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朝阳医院2025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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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京朝阳医院2025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北京朝阳医院2025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 目第四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朝阳医院 2025 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招标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01-264106140699 2.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 2025 年多科室基础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 3.项目预算金额:6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 算单价金 额(万元) 数量 (台/ 套) 采购包预算 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 或服务要求
1 1-1 全自动配血血型 分析仪 40 1 40 详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1-2 全自动血沉分析 仪 10 2 20 详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 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 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 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 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 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服务费为:500 元/包。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 重复享受政策。 (3)支持本国产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 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 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落实情 况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 8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配置基本设备,投标人应根据招 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用性,选择需要最佳性能 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投标人应以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 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 采购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 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 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 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 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6.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 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 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 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出 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投标 人还应当提供《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 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或备案凭证。(所投型号必须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上的型号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 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 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投标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 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 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投标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的规定。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台/ 套)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1-1 全自动配血血型分析仪 1
1-2 全自动血沉分析仪 2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 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 服务。(如果有) 2.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 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 关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医院信息系统接口费用、产品制造、包装、劳务、管理、运输、保险、医院内安装、搬运、设备就位及现场清理、调试、检验(或抽样送检)、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维护、保修、验收、外贸代理费(若 有)、关税和增值税等(若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 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 变更。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期)及服务要求:本项目所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详见每包技术 要求中。保修期后,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免人工费。 2.提供质量保证期(保修期)结束后,年度维保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 5%的承诺函。 3.本项目由投标人或设备原厂负责售后服务并做出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 诺函并加盖原厂公章。 (1)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直至人员能够完全掌握独立操作。应详细做出 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人次、培训时长 及培训达到的效果(提供培训方案,方案中需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 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等)。 (2)服务和维修网点: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 标产品制造商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或网点。如投标人在项目所 在地设有维修机构或网点的,须提供维修机构或网点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房产 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没有维修机构或网点的,须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维修机构 或网点。 (3)维修工程师: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3 名(提供专职维修工程师的名单、人员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原厂公章)。 (4)维修响应速度: ①两小时内做出维修方案决定; ②如 2 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 8 小时内到 达医院;出现故障时,如 8 小时无法排除故障,免费提供备用设备。 (5)保修期内的开机率:投标人保证开机率≥95%(按一年 365 天计算)。 (6)保修期内,每季度对设备提供巡检、保养或预防性维护,每年对设备进行质控检测≥1 次。 (7)提供维修手册、软件等服务类资料。 (8)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更新。 4.备件及技术服务。 (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人或设备原厂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备品备件库,存入所 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设备停产后不少于 10 年的供应期。