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涉税咨询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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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涉税咨询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现就涉税咨询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涉税咨询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
(四)项目需求:
1.审核财务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材料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2.及时为财务公司传达最新税收政策文件及解读,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指导日常工作中税务相关的各种实际操作问题。
3.在合同期内为财务公司提供一次税务合规体检服务,对公司存在的涉税风险及时提出预警。
4.根据财务公司需要,对税收政策问题和合同审阅事项等及时进行解答以及提示税收风险,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降低公司税收负担。
5.根据财务公司需要,协助财务公司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争取税收政策。
6.根据财务公司需要,每年为财务公司提供一到两次线下税收业务专题培训;提供参加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财税培训机会与培训材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及财务公司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财务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航集团及财务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及财务公司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1,表内信息不得为空,不涉及可填“无”);
2.最新版且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有效期内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等;
4.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2);
6.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中“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以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与2025年财务报表(如无法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赋码财务报告,需提交2022年-2024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如2025年已完成财务审计,优先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替代2025年财务报表);
10.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报名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并保证清晰齐全。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项目公告截止时间前,将逐份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单个PDF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aigou_ghcw@163.com,邮件主题名称为“公司名称+涉税咨询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服务采购项目”,邮件内容写明公司全称、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的资格,具体原因不另行解释。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合格的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将以邮件形式向其发送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编制和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
六、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与本项目谈判工作,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caigou_ghcw@163.com
九、其他
(一)当首次公告期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小于三家时,我公司将进行二次公告。
(二)在公告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购公告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附件1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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