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C-5项目通风控制系统与仪表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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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项目通风控制系统与仪表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C-5 项目通风控制系统与仪表设备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
实,招标人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ON202610260ZYcg\CNSC-XJD-26-02323
2.2 招标项目名称
C-5 项目通风控制系统与仪表设备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五号机组项目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 C-5 项目 BOP 通风控制系统及附件 1 套(HH 子项通风控制系统 PLC
机柜及附件 1 套、WS 子项通风控制系统 PLC 机柜及附件 1 套、BL 子项通风控制系统 PLC 机柜及
附件 1 套)、厂区附件电源柴油发电机厂房通风系统(VZD)PLC 机柜及附件 1 套、应急指挥中
心(BE 子项)通风控制系统 PLC 机柜和仪表及附件 1 套、废油和放射性水排放系统(WOD)PLC
机柜及附件 1 套、常规岛暖通控制系统 PLC 机柜和仪表及附件 1 套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按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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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物项设计、制造、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安装、调试、验收)。
2.5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临近的如太仓、张家港等)。
2.6 交货期
C-5 项目 BOP 通风控制与仪表系统设备应在 2027 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
备发运条件;C-5 项目采暖通风控制系统设备(常规岛)应在 2027 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出厂验收、
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C-5 项目厂区附加电源柴油发电机厂房通风系统控制系统设备应在 2027
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应急指挥中心通风系统仪控机柜设备应在 2
02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废油和非放射性水排放系统应在 202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
2.7 质量标准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 最高投标限价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
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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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投标的设备中如采用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
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出具不需业主提供出口许可相关支撑文件的声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且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及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黑、
灰名单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 年 6 月 2 日— 2026 年 6 月 8 日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
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
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
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 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 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 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 6 月 2 3 日 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 人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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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主管:
***
电话:
***
邮箱:liucp@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负责 C-5 项目 XXXX 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 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 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 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0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