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2025-2028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总部 2025-2028 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包 3:涉外事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2025-2028年 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ECOM-2025-BD02-0480) ”项下的 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 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2025-2028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CECOM-2025-BD02-0480
三、项目概况: 为集团公司总部提供法律服务。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集团公司总部法律服务,包括境内日常、四、
境内诉讼、涉外事务、资本项目、打假维权和商标事务6类法律服务,分为6个包 次,服务期为3年。本包招标内容涉及包3:涉外事务。
包号 | 服务类别 | 基本服务内容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3 | 涉外事务 | 1.诉讼类法律服务:为邮政集团涉及 境外法律纠纷案件时提供专业法律 服务。 2.非诉讼类法律服务:为邮政集团所 开展的境外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应要求就邮政集团所开展的境外业 务中有关合作伙伴或合作项目进行 必要的尽职调查或资质审查;经专项 委托后,对涉外投融资,改制重组,并购,股票首发及配股、增发,债券 发行等业务/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等。 | 1 名主供应商,2 名备选供应商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 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 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 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四)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须具有境外(至少包括美国纽约州、加利福尼亚州,英国,德 国,日本,香港)的执业资质,在北京设有代表处、办事处或北京分所。
(七)投标人须具有 3 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 中央企业总部或当年《财富》世界 500 强总部或国务院组织机构提供同类法律服 务的案例。(国务院组织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guowuyuan/zuzhi.htm 公布的为准)。
(八)投标人及本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最近 5 年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没有 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律师行业协会惩戒及其他类似不良从业记录并且不存在 严重违约等问题。
( 九 ) 投 标 人 在 “ 全 国 律 师 执 业 诚 信 信 息 公 示 平 台 ” 网 站 (https://credit.acla.org.cn/)无惩戒记录。
(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具体内容见附件 2。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 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发售: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 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 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 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88-8550或400-898-8881(周 一~周五9:00-17:00)。
(二)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 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 指南”)。
1、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2、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 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 南”)。
支付(方式):
(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 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 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0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亚杰 ,010-52200340,15210129344,liuyajie@ce-com.cn
注: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均须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 台 ” ( 网 址 : https://cg.11185.cn ) 和 “ CEC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网 址 www.cec-ec.com.cn)“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标书款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7月8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 备。开标时,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 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二) 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2025年7月8日上午08:30-09:30(北 京时间)现场递交至:海淀区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 间后递交或密封不完好将被拒收。
(三)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 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 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 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四)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 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 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 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 具 编 制 、 加 密 、 上 传 至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网 址 :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八、开标:
(一)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 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 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 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投标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投标人须自行考虑 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
电子邮件:@ce-com.cn 电话:
***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标书款和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344171055868
附件2
包号 | 分包名称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 |
3 | 涉外事务 | 按小时费率报价 | 合伙人律师小时费不高于 *** 元; |
执业律师小时费不高于 4800 元; |
律师助理小时费不高于 27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