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火气系统框架协议火灾报警设备部件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7-02

【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火气系统框架协议火灾报警设备部件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项目名称 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火气系统框架协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火气系统框架协议火灾报警设备部件(招标编号:NWZ250722-3605-085769)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火气系统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1.000
2 火灾报警装置 1.000
3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直接生产商或系统集成商。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自2019年起,投标人所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国内沿海LNG接收站和管道项目均有应用业绩,应用时间均不少于1年(按合同交货期计算)。投标商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或不清晰的,为无效业绩,将被否决。(有关发票的要求按照招标中心要求在相关系统中完成上传验真)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本标。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如下要求(任一不满足将被否决):红外开路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火焰探测器、紧急停车按钮(ESD)应取得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的 SIL2 认证证书和报告;紧急停车按钮(ESD)须采用DPDT(双刀双掷)形式,材质GRP并提供IECEX认证;感温电缆须带屏蔽层。(2)投标人在技术应答中应对招标技术文件(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接收站工程综合火灾系统项目框架技术询价书总说明,请购文件编号: 268201-1571-EN52-TER-0003)中的★号条款进行逐条响应,配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并须完全满足。(如遇与本资格条件冲突的条款,以资格条件为准)(3)在开标前,投标人若对技术响应有偏差,须以澄清函的形式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方被视为可接受的有效偏差,且须在投标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中明确标出所有偏差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存在未经认可的偏差,将被否决。(4)投标人须承诺,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业绩表中所列业绩均为真实有效业绩,可随时接受招标人复核。”(5)投标人须承诺,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一切质量问题(不可抗力除外)由投标人免费负责。在接到使用单位问题反馈后,保证人员 4 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6)投标人须承诺,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物资所有规格型号和执行标准需严格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使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制造标准进行更换或替代。”(7)投标人须承诺,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知悉本次招标物资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买方订单为准。”(8)综合火灾系统中设备之间的电缆、光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物资的所有机箱/柜内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应包含在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内。招标技术文件中《附件三:综合火灾系统电、光缆技术询价书》可不做响应和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1日18时0分

2025年7月7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高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7月2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小兵
联系人: 高欣
电   话: 010-69165676
电   话: 022-58068995
电子邮件: zhangxb.trq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aoxin@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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