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心机关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点对点专线租用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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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心机关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点对点专线租用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心机关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点对点专线租用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5.21万元。
2、比选内容
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市翠微路甲3号)到以下各机构14条专线链路的租用。供应商在专线链路开通实施过程中,需自行对专线链路两端地址进行勘察,专线链路资源及相关设备进驻部署,自行与相关管理单位进行协调。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4.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___。
4.4 参与比选公司具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范围涵盖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至 2026年5月14日17时00分。
方式:将盖有参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liuq@swj.beijing.gov.cn)后,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0:00前(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518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街道翠微路甲3号)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采购人: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街道翠微路甲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6年5月11日
1.1项目名称:中心机关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点对点专线租用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5.21万元。
2、比选内容
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市翠微路甲3号)到以下各机构14条专线链路的租用。供应商在专线链路开通实施过程中,需自行对专线链路两端地址进行勘察,专线链路资源及相关设备进驻部署,自行与相关管理单位进行协调。
| 序号 | 专线明细 | 地址 | 专线规格 | 租用期(月) |
| 1 | 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 | 北京市昌平区水库路9号 | 10M | 10 |
| 2 | 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 |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向阳东街6号 | 10M | 10 |
| 3 |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 | 北京市怀柔区石厂路1号 | 10M | 10 |
| 4 | 北京市清河管理处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89号 | 10M | 10 |
| 5 | 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 | 北京市丰台区右外西头条12号 | 10M | 10 |
| 6 | 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大宁村东临7号 | 10M | 10 |
| 7 | 北京市南水北调环线管理处 |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三海子东路临1号 | 10M | 10 |
| 8 |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 | 海淀区四季青镇船营村100号 | 10M | 10 |
| 9 | 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 |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晓月中路13号 | 10M | 10 |
| 10 | 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 |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潞苑六街99号 | 10M | 10 |
| 11 | 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 |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丰沙线拦河坝站 | 10M | 10 |
| 12 | 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 | 密云区溪翁庄镇 | 10M | 10 |
| 13 | 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点石商务公园8号楼) | 10M | 10 |
| 14 | 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 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院4号楼 | 10M | 10 |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4.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___。
4.4 参与比选公司具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范围涵盖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至 2026年5月14日17时00分。
方式:将盖有参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liuq@swj.beijing.gov.cn)后,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0:00前(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518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街道翠微路甲3号)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采购人: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街道翠微路甲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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