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质子陶瓷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制备及电池制备表征”项目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7-17

【招标信用】“质子陶瓷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制备及电池制备表征”项目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质子陶瓷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制备及电池制备表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拟于近期对“质子陶瓷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制备及电池制备表征”科研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气电集团共同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 项目概述
质子陶瓷燃料电池(PCFC),可将操作温度显著降低至中温区(450~600 oC),从而降低成本、延长寿命、拓宽应用场景。本项目拟对质子陶瓷燃料电池粉体及单电池制备工艺展开研究,具体包括:电极和电解质材料的制备及表征;单电池的制备及表征。
二、 主要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工作范围:
   1、质子陶瓷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电极和电解质的制备及测试;
   2、质子陶瓷燃料电池单电池制备及其电化学性能的测试与评估。
   技术要求:
   单电池要求操作温度 ≤ 600 oC;开路电压 ≥ 1.00 V;最大输出功率密度 ≥ 400 mW/cm2;稳定运行时间≥200 h。
三、 对供应商的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近五年,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业绩,研究内容包括质子陶瓷燃料电池。
3、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在质子陶瓷燃料电池领域至少有10年的研究经验,须提供人员简历;
4、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或正在主持至少1项省部级项目,研究内容包括质子陶瓷燃料电池。
5、知识产权保护和核心技术保密意识强,未发生泄密事件;
6、有较为完整的组织结构、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蒋路路                            
电 话:15555038056
电子邮件:jiangll16@cnooc.com.cn
如有意向,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联系人接洽。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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