,格式自拟,不得照抄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如:全文照抄的;逐条或逐段照抄技术规格书后,下面只回复符合、全部响应或满足等简单答案的))
九、相关服务计划
附件1:
报名表
项目名称怀柔北机务段HXN3B机车连杆螺栓拆装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名称(必填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必填)
联系电话(手机号必填)
电子邮箱或QQ邮箱(必填)
传真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开户行名称(必填)
开户行帐号(必填)
单位地址(必填)
生产许可或鉴定证书
是否能参加招标会
时 间年 月 日
备注:
1、联系人、参选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户必须全称录入(作为参选、合同签订、清算等依据)。
2、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3、传送至指定邮箱内的此表,须内容清晰。重要提示:盖单位公章时,请不要遮挡住了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4、因报名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且未提前24小时告知采购方的,导致无法正常召开招标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供应商,建议取消以后所有项目的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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