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塔2026-2029年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铁塔2026-2029年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塔2026-2029年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塔2026-2029年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6-2029年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6-0223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标段划分:不划分。
1.6 成交单位数量:一家,100%。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年度服务费190万港元/年(不含税)。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向铁塔公司提供香港等境外证券法律、监管规则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咨询;年报及周年业绩公告、中报及中期业绩公告;协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秘书开展相关工作;协助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须予公布交易、关联交易的咨询、公告等事项;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递交有关材料;其他咨询服务等。
2.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 服务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
2.4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法律及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商业登记扫描件。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及项目响应唯一授权书。
3.2律师事务所注册登记: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备案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香港律师会官方网站的香港律师行名录查询(https://www.hklawsoc.org.hk/zh-HK/Serve-the-Public/The-Law-List/Hong-Kong-Law-Firms)截图或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应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指:香港H股上市合规常年法律服务项目业绩。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截图)或账单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补充提供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
②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相应的合同均无效。
③合同对应的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截图)或账单要求:
1)有效发票或账单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
2)有效发票或账单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或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累计金额)的10%。
3)对于提供发票的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供应商)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须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⑤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
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3.4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5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7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同类咨询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在总部全品类或同类咨询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
(12)在非集中采购项目中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全品类或同类咨询服务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5.3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5.4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费用缴纳至本公告指定账户。
5.5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申请获取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以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提出申请,邮件应采用供应商企业邮箱发出,邮件中应载明“申请获取中国铁塔2026-2029年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申请获取公开询比(比选)文件供应商的企业名称(须载明企业全称,不得为简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费用缴纳转账凭证”将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guoxiangyu2@gpdi.com,如供应商无企业邮箱,还须另行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工商注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需含盖获取公开询比(比选)文件事宜)、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6公开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公开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缴纳标书款账号:
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30009560019134】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09时3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12号楼107会议室。
6.3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响应文件。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
6.4.1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本公开询比(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12号楼107会议室。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10.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6-2029年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6-0223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标段划分:不划分。
1.6 成交单位数量:一家,100%。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年度服务费190万港元/年(不含税)。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向铁塔公司提供香港等境外证券法律、监管规则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咨询;年报及周年业绩公告、中报及中期业绩公告;协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秘书开展相关工作;协助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须予公布交易、关联交易的咨询、公告等事项;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递交有关材料;其他咨询服务等。
2.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 服务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
2.4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法律及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商业登记扫描件。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及项目响应唯一授权书。
3.2律师事务所注册登记: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备案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香港律师会官方网站的香港律师行名录查询(https://www.hklawsoc.org.hk/zh-HK/Serve-the-Public/The-Law-List/Hong-Kong-Law-Firms)截图或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应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指:香港H股上市合规常年法律服务项目业绩。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截图)或账单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补充提供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
②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相应的合同均无效。
③合同对应的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截图)或账单要求:
1)有效发票或账单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
2)有效发票或账单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或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累计金额)的10%。
3)对于提供发票的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供应商)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须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⑤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
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3.4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5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7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同类咨询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在总部全品类或同类咨询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
(12)在非集中采购项目中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全品类或同类咨询服务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5.3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5.4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费用缴纳至本公告指定账户。
5.5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申请获取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以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提出申请,邮件应采用供应商企业邮箱发出,邮件中应载明“申请获取中国铁塔2026-2029年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申请获取公开询比(比选)文件供应商的企业名称(须载明企业全称,不得为简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费用缴纳转账凭证”将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guoxiangyu2@gpdi.com,如供应商无企业邮箱,还须另行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工商注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需含盖获取公开询比(比选)文件事宜)、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6公开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公开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缴纳标书款账号:
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30009560019134】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09时3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12号楼107会议室。
6.3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响应文件。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
6.4.1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本公开询比(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12号楼107会议室。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10.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中国铁塔产业园 | 地 址:广州市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11-19层 |
| 邮 编:100195 | 邮 编:510630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uoxiangyu2@gpdi.com |
| 网 址:www.tower.com.cn | 网 址:http://www.gpdi.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zhangzhiguo@gpdi.com,lishisong@gpdi.com)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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