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备 品备件库的,须提供备品备件库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 件;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没有备品备件库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签订 合同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备品备件库。 (2)应提供原厂维修配件明细表及报价单(如提供公开信息渠道可查询到的,可免提供,但须注明查询方法及来源),加盖原厂公章。 (3)应免费开放数据接口,以便招标人将该设备与相关信息系统连接。如连接需发生软 件(含接口费)及硬件费用,其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内。 (4)安装完成后,由采购人、当地质检部门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如需要),达到本招 标文件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原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 格。 (5)专用工具:如有专用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使用及维护的专用工具。 (6)资料: ①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技术资料(维修及使用):中文 2 套,英文 1 套。 ②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7)技术服务: 在货物运抵使用单位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所要求的时间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 场,在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所需的 工具、备件、消耗品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8)如是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设备,安装时需提供省级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该设备 的初检合格证书,如不能出具,买方进行计量初检的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内。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 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2.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采购人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由采 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 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 3.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若 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使用。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技术证明支持材料 1.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直接 导致投标被拒绝。 2.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 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 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 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 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和“★”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 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 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 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 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 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供货及安装要求 1.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投 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人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 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 2.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 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投标人 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 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 3.投标人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应包含 在相应的配置中。 4.工作条件: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仪器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头的插座,必须要有接地。 2)如果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三)培训要求: 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 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每包(品目)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 1 天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应包括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做出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次、方式、预计培训结果等)。培训教员的 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 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第 1 包 品目 1-1 全自动配血血型分析仪 一、用途:用于常规血型检测、特殊血型检出、稀有血型确认、常规交叉配血、疑难血 型交叉配血、额外抗体筛查、免疫溶血病筛查、新生儿溶血病筛查、抗体效价检测、酶 试验、直接抗人球试验、间接抗人球试验、室内质控等。 二、技术参数: 1、主要用于交叉配血、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抗体鉴定/室内质 控和酶试验、连续倍比稀释的抗体效价(IgG、IgM)检测等。 2、同时可以完成 ABO 血型正定型、ABO 血型反定型、ABO 血型正反定型、Rh 分型检测、不规则抗体筛查。 ▢3、检测方法学试剂卡载体为葡聚糖凝胶。 ▢4、能进行产前和移植后的抗体效价试验。 5、样本容量:≥70 个样本位,可持续加载,随时上样。 6、具备样本细胞稀释功能:自动完成红细胞稀释,具有细胞稀释位、自动清洗功能,无 需微孔板或专用稀释条等额外耗材。 ▢7、质控对照:保证每个血型检测均带有质控对照。 8、试剂卡位:具备独立试剂位和样本位,可一次性装填新试剂卡≥200 张。 9、全程条码管理功能:支持样本条码、微柱凝胶卡条码及试剂瓶条码自动扫描、离心、判读条码自动校验。 10、加样方式:钢针穿刺加样,钢针具有带样冲洗功能,无需一次性耗材。 11、离心机数量:内置离心机≥2 个,具备≥24 个离心位,离心机可自动配平,转速和 离心时间可调。 12、急诊样品管理:可在不停机插入急诊样品,急诊位置和数量无限制;自动优先进行 急诊项目测试。 13、追踪记忆功能:具备智能管理试剂和样本信息,对样品、试验和结果可追踪,并有 操作权限的设置;可自动记住识别未使用完的凝胶卡,放置 48 小时以上可继续使用,最 长至有效期前均可使用。 14、质量控制功能:具有质控模块,可完成输血相容性相关室内质控/室间质评。 15、试剂管理功能:具有实时更新试剂管理状态功能,允许同时使用多个不同批次试剂(细胞、稀释液、试剂卡等)。 16、软件管理功能:结果可全程追溯,包括操作者信息、分析仪信息、试剂批次信息、结果判读及修改信息等,并可打印。 三、配置要求:主机:1 台。触摸屏:1 个。使用说明书:1 份。三通连接管:1 个。电 源线 (220 V):1 根。条码阅读器快速配置(英文文档):1 个。条码阅读器支架及固定装 置:1 个。样本支架:6 个。样本架:3 个。试剂架:2 个。洗液容器:2 个。废液容器:2 个。消毒液容器:1 个。卡片废物容器:1 个。万能配件工具:1 个。运输手柄:1 个。触摸屏位置调整工具:1 个。 四、质量保证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终身保修 第 1 包 品目 1-2 全自动血沉分析仪 一、用途:用于人体血液样品红细胞沉降速度的测量。 二、技术参数: ▢1、样本种类:可用“EDTA”抗凝剂抗凝的全血标本。 ▢2、单个样本检测速度:≤25 秒。 3、样本用量:每个测试所用标本量≤180ul。 4、全自动操作:自动样本混匀,自动盖帽穿刺吸样。 ▢5、血沉管:直接利用血常规血球仪用过的真空采血管样品。 6、同一批进样数量:≥60 个样品。 7、样品条码识别:机内自动读取样品条码。 8、检测温度:37℃恒温检测。 9、具备自动校正血球压积影响,符合原 NCCLS 的校正要求。 10、具备电子定标功能。 11、具备内部质控程序。 12、具备检测结果 LIS 联网发送功能。 三、配置要求(每套):主机:1 台。备品备件:1 套。lis 接口:1 个。lis 电脑:1 台。 四、质量保证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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