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视频通信网试验验证项目(2025-JX01-F1022)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招标公告】某视频通信网试验验证项目(2025-JX01-F1022)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视频通信网试验验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于2025年06月13日 发布了2025-JX01-F1022某视频通信网试验验证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2025年6月23日9时,我部组织某视频通信网试验验证项目(项目编号:2025-JX01-F1022)标前答疑会,现将答疑会主要问题记录整理进行公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是否标前答疑:是,更正为:否。
问题一:技术评审标准表,技术力量5,需要“根据主要产品生产商参与制定与本项目相关的 国际、国家、军队、行业 标准的数量由多至少排序”,但是招标文件并未明确主要产品。请问本项目中主要产品是什么。
答复:项目需求中序号1-1至1-17、1-25至1-29及1-31共23个标的物为本项目主要产品。
问题二:1-15 标的名称:视频指挥系统服务平台某指挥视频系统,要求“支持与用户某指挥场所在用视频指挥系统协议互通”。请问用户某指挥场所在用视频指挥系统,是指哪个视频指挥系统,该系统的研制厂家是谁。
答复:将原“支持与用户某指挥场所在用视频指挥系统协议互通”要求调整为:“乙方承诺免费提供‘视频指挥系统服务平台’的系统接口(包括但不限于API接口、SDK开发工具包、通信协议文档)。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适配支持,确保该平台能够与其他视频指挥系统协议互通”。
问题三: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明确“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另有要求“验收时间为1个月”、“甲方组织系统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情况作为合同最终验收的依据”。请问60天的建设时间是否包括验收时间和试运行时间。
答复:不包括。
问题四:1-25 标的名称:中续航载重无人机参数序号3中“系留线重量:≤6KG”,在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的“系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中,要求“中续航载重无人机-2系留供电:系留长度≥200米。设基准分值为1分,系留长度=200米得基准分,每增加20米,加0.1分,最高为标准分值1.5分,负偏离不得分。”请问若提供的产品中,系留长度为500米,符合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的满分要求,此时,是否还要求系留线重量:≤6KG?
答复:系留线重量过重影响装备使用,因此,系留线重量超过6KG按照不满足此条技术参数处理。
问题五:第六章第二节技术要求,“1-14 标的名称:视频分析服务算力平台”中,第5项Int8算力≥160TFlops,int8算力单位一般使用OPS。
答复:算力服务的单位即可以是OPS,也可以是FLOPS,具体取决于应用场景和计算类型。混合运算或低精度AI推理优先使用OPS,高精度科学计算、图形处理或AI训练则需使用FLOPS。我们的使用场景更接近于图形处理和AI训练,因此使用了FLOPS。
问题六:问题描述:“需符合2024年相关自主可控要求”具体是指什么?信创目录内产品是否可以选用?
答复:本次招标文件中对:通用服务器、磁盘阵列、计算机终端、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提出了自主可控要求,上述产品应符合“军 用关键软硬件自主可控产品名录(2024年V1版)”。
问题七:1-1标的名称:视频资源调度服务,第7项指标,硬件部分:北京市点位的1套含2台通用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模式部署。1-6标的名称:综合态势显示管理系统,第4项指标,硬件部分:北京市点位的1套含2台图形工作站。请问是否指的是在招标清单数量“4”上再增加1台。
答复:“视频资源调度服务”和“综合态势显示管理系统”计量单位均为套,并未限定供应商提供硬件数量。
问题八:招标文件和公告未提供采购机构名称,而投标函及相关投标文件需要填写此项内容,请提供。
答复:投标供应商可填写采购服务站、采购机构或某部等均可,没有特定要求。
问题九: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业绩1”和“业绩2”中提供的合同,是否能够重复?请问如合同1同时出现在业绩1和业绩2中,是否可以?
答复:业绩评分规则描述中第5点已进行说明“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因此同时出现只能在一项业绩评分中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标前答疑已组织,后续不再组织。
2025年06月27日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2025年6月23日9时,我部组织某视频通信网试验验证项目(项目编号:2025-JX01-F1022)标前答疑会,现将答疑会主要问题记录整理进行公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是否标前答疑:是,更正为:否。
问题一:技术评审标准表,技术力量5,需要“根据主要产品生产商参与制定与本项目相关的 国际、国家、军队、行业 标准的数量由多至少排序”,但是招标文件并未明确主要产品。请问本项目中主要产品是什么。
答复:项目需求中序号1-1至1-17、1-25至1-29及1-31共23个标的物为本项目主要产品。
问题二:1-15 标的名称:视频指挥系统服务平台某指挥视频系统,要求“支持与用户某指挥场所在用视频指挥系统协议互通”。请问用户某指挥场所在用视频指挥系统,是指哪个视频指挥系统,该系统的研制厂家是谁。
答复:将原“支持与用户某指挥场所在用视频指挥系统协议互通”要求调整为:“乙方承诺免费提供‘视频指挥系统服务平台’的系统接口(包括但不限于API接口、SDK开发工具包、通信协议文档)。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适配支持,确保该平台能够与其他视频指挥系统协议互通”。
问题三: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明确“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另有要求“验收时间为1个月”、“甲方组织系统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情况作为合同最终验收的依据”。请问60天的建设时间是否包括验收时间和试运行时间。
答复:不包括。
问题四:1-25 标的名称:中续航载重无人机参数序号3中“系留线重量:≤6KG”,在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的“系统技术指标评审规则1”中,要求“中续航载重无人机-2系留供电:系留长度≥200米。设基准分值为1分,系留长度=200米得基准分,每增加20米,加0.1分,最高为标准分值1.5分,负偏离不得分。”请问若提供的产品中,系留长度为500米,符合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的满分要求,此时,是否还要求系留线重量:≤6KG?
答复:系留线重量过重影响装备使用,因此,系留线重量超过6KG按照不满足此条技术参数处理。
问题五:第六章第二节技术要求,“1-14 标的名称:视频分析服务算力平台”中,第5项Int8算力≥160TFlops,int8算力单位一般使用OPS。
答复:算力服务的单位即可以是OPS,也可以是FLOPS,具体取决于应用场景和计算类型。混合运算或低精度AI推理优先使用OPS,高精度科学计算、图形处理或AI训练则需使用FLOPS。我们的使用场景更接近于图形处理和AI训练,因此使用了FLOPS。
问题六:问题描述:“需符合2024年相关自主可控要求”具体是指什么?信创目录内产品是否可以选用?
答复:本次招标文件中对:通用服务器、磁盘阵列、计算机终端、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提出了自主可控要求,上述产品应符合“军 用关键软硬件自主可控产品名录(2024年V1版)”。
问题七:1-1标的名称:视频资源调度服务,第7项指标,硬件部分:北京市点位的1套含2台通用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模式部署。1-6标的名称:综合态势显示管理系统,第4项指标,硬件部分:北京市点位的1套含2台图形工作站。请问是否指的是在招标清单数量“4”上再增加1台。
答复:“视频资源调度服务”和“综合态势显示管理系统”计量单位均为套,并未限定供应商提供硬件数量。
问题八:招标文件和公告未提供采购机构名称,而投标函及相关投标文件需要填写此项内容,请提供。
答复:投标供应商可填写采购服务站、采购机构或某部等均可,没有特定要求。
问题九: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业绩1”和“业绩2”中提供的合同,是否能够重复?请问如合同1同时出现在业绩1和业绩2中,是否可以?
答复:业绩评分规则描述中第5点已进行说明“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因此同时出现只能在一项业绩评分中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标前答疑已组织,后续不再组织。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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