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海油财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10-01

【招标信用】海油财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海油财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财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财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外部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根据法律服务协议约定,在年度期间内为财务公司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2025年10月
通用要求:详见备注。
项目要求: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标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和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证照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团队人员应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合伙人不应少于10年持证经验,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实际法律服务经验。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商业银行法律合规体系建设项目法律服务经验。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商业银行法律合规体系建设项目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应提供材料证明其在《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5》中,在以下领域中的至少3个领域获得第三级别及以上推荐:(1)银行与金融(2)资本市场:国内发行(3)资本市场:香港地区及海外发行(4)争议解决(5)投资基金(6)项目与基础设施(7)证券:诉讼。
 通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成立时间至少满足三年,并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表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和长期赢利能力。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下列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投标人被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5. 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报价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项目要求: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9月30日18:00:00)至(2025年10月08日18: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30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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