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交三航院澳门公司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交三航院澳门公司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三航院澳门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中交三航院澳门公司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 SCJH00000062370E1306
招标项目编号: SCJH00000062370E1306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招标单位: 中交三航院澳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 2025-10-24
中交三航院澳门公司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三航院澳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莱卡设备 采购及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2.2 项目情况:为了满足日常工作需求,需要采购及租赁莱卡设备,分为两个包件
(1)包件1:设备采购。
(2)包件2:设备租赁。
各供应商根据自身公司情况进行投标,可选择其中一个包间投标,也可两个包件都投标。
2.3 招标范围:满足莱卡设备采购或租赁供应商。
2.4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质,相关行业5年内业绩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2 个标。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R出售,每套售价300 元(或澳门币 34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2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莱卡设备标书 设备采购或租赁 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2025 年10月31日12时前发至邮箱shyzbb@ccccltd.cn,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
帐 号:083653120100304003703
若是澳门当地公司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澳门币340元,可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三航院澳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
帐 号:00181901200174040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 12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三航院大厦9楼会议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包件1:莱卡设备采购: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乙方同意甲方按人民币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后90天内且设备交付并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形式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设备全款。
(2)乙方在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之前,需向甲方开具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形式发票)。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税率进行调整,应按调整后税率执行,调整合同税额,并保证合同未执行部分的不含税金额不变。如因税率调整导致甲方增值税附加损失,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包件2:莱卡设备租赁: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乙方同意甲方按人民币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后90天内且设备交付并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形式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按季度支付设备租金。
(2)乙方在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之前,需向甲方开具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形式发票)。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税率进行调整,应按调整后税率执行,调整合同税额,并保证合同未执行部分的不含税金额不变。如因税率调整导致甲方增值税附加损失,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三航院纪检部
举报电话: 021-64381730
举报邮箱: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招标项目名称: 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 SCJH00000062370E1306
招标项目编号: SCJH00000062370E1306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招标单位: 中交三航院澳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 2025-10-24
中交三航院澳门公司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三航院澳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莱卡设备 采购及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莱卡设备采购及租赁项目
2.2 项目情况:为了满足日常工作需求,需要采购及租赁莱卡设备,分为两个包件
(1)包件1:设备采购。
(2)包件2:设备租赁。
各供应商根据自身公司情况进行投标,可选择其中一个包间投标,也可两个包件都投标。
2.3 招标范围:满足莱卡设备采购或租赁供应商。
2.4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质,相关行业5年内业绩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2 个标。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R出售,每套售价300 元(或澳门币 34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2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莱卡设备标书 设备采购或租赁 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2025 年10月31日12时前发至邮箱shyzbb@ccccltd.cn,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
帐 号:083653120100304003703
若是澳门当地公司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澳门币340元,可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三航院澳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
帐 号:00181901200174040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 12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三航院大厦9楼会议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包件1:莱卡设备采购: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乙方同意甲方按人民币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后90天内且设备交付并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形式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设备全款。
(2)乙方在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之前,需向甲方开具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形式发票)。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税率进行调整,应按调整后税率执行,调整合同税额,并保证合同未执行部分的不含税金额不变。如因税率调整导致甲方增值税附加损失,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包件2:莱卡设备租赁: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乙方同意甲方按人民币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后90天内且设备交付并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形式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按季度支付设备租金。
(2)乙方在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之前,需向甲方开具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形式发票)。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税率进行调整,应按调整后税率执行,调整合同税额,并保证合同未执行部分的不含税金额不变。如因税率调整导致甲方增值税附加损失,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三航院纪检部
举报电话: 021-64381730
举报邮箱: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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