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一批钛边角料和钛屑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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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一批钛边角料和钛屑处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一批钛边角料和钛屑处置项目
一批钛边角料和钛屑处置项目
竞价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zl招标代理签章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2025年11月20日
一批钛边角料和钛屑处置项目
竞价公告
| 标的摘要 | |||||
| 标的概况 | 1、该批标的资产为钛边角料和钛屑等一批闲废物资,目前存放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该批资产状况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资产照片或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2、钛边角料预估重量为8500kg、钛屑预估重量为150kg,最终重量以现场交割时的称重为准,最终称重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最终成交额=钛边角料成交价(单价)×交割重量+钛屑成交价(单价)×交割重量;钛边角料成交价(单价)=钛边角料转让底价+加价幅度;钛屑成交价(单价)=钛屑转让底价+加价幅度。 | ||||
| 标的所在地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 ||||
| 转让底价 | 钛边角料转让底价:30元/kg(含税,税率13%) 钛屑转让底价:26元/kg(含税,税率13%) | ||||
| 加价幅度 | 0.3 元/kg | ||||
| 集中报价期 | 120 分钟 | ||||
| 集中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8:30时 | ||||
| 限时报价周期 | 5 分钟 | ||||
| 保证金金额 | 2.50 万元 |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5年11月20日 | 公告期满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
| 踏勘安排 | 1、展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到2025年11月26日,竞买人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3、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李经理 联系电话:18911318961 4、竞买人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对标的资产进行踏勘,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间的工作日(2025年11月21日9点-2025年11月26日17点)。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转让方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制度规定。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竞买人需按照转让方相关制度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后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须加盖公章),在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 | ||||
| 交易价款支付账户 | 账户名称: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账 号: 11001029500053009443 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否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 | □是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否 | ||
| 联系方式 | ***:*** | ||||
| 转让方名称 |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涉及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一、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中化商务或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转让涉及标的过户、变更、交割、运输等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三、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服务费收取通知单》向中化商务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受让方应在成交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服务费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受让方应将需补足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化商务指定账户;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受让方须根据交割重量将相应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后方可携标的资产离开。 3、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本标的资产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注册地为北京区域内的企业/组织,须满足以下资质和要求: 1、资质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相关内容;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报名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场所证明(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环保承诺书(承诺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本标的资产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注册地为北京区域外的企业/组织,只接受成交受让方跨省级行政区域自行生产利用,须满足以下资质和要求: 1、资质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加工"或"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相关内容; (5)须自行咨询当地省生态环境厅或其他主管部门,是否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利用的要求;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报名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场所证明(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环保承诺书(承诺按照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 (4)金属边角料处置方案(包括处置工艺、环保措施等)。 | ||||
| 提交报名材料 | 1、竞买人需在平台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 2、受让方资格条件中报名文件要求的资料; | ||||
| 服务费 | (1)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向受让方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总价中,由受让方另行支付。竞买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2)代理服务费金额按最终成交金额的2%(含税),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向受让方收取; 备注:最终成交额=钛边角料成交价(单价)×交割重量+钛屑成交价(单价)×交割重量。 (3)代理服务费由受让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中化商务先行预交;(4)币种:人民币。 | ||||
| HSE要求 | 1、受让方应提前联系转让方HSE管理人员,按照HSE相关要求完成入场培训流程。 2、受让方进入厂区,应穿戴安全鞋、安全帽、长袖工作衣裤、手套等,并接受转让方HSE管理人员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及安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危险操作和违规操作。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管理人员提前沟通作业准备工作。确认作业方案时,对可能涉及的特殊作业,如动火、切割等,需取得HSE专业管理人员同意后,按照转让方临时承包商管理要求,开具电子票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需提前一天与转让方报备,以便转让方安排现场人员负责协同。 | ||||
| 保证金注意事项 | |||||
| 汇款方式 | 1、线上汇款账户: 平台“投标保证金”项下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2、线下汇款账户: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户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1925000175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1、竞买人须于竞价前一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企业用户支持线上汇款(对公付款)和线下汇款(个人汇款),线下汇款需上传相关缴纳证明材料。 2、竞买人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竞买人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竞买人经中化商务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中化商务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完成资产交割后,由中化商务原渠道、无息退还余额。 未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中化商务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竞买人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竞买人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竞买人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中化商务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竞买人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五)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竞买人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竞买人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竞买人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化商务造成损失的; (十)因资质/报名材料不符、造假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而不被相关政府部门同意本标的资产跨省级行政区域利用的; (十一)其他依据项目公告、中化商务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竞买人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 交易方式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交易从标的转让底价开始竞价,依据加价幅度的正整数倍加价,允许跳跃式应价。 竞价时间分为“集中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集中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报价终结。 | ||||
| 其他披露信息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竞买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竞买人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 ||||
| 开具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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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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