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及专项调研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及专项调研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及专项调研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及专项调研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5T320088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及专项调研
预算金额:800.004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4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选择一批第三方机构支撑开展调研,通过组织地方工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并对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动力电池生产、回收、综合利用各个环节情况,督促个环节主体落实动力电池溯源、网点建设、回收移交、综合利用等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3.1从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3.3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控股、管理的单位有直接从事动力电池生产、新能源汽车生产、电动自行车生产、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操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划分为29个包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注:投标人可对任意包进行投标,最多中标1个包。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 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进行免费注册。
(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页面右上“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使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查询功能,找到参与项目点击“立即投标”,填写相关信息。
(3)选择参与项目后点击“立即购标”按钮,进入支付页面,建议通过网上支付费用,选择发票信息后点击 “提交支付”,标书款(如有)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标书款支付完成后,可在“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点击“标书下载”。“我的工作台-我的订单”点击“订单详情”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纸质发票,需单独与项目经理联系获取发票。本项目需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支付后,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如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在“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主控台”点击“指定联合体”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5)CA证书办理: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联系申请办理北京CA证书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北京CA公司签章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CA证书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如有平台操作方面的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技术支持联系:客服电话:010-86397110(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3、开标方式:投标人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并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提交。逾期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线上开标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公告发布网站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方式:金月含13811939588、高任18911246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及专项调研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5T320088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检查及专项调研
预算金额:800.004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4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选择一批第三方机构支撑开展调研,通过组织地方工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并对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利用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动力电池生产、回收、综合利用各个环节情况,督促个环节主体落实动力电池溯源、网点建设、回收移交、综合利用等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3.1从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3.3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控股、管理的单位有直接从事动力电池生产、新能源汽车生产、电动自行车生产、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操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划分为29个包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 调研地区 | 每包最高限价(万元) |
---|---|---|
1 | 江苏省 | 135.97 |
2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 103.8 |
3 | 广东省 | 103.39 |
4 | 浙江省 | 67.1 |
5 | 山东省 | 44.56 |
6 | 湖北省 | 41.48 |
7 | 安徽省 | 40.68 |
8 | 河南省 | 32.18 |
9 | 江西省 | 28.04 |
10 | 湖南省 | 27.04 |
11 | 四川省 | 24.32 |
1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3.48 |
13 | 上海市 | 20.9 |
14 | 福建省 | 18.04 |
15 | 重庆市 | 16.92 |
16 | 辽宁省 | 11.2 |
17 | 陕西省 | 10.02 |
18 | 贵州省 | 8.9 |
19 | 山西省 | 7.46 |
20 | 云南省 | 7.24 |
21 | 吉林省 | 6.56 |
22 | 海南省 | 4.5 |
23 | 甘肃省 | 4.1 |
24 | 内蒙古自治区 | 3.38 |
25 | 黑龙江省 | 3.2 |
2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22 |
27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1.56 |
28 | 青海省 | 1.12 |
29 | 西藏自治区 | 0.64495 |
合计 | 800.00495 |
注:投标人可对任意包进行投标,最多中标1个包。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 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进行免费注册。
(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页面右上“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使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查询功能,找到参与项目点击“立即投标”,填写相关信息。
(3)选择参与项目后点击“立即购标”按钮,进入支付页面,建议通过网上支付费用,选择发票信息后点击 “提交支付”,标书款(如有)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标书款支付完成后,可在“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点击“标书下载”。“我的工作台-我的订单”点击“订单详情”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纸质发票,需单独与项目经理联系获取发票。本项目需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支付后,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如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在“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主控台”点击“指定联合体”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5)CA证书办理: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联系申请办理北京CA证书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北京CA公司签章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CA证书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如有平台操作方面的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技术支持联系:客服电话:010-86397110(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3、开标方式:投标人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并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提交。逾期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线上开标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公告发布网站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方式:金月含13811939588、高任18911246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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