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宿舍综合服务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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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宿舍项目综合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宿舍综合服务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宿舍项目综合服务
招标编号: IFB2026-03-26745243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200786481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所属地区: 北京市
-丰台区
招标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 2026-03-27
竞争性谈判细则
第一条工程说明:
1. 工程名称 :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宿舍项目经理部综合服务
2. 工程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
3.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54895㎡
4. 拟服务期限 :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5日
5.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人要求 ,设置厨师岗、保洁岗、司机岗。为满足解决招标人日常公务用车、经营协调、饮食用餐问题,参照公司《中铁建工一建办发〔2023〕170号关于印发<中铁建工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建工一建办发〔2023〕14号<关于采取集中招标配备公务用车、保安保洁的通知>》 ,按规定招聘司机、厨师人员、保洁人员 ,以满足公司公务用车、员工日常用餐需求。
 
第二条资金情况:
资金情况:  已落实
第三条本工程对参与竞谈方基本要求:
1.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相应的资质 ;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第四条投标费用:
1. 参与竞谈方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 .参与竞谈方无需缴纳图纸及资料押金。
第五条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第七条  工程承包范围、报价方式及招标控制价: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完成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宿舍项目综合服务工程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厨师 、保洁等。
二、报价方式: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的所有综合服务内容,按照具体岗位设置数量进行综合报价,参与竞谈方须进行全面综合考虑,该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税金、体检费。同时要求参与竞谈方对招标人提供的岗位要求认真核对核实 ,依据现场实际工作需求等要素情况,综合考虑填报综合单价,但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各项数据。
三、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含税),大写:叁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第八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其他类合同。
第九条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第十条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第十一条服务期限要求
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5日
第十二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1 .组成 :
第一部分  竞谈须知
第二部分  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 .参与竞谈方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和图纸。如果参与竞谈方的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导致废标,责任由参与竞谈方自负。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如果参与竞谈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参与竞谈方应不晚于 2026年 4月3日以书面形式并委派专人送达(或传真至)发包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参与竞谈方。参与竞谈方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 4小时内 ,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该澄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
第十四条现场考察:
1.参与竞谈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工程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发包人不再组织现场考察。
2.参与竞谈方在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勘察现场后如果有问题需要发包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 2026年4月3日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发包人对参与竞谈方的质疑以传真方式进行答复,目的是澄清并解答参与竞谈方在查阅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对竞谈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图纸)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五条竞谈响应文件的组成:
1 .竞谈响应文件组成 :
A. 竞争性谈判报价单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 .承诺书
D.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开户行信息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
2. 参与竞谈方的响应文件将由发包人全部留存 ,参与竞谈方无权索回。
第十六条竞谈响应文件格式:
1 .参与竞谈方应使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
2 .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提供的有关竞谈内容的格式由参与竞谈方自行编写 ,但应简洁、明了 ,详略得当。
3 .响应文件除图纸须用A3纸装订外 ,其他内容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 ,并应逐页标注页码 ,不得采用活页夹。
4. 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 ,加盖骑缝章 ,独立密封。
第十七条竞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30天。
第十八条竞谈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将电子版响应文件拷贝到U盘中 ,并与响应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送达)。电子版和纸质版如有不一致之处 ,以纸质版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竞谈技术文件部分除外)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并由参与竞谈方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出具,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和增删。
第十九条竞谈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 .参与竞谈方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信封和外层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 .内层信封和外层信封上都应包括 :
( 1 )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 2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
a. 竞谈工程名称: 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宿舍 项目综合服务
b.  2026 年 4月 6日16时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密封袋外包装为普通牛皮纸,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第二十条:竞谈、开标:
竞谈要求:参与竞谈方应在2026年4月6日 16 时前,提交响应文件。
谈判地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宿舍 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竞谈联系人:魏麟沣
电  话:18518519759
第二十一条  迟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在竞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第二十二条评标:
1 .评标原则 :
( 1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评议。
( 2 )质量高、价格合理、施工方法先进 ,企业信誉好。
1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经招标人测算严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按照废标处理。
2 .废标原则:
(1)评标组发现参与竞谈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谈报价 ,使得其竞谈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参与竞谈方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与竞谈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组认定该参与竞谈方以低于成本价竞谈,其竞谈作废标处理。
 
