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科环集团国能节能公司承揽神东煤炭补连塔等煤矿锅炉运营项目煤粉运输服务(2025-2026年度)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8-21

【招标结果】科环集团国能节能公司承揽神东煤炭补连塔等煤矿锅炉运营项目煤粉运输服务(2025-2026年度)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科环集团国能节能公司承揽神东煤炭补连塔等煤矿锅炉运营项目煤粉运输服务(2025-2026年度)公开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榆林市昌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邦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科环集团国能节能公司承揽神东煤炭补连塔等煤矿锅炉运营项目煤粉运输服务(2025-2026年度)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科环集团国能节能公司承揽神东煤炭补连塔等煤矿锅炉运营项目煤粉运输服务(2025-2026年度)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EZB250207266001
招标项目编号: D1100000088110939001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北京市-昌平区
开始时间: 2025-08-20
结束时间: 2025-08-23
招标单位: 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20 16:46:17.0
公示内容无标题文档 科环集团国能节能公司承揽神东煤炭补连塔等煤矿锅炉运营项目煤粉运输服务(2025-2026年度)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节能公司承揽神东煤炭补连塔等煤矿锅炉运营项目煤粉运输服务(2025-2026年度)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20726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207266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榆林市昌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神木市邦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22.572000 148.74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610802615194、2029年02月26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陕交运管许可榆字610821012114、2026年05月05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业绩 1、煤粉运输合同、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2024.1.5
2、煤粉运输合同、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2024.1.24
3、煤粉运输合同、枣庄腾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4.6.19
1、2024年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煤粉及原煤运输、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2024.1.5
2、2023年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灌装煤粉及吨袋煤粉运输、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2023.1.4
3、陕西省神木市华远煤业有限公司2021-2022煤粉运输合同、陕西省神木市华远煤业有限公司、2021.9.30
4、神木市世平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煤粉运输、神木市世平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2024.2.22
5、2025年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煤粉、原煤运输、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2025.2.11
6、神木市旭瑞洁净能源有限公司煤粉运输、神木市旭瑞洁净能源有限公司、2025.3.8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5020726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桂增    电话:010-57336352
    邮箱:1748573280@qq.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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