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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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申报注意事项 :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风险,项目申请人在GRANTS系统(原称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必须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院系审核项目后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盖章。 3、请务必于2026年6月5日16:00前将《承诺书》送交科发院基金办,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以便学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附《承诺书》或迟于学校通知截止时间提交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基金办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医学科研处联系人:王俊森 电话:027-83692851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后续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在2026年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数学与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管理、医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3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项,CAS向捷方合作者提供相应的资助。 (四)资助内容。 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合作者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境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与CAS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AS(中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交流年度根据需要为出访人员以及来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捷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5. 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捷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合作协议。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关于项目申请中的更多问题,请参见《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1/2860/3571/121141.html)。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科研资助部 电话:010-62327441,010-62329469 邮箱:dip2-xm@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6年4月2日 附件: 合作协议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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