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定河平原南段(燕化管架桥至京雄高速)生态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永定河平原南段(燕化管架桥至京雄高速)生态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永定河平原南段(燕化管架桥至京雄高速)生态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垂询方式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6227 |
|---|---|
| 项目名称 | 永定河平原南段(燕化管架桥至京雄高速)生态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11层1109室(现场递交)。联系人:***。电话:***。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2月13日 1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选。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响应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1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3.3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响应人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比选报名方式: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后附领取比选文件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响应人将填写后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un_wanjin@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电子版比选文件。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5.报名机构需提交《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 |
| 项目内容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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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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