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第九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招标公告】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第九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第九批自购物资)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 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第九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谈判编号:WD-CT-BJPGX-WZ-09 1.采购条件 轨道交通 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项目业主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河北省 2.2项目概况: 全线设一场一段,分别为燕郊车辆段、平房停车场。本工程采用交流25kV带回流线的直接供电方式,正线地面及高架区段牵引网采用架空柔性悬挂,地下区段采用刚性悬挂。 全线新建变电所共60座,其中包含3座110/27.5kV牵引所(分别位于平房停车场内、燕郊车辆段内、马坊站附近),降压变电所31座,区间跟随式降压变电所6座,车站跟随式降压变电所19座,分区所4座。 本工程施工的工程范围为全线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变电所、主变电所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验收等; 全线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综合监控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验收等。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九批自购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规格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物资包件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2026年6月-2028年11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沿线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面进行交货。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所有包件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投标人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第二轮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接受小规模纳税人。 3.2 质量保证要求:包件预埋铁、绝缘垫、防火泥、金属构件为主要材料须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余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不强制要求),其余包件考虑到包含材料种类较多较杂,不强制要求提供管理体系,但需要投标人对所报价的产品做出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报价提供产品渠道合法合规、质量证明文件齐全、产品出现问题全权负责的承诺书;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自身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规模较小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可提供投标人自身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盖公章)。 3.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北京市、河北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投标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评定的C类、D类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响应。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5.2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5.3评标委员会有权查询投标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6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6月18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6年06月18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3043939007@qq.com(电话***)。 4.3 本次不收取标书费。 4.4 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且投标必须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同时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寄至: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燕新大街7号华泰电气公司(***;电话:***)(以寄出日期为准),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或者未按用户需求书要求开标前提供证明资料的,采购人将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线上开启; 开启方式:线上开启,供应商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过程,查询开标信息,供应商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都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 22号线(平谷线)工程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部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燕新大街7号华泰电气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043939007@qq.com 附件1:《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2026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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