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4-23

【招标公告】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6410605041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6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010-8116868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采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纸质 版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包号:0701-264106050418/01 3.项目名称: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4.项目预算金额: 66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 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标的名称数 量单 位采购包预 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1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 目166详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 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 :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报名下载 文件。 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 2)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转2。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 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 重复享受政策。 (3) 支持本国产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 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 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 章《采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 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 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 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 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 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4)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需求 说明: 1. 当采购项目涉及政务信息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 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关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需 求标准,结合具体应用场景,根据对应《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 已发布的需求标准如下: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 号) 《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 0号) 《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 1号) 《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 号) 《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 《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 《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财 办库〔2024〕113号) 如有更新或增加,以财政部门发布为准。 一、采购标的 (一)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
包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产科母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1
(二)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如有) 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采购产科母婴辅助服务。 二、商务要求 (一)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交付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指定地点。 (二)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双方应于每月10日前对中标人上个月的母婴服务收费完成对账审核及总 额书面确认。中标人应在前述书面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足额交纳上个月 的合作费。 2.合作费标准:按照中标人每月母婴服务收费总额的 %计算收取。除此之外中标人不再向采购人交纳其他费用。 三、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采购产科母婴辅助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 文件所提出的采购需求,制定具体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要求,以优良 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 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1.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母婴照护服务、医院管理等经历。 1.2.投标人对配备的陪护服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投标人需按照采购 人主管部门要求,上岗前提交所派陪护服务人员身份证、由专业体检机构出具 的体检报告以及由中国妇幼保健协会颁发的母婴护理师(高级)证书和母乳喂 养师证书作为工作资质证明。当采购人对投标人、陪护服务人员资质要求发生 变化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新的资质证明。陪护服务人员拥有真实合 法的身份证明,年龄符合法律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和教育,获得相关技术培训 证书。具有基本的文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的服务态度,爱岗敬业精 神,无违法、劳教等记录;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貌端正,年龄≤55岁,管理岗 位年龄不限。陪护服务人员吃、住、行自行解决。 1.3. 投标人具备对陪护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能力,提供项目所需符合条件的陪 护服务人员,保证人员数量。 1.4.承诺24小时内撤换工作考核不合格、表现差或出现事故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纠纷或投诉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主管部门给与回复。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2.1.采购标需满足的安全要求 (1)陪护服务人员遵守岗位职责,严禁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及 时发现孕产妇及新生儿安全隐患。不脱岗、离岗,保证孕产妇不发生走失、跌 倒、坠床、自杀等问题,保障母婴安全。 (2)孕产妇出现疑问时及时与责任护士沟通,不私自向孕产妇解释病情,不擅自拿取或翻阅孕产妇病历、医疗文书文件。 (3)严禁携带过多的私人物品进入病房,严禁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违规 占用公共设施与公共资源,严禁在病房使用明火、电器烧水、做饭等。 (4)投标人保证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 (5)投标人与有陪护需求的住院孕产妇(或家属)充分沟通评估、达成一 致意见后提供规范化陪护服务,按照向采购人备案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孕产妇 或家属陪护费用,并向对方开具收费证明。 2.2.采购标需满足的服务标准 在护士的指导下为住院母婴提供生活照护、母乳喂养指导、生活辅助服务 等非医疗护理技术服务,及时发现解决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生活需求。 2.2.1.工作职责 (1)为孕产妇做好晨、晚间护理,刷牙、漱口、洗脸、洗头、洗脚和泡脚、修剪指(趾)甲、会阴清洗、床单位整理和床单更换等工作,保持床单位干 净、整齐。 (2)协助孕产妇餐前洗手、打饭、喂饭、餐具清洗、打水等工作。 (3)协助孕产妇活动,入厕排便和倾倒便器,做好卧床孕产妇便后身体清 洗,保持干净。 (4)协助宣教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做好母乳喂养、更换尿布等新生儿照护。 (5)配合护士完成病房环境的整理,合理进行物品放置,拉开或关闭窗帘,定时开窗通风。 (6)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操作时协助母婴并实施安全保护,转运、体位摆放、翻身、叩背、肢体运动等照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 (7)在孕产妇家人陪同下协助母婴外出检查。 (8)解决产妇的母乳喂养问题,鼓励产妇母乳喂养,协助科室帮助产妇树 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9)根据产妇的哺乳问题进行专业护理和技能操作,并针对产妇的特点和 心理状态进行心理疏导; (10)采取科学有效的按摩手法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乳房护理及问题处理,并 在处理过程中观察效果和发现新的情况,及时修改乳房护理方案,预防并发症;(11)向产妇宣传科学育婴知识和母乳喂养知识,并进行保健指导及咨询 工作。 2.2.2.工作要求 (1)按规定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胸牌,衣帽整齐、干净,仪容整洁,上 岗期间穿软底鞋,仪表整洁,举止大方。不浓妆艳抹,不配戴首饰(耳环、耳 钉、戒指、手链、手镯等),不染甲及留长指甲,发式整洁,长发梳起。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擅离岗位。病假、事假等需向公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语言文明,与孕产妇交谈时态度和蔼,主动回答孕产妇的问题。不直 呼孕产妇床号,根据孕产妇年龄、性别及职业等特征选择适宜的称呼。工作人 员之间沟通要文明、礼貌。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人及投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 的管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5)具有爱伤观念,帮助和爱护孕产妇。 (6)为母婴实施生活照护时,做好母婴身份核对,防止差错。 (7)照护母婴及操作前后要认真洗手,防止交叉感染。 (8)母婴间的物品不混用。 (9)严禁在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串病房、扎堆聊天、工作区域 会客、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行为。 (10)严禁工作期间干私活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不收受孕产妇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对待孕产妇一视同 仁。严禁私自向孕产妇或家属推销未经采购人批准的产品或服务。 (12)禁止向孕产妇或家属、他人议论医护人员和医疗、护理活动,不谈 论孕产妇病情和隐私,工作中注意保护孕产妇隐私。 (1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取(翻阅)孕产妇病历、医疗护理文书文件。 (14)严禁携带过多的私人物品进入病房。严禁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违 规占用公共设施与公共资源。 (15)严禁在病房使用明火、电器等做饭,按要求使用微波炉热饭,热饭 期间不能离开热饭地点。 (16)做好本职工作,严禁超越职责范围。 ★2.3、投标人所投报价不得低于“按照中标人每月母婴服务收费总额的1 3%计算收取”。 ★2.4、投标人应按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中的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 拟,但必须体现下表中的全部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时间服务模式服务人员
妇产科病房母 婴陪护服务480元/天含24小时服务一对1+1服务,即 服务对象为一个 孕产妇及其一个 新生儿母婴护理师
妇产科病房母 婴陪护服务300元/天含24小时服务一对一服务,即 服务对象为一个 孕产妇母婴护理师
产科病房母乳 喂养指导免费随时提供咨询 指导辅助喂养不含按摩手法母乳喂养师
400元/人1-2小时/次含按摩手法母乳喂养师
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3.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 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 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 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 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 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 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 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 接中查询下载。 3.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 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 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3.6、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 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本项 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且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 例,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交证明材 料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项目不适用) 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陪护服务方案、项目团队、培训机构、培训方案、内部管理 制度方案、应急事件处理预案、服务人员稳定性方案、信息化管理能力等。 5、需由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 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 无 (三)验收标准 陪护员服务质量考核表(需求科室医务工作人员评价) 为持续改进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服务效率,请您根据您的切身感 受在相应满意度分值下打“√”,10 分为非常满意,1 分为非常不满意,总分在60以上为整体满意,60分以下为整体不满意,恳请您 对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科室: 考核工作人员姓名: 日期:
类别内 容评分
10987654321
陪护人员物品摆放
陪护人员仪容仪表
陪护人员服务态度
陪护人员病房纪律
陪护人员陪护技能
科室配合程度
医嘱执行力度
语言沟通能力
主管管理能力
经理对接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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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
(四)其他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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