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中国船舶5家单位智慧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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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船舶5家单位智慧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中国船
舶5家单位智慧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SC-01-25107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5家单位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
标人自筹资金,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船舶5家单位智慧空压站节能改造项
目开展招标。
中国船舶5家单位智慧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5个项目:
(1)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西泰州”)压缩空气系统
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西扬州”)压缩空气系统能源费
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动力部件”)压缩空气系统能
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4)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造船”)压缩空气系统能
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5)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造船”)压缩空气系
统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中国船舶5 家单位智 慧空压站 节能改造 项目 | 合同签订之 日起30日内 开始安装调 试,90日内 完成空压站 节能改造工 作 | 泰州、扬 州、上 海、葫芦 岛、青岛 | 针对5家单位压缩空气系统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节能改造,包含空压站设备的 采购或制造、运输、施工安装、现场调试、验收 等,以及循环水系统、计量系统、智能控制系 统、配电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物联网系统、上 位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新增或完 善,站房翻新等,并以EPC模式提供交钥匙工 程,改造后高峰用气负荷需量4717Nm²/min,压 缩空气系统年平均单耗不得高于0.104kWh/m², 保证各空压站运行能效不低于一级能效标准要 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
能力: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
单位(不含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和外籍)。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或《主要股东或出
资人信息表》(格式自拟)以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时需提供财务审计复印件(需至少包含财
务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材料。
3.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或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
以是银行缴费凭证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局的证明文件以及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局的证明
文件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1个空压站能源托管改造项目业绩或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业绩(空压站装机容
量不小于100Nm3/min)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空压机装机容
量,投标时则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仅空压机设备采购项目不算做有效的空压站
能源托管改造项目业绩或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业绩(如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文件无法体
现业绩要求内容,需另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
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及宣告破产等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生
产和质量事故,在人员、设备、施工能力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时需提
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3.1.7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8投标人未被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列
入失信名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空压机和干燥机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需
要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或贸易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使用上述设备的授权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12月14日22时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0时0分。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4.2.1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
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
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联系电话:010-89172128-4。
4.2.2标书费:5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将标书费以银行电汇形式
汇入系统生成的标书费虚拟子账号中(虚拟子账号随机生成,每位投标人在每个标段
中所使用的子账号是不同的),缴纳完毕后可以通过点击“到账查询”按钮,查询是
否到账。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3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
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
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
4.2.4标书费和下载费为两项费用,请投标人分别缴纳,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
4.2.5招标代理机构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分别向投标人开具标书费
和下载费的电子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二楼会议室010-68032633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科荟路55号
邮 编:100101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人:田工
电 话:010-83027101
传 真:010-83027188 团钧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021003
邮编:100861 涕
电话:***
传真:010-59518629
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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