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车道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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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车道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车道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车道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询比公告
 
1、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务车道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比工作已经开展。
2、询比范围
2.1采购内容:公务车4辆(含驾驶服务3人),车型:6座、插电混动、磷酸铁锂电池、排量小于等于1500ml。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期(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为准)。
3、本项目资格要求:
3.1询比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具有北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所提供车辆的产权应归出租方所有,不允许提供外租及挂靠车辆(提供所有权证明或相关承诺书)。
3.4驾驶员驾驶证准驾车型覆盖出租车型;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驾驶服务合同。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6询比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7询比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最高询比限价(服务期内总价):RMB680,000.00。
5、询比文件的领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日止;
5.2获取方式:
①供应商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询比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询比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②如在注册和获取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137 8201。
③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其询比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询比申请费用
询比申请人在询比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被接受,均由询比申请人自行承担。
7、踏勘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8、询比保证金:
(1)金额:8000.00元
(2)缴纳询比保证金方式:
1)以电汇形式递交的申请人须以单位名义,按照电汇方式汇至询比保证金收款账户,否则文件将被否决;
询比保证金收款账户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参与项目】【进入项目】,点击【获取】【递交保证金】
备注:账号为系统自动生成,每家申请人的保证金汇款账号均是独立存在的。
申请人电汇形式递交询比保证金的,须确保保证金在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到达询比代理公司指定账户的,均视为无询比保证金。
2)以保函形式递交的申请人须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开具的同等金额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形式递交,保函有效期同询比有效期,保函受益人:询比人。
采用担保保函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询比保证金的,担保保函或银行保函原件须单独密封递交。
3)询比代理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询比保证金。
9、询比申请文件的组成
询比申请人编写的询比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商务文件(询比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等,详见询比文件第六部分。
10、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询比申请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询比申请人应提交1套正本、2套副本和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版文件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文件彩色扫描PDF版(应保证与递交的纸质版询比申请文件正本内容完全相同)和可编辑WORD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询比申请人名称”)。每套“询比申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询比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方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10.2 询比申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所有的信封封皮上均应清楚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询比申请人名称及“于    年   月   日    时(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有询比申请人公章。
10.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询比申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1、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1.1 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9时00分
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路口南水塔路东水电分公司院内,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1.2所有询比申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比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询比申请文件。
12、中选人最终与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询比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
13、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发布,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询比申请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询比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询比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15、本次询比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询比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询比申请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采购人: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询比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010-8392 3372/335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limao1@sinochem.com/liuxuanfei@sinochem.com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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