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支撑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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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丰台区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支撑服务机构征集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落实丰台区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行水平,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现公开征集丰台区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支撑服务机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服务事项
(一)配合摸清丰台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建立动态台账,支撑开展规范管理工作。
(二)配合指导机构落实培训收费明码标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开公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等工作,配合开展相关情况排查,促进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配合促进机构预付费监管账户开立和使用,宣贯资金存管等政策要求,提升“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的防治水平。
(四)配合促进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协助开展科技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
(五)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相关政策培训和宣讲。配合促进相关机构提升安全生产等工作水平。
(六)其他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北京市内登记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熟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对丰台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有一定了解的单位优先。
(三)应选择本单位内的业务骨干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相关工作。
(四)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该项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
(五)应组建一支较高科学素养、熟悉政策规定、善于与相关机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较好的团队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对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7日。
(二)服务期限及计费方式
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费用不超过二十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服务方案;
3.拟负责此项工作的团队资料;
4.承办案例;
5.项目费用报价。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2025年10月17日之前将丰台区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支撑服务方案、服务报价、单位简介及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lsfzk@mail.bjft.gov.cn)。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科技类校培支撑+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该项工作费用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二)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承担单位不得在未经过授权情况下,将此项工作中获取的信息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四)此项工作所产生的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承担单位如需使用,必须征得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
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法制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第三方服务事项
(一)配合摸清丰台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建立动态台账,支撑开展规范管理工作。
(二)配合指导机构落实培训收费明码标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开公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等工作,配合开展相关情况排查,促进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配合促进机构预付费监管账户开立和使用,宣贯资金存管等政策要求,提升“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的防治水平。
(四)配合促进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协助开展科技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
(五)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相关政策培训和宣讲。配合促进相关机构提升安全生产等工作水平。
(六)其他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北京市内登记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熟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对丰台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有一定了解的单位优先。
(三)应选择本单位内的业务骨干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相关工作。
(四)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该项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
(五)应组建一支较高科学素养、熟悉政策规定、善于与相关机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较好的团队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对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7日。
(二)服务期限及计费方式
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费用不超过二十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服务方案;
3.拟负责此项工作的团队资料;
4.承办案例;
5.项目费用报价。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2025年10月17日之前将丰台区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支撑服务方案、服务报价、单位简介及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lsfzk@mail.bjft.gov.cn)。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科技类校培支撑+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该项工作费用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二)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承担单位不得在未经过授权情况下,将此项工作中获取的信息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四)此项工作所产生的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承担单位如需使用,必须征得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
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法制科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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