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医疗区零星项目整治维修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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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医疗区零星项目整治维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外科楼3层、19层,以及原肠道门诊等科室部分用房布局无法满足科室使用需求,计划对其调整整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疗区零星项目整治维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项目预算价:19.4万元(其中含暂列金1.7万元)
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和现场范围内拆除,防水,墙面、地面及吊装整修,水电管线敷设,照明灯具、洁具、开关面板、玻璃隔断、外门窗及雨搭定制安装等整治维修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具有2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其他:
1.能够履行保密义务;
2.具备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外地企业需办理进京备案手续;
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
5.投标人能满足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
四、报名及踏勘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的,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PDF和电子版报名表XLSX(详见公告附件1),并将报名邮件名称命名为医疗区零星项目整治维修-XXX公司(单位名称)。因未按要求命名造成的不能参加比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核:供应商报名时将所有资格审核文件盖章扫描件压缩,命名为“资格审核文件”,随同报名表一并发送邮箱。纸质版文件踏勘时携带提交。
(四)资格审核文件内容:详见公告附件2《资格审核文件样板格式》
(五)踏勘时间:2026年4月8日10:30,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六)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9号门诊楼。
五、注意事项
(一)比价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比价文件》,现场踏勘并完成资格审核后,统一组织发放至供应商联络邮箱。
(二)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四)供应商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中心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因供应商不实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传真):
010-66355870转2111
移动电话:
13240273327
邮箱(报名):
yingfangban68@163.com
(附件资料请扫描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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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丨解放军总医院第九医学中心
主 办丨政治工作部
来 源丨营房办公室
刊 期丨第 128 期
总 编 辑 丨王继民
责任编辑丨何 芳 刘 燕
值班编辑丨张 威
一、项目名称
医疗区零星项目整治维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项目预算价:19.4万元(其中含暂列金1.7万元)
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和现场范围内拆除,防水,墙面、地面及吊装整修,水电管线敷设,照明灯具、洁具、开关面板、玻璃隔断、外门窗及雨搭定制安装等整治维修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具有2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其他:
1.能够履行保密义务;
2.具备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外地企业需办理进京备案手续;
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
5.投标人能满足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
四、报名及踏勘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的,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PDF和电子版报名表XLSX(详见公告附件1),并将报名邮件名称命名为医疗区零星项目整治维修-XXX公司(单位名称)。因未按要求命名造成的不能参加比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核:供应商报名时将所有资格审核文件盖章扫描件压缩,命名为“资格审核文件”,随同报名表一并发送邮箱。纸质版文件踏勘时携带提交。
(四)资格审核文件内容:详见公告附件2《资格审核文件样板格式》
(五)踏勘时间:2026年4月8日10:30,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六)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9号门诊楼。
五、注意事项
(一)比价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比价文件》,现场踏勘并完成资格审核后,统一组织发放至供应商联络邮箱。
(二)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四)供应商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中心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因供应商不实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传真):
010-66355870转2111
移动电话:
13240273327
邮箱(报名):
yingfangban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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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丨解放军总医院第九医学中心
主 办丨政治工作部
来 源丨营房办公室
刊 期丨第 12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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