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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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名称:
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
项目编号:
0768-2542CSIMC122
项目类型:
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招标单位: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 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
服务周期:2年
5 天 21 时
我要投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0 09:00
变更信息
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3.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开标日之间)。
3.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2025年01月-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铁路或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格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变更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3.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应在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日至开标日之间)。
3.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2025年01月-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铁路或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格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包名称:
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
标段/包编号:
0768-2542CSIMC122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5-13 06: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5-20 09:00:00
澄清截止时间:
2025-06-09 01:3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6-09 01:3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09 01:30:00
相关附件
公告PDF: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变更公告.pdf
其他附件:
无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名称:
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
项目编号:
0768-2542CSIMC122
项目类型:
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招标单位: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 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
服务周期:2年
5 天 21 时
我要投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0 09:00
变更信息
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3.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开标日之间)。
3.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2025年01月-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铁路或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格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变更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3.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应在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日至开标日之间)。
3.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2025年01月-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铁路或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格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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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物流专项业务承运商招标
标段/包编号:
0768-2542CSIMC122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5-13 06: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5-20 09:00:00
澄清截止时间:
2025-06-09 01:3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6-09 01:3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09 01:30:0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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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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