( 2 )参与竞谈方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竞谈作废标处理。
3.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可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4.如本次竞谈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每个标段有效响应文件少于3家的 ,发包人将再次进行竞谈。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授予: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合理低价原则的参与竞谈方。在价格及其他条件满足发包人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优先授予。
第二十四条  工程管理:
(一)参与竞谈方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对参与竞谈方处以罚款 , 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招标人发放的各种函件,参与竞谈方不得拒绝接受。拒收函件的情况为参与竞谈方对函件所列内容已经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参与竞谈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他人,参与竞谈方人员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四)在招标人认为工程已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或招标人认为参与竞谈方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招标人有权变更合同内容或要求参与竞谈方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参与竞谈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在以下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利将参与竞谈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分项工程从其承包范围内扣除,另行选择队伍进行施工 , 剩余部分仍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执行。
( 1 )参与竞谈方的管理水平不能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 2 )参与竞谈方的施工质量不能达到规范要求 ;
( 3 )参与竞谈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过低 ,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 ;
( 4 )参与竞谈方的施工进度不能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 5 )参与竞谈方对招标人的正常管理不能落实执行;
( 6 )参与竞谈方在施工过程中 ,无根据的增加工程造价 ;
( 7 )从工程大局考虑 ,招标人认为某些分项工程另行分包更有利于工程进展;
(六)参与竞谈方严格服从招标人的管理,按中铁建工京分〔2017〕77号文件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公司实名制要求进行考评、考核。不合格队伍将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拒绝后续工程的投标。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25.1 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5.1.1 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 乙方未履行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单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  )  , 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的利息。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的3% ,如因业主逾期付款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在逾期付款发生时,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25.1.2 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总包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 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发生上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
25.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25.2.1若因乙方派驻甲方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5.2.2乙方派驻甲方人员不服从甲方安排 ,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的 ,乙方应向甲方按照每人每次支付 2000 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拒不改正的人员。
25.2.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 ,应向甲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 ,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2.4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离派驻甲方的综合服务人员或无故停止工作 ,乙方应向甲方按照每人每次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乙方不能在七日内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5.2.5乙方擅自停工的 ,承担违约金5000元/天 ,停工3日(含3日 )以上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因停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5.2.6 乙方承诺按时足额支付派驻人员工资待遇等各项应得收入,发生人身伤害、劳动争议等纠纷时及时处置,如相关人员因上述事宜向甲方、 甲方关联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等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发生1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
25.2.7 乙方未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引起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5000元/人次违约金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及采取其它措施。
25.2.8 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甲方项目部、公司本部、上级单位、发包人、监理及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承担违约金10000元/次 ,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2.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退场的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退场前的过程结算累计数额为基础乘以80% ,再扣减因退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金后,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金额。
25.2.10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的 ,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 ,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25.2.11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对缺陷修复不及时 ,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 ,费用由乙方承担 ,并从质保金中扣除。乙方未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的其它违约情形: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
 
行合同。
25.2.12乙方承诺其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果乙方存在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
提供虚假发票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 ,同时,乙方仍承担重新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且重新开具的发票需满足甲方抵扣的使用需要。
25.2.13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金的 ,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不能抵扣税金款项。认证抵扣税金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5.2.14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合同主体相关信息 ,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5.2.15因乙方原因引起合同主体变更时 ,需经甲方同意 ,并签订三方协议 ;因乙方变更主体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5.2.1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相关法院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债权(以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的,乙方构成违约,除承担甲方协助执行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协助执行债权金额10%的违约金。
25.2.17乙方报送的分包结算申请书应依据充分、实事求是 ,不得发生重复结算、虚增数量、伪造资料及其他欺诈现象,否则应按照虚报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中标通知:
1 .招标人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
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的同时 ,将中标结果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参与竞谈方。
3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签署:
1.在通知参与竞谈方中标后 ,招标人将邀请参与竞谈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书面邀请函或中标通知书中注明。
2.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 ,但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其它:
1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照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约定执行。
2 .招标人发放的各种函件 ,参与竞谈方不得拒绝接收。
3 .参与竞谈方必须保证将发标人所付的费用全部用在本工程 ,不得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对参与竞谈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招标人参与竞谈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高温等自然灾害。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参与竞谈方应立即通知招标人负责人 ,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招标人应协助参与竞谈方采取措施。招标人负责人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参与竞谈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参与竞谈方向招标人负责人通报受害情况、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参与竞谈方应每隔 7天向招标人负责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 ,参与竞谈方向招标人负责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 由招标人承担;
(2)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参与竞谈方人员伤亡 ,参与竞谈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有权向参与竞谈方进行索赔。
(3)参与竞谈方停工损失 ,由参与竞谈方承担 ;招标人提供装备发生损坏 ,由招标人承担 ;停工期间 ,参与竞谈方应招标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由招标人书面文件确认。
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5. 招标人参与竞谈方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以当日气象报告为准) :
(1) 烈度8度以上的地震 ;
(2) 10级以上的大风 ;
(3) 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  300  mm以上 ;
(4)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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