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DF型机车静液压泵、曲轴、80KW以下电机及HXN3B型机车单元制动器、HXN型机车空气干燥器故障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DF型机车静液压泵、曲轴、80KW以下电机及HXN3B型机车单元制动器、HXN型机车空气干燥器故障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DF型机车静液压泵、曲轴、80KW以下电机及HXN3B型机车单元制动器、HXN型机车空气干燥器故障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DF型机车静液压泵、曲轴、80KW以下电机及HXN3B型机车单元制动器、HXN型机车空气干燥器故障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hrbjwd-jsk-2025-008-2)
一、采购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DF型机车静液压泵、曲轴、80KW以下电机及HXN3B型机车单元制动器、HXN型机车空气干燥器故障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报价。
二、采购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A01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A02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3.供应商须具提供采购项目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A03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A04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3.供应商须具提供采购项目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A05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四、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见附件)
五、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
A01包:2025年5月20日14:00
A02包:2025年5月20日15:00
A03包:2025年5月21日9:30
A04包:2025年5月21日10:30
A05包:2025年5月21日14:00
地点为:怀柔北机务段技术科。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报名截止日期:5月17日10:00前
投标人将以下pdf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scg7595@163.com邮箱。
需提供pdf扫描件为:谈判报名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可许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A01包:2025年5月20日14:00
A02包:2025年5月20日15:00
A03包:2025年5月21日9:30
A04包:2025年5月21日10:30
A05包:2025年5月21日14:00
谈判地点为:怀柔北机务段技术科311会议室。
届时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三家,发布二次公告谈判时间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报名厂家。
七、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技术科
联系人:***
电 话:***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2025年5月12日
(hrbjwd-jsk-2025-008-2)
一、采购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DF型机车静液压泵、曲轴、80KW以下电机及HXN3B型机车单元制动器、HXN型机车空气干燥器故障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报价。
二、采购内容: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机车型号 | 预估数量(个) | 备注 |
A01 | DF4型机车静液压泵故障修 | DF4 | 15 | |
DF4型机车静液压马达故障修 | DF4 | 15 | | |
A02 | DF4型机车曲轴故障修 | DF4 | 1 | |
DF7型机车曲轴故障修 | DF7 | 1 | | |
DF8B型机车曲轴故障修 | DF8B | 1 | | |
A03 | 启动发电机电机故障修 | DF4、DF7、DF8B | 3 | 每个车型各1台 |
风泵电机故障修 | DF4、DF7、DF8B | 3 | 每个车型各1台 | |
燃油泵电机故障修 | DF4、DF7、DF8B | 3 | 每个车型各1台 | |
滑油泵电机故障修 | DF4、DF7、DF8B | 3 | 每个车型各1台 | |
车体通风机故障修 | DF4、DF7、DF8B | 3 | 每个车型各1台 | |
A04 | 单元制动器故障修(带弹停) | HXN3B | 2 | |
单元制动器故障修(不带弹停) | HXN3B | 2 | | |
A05 | 空气干燥器故障修 | HXN3、HXN5 | 10 | HXN3型5个、HXN5型5个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A01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A02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3.供应商须具提供采购项目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A03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A04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3.供应商须具提供采购项目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A05包: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或被委托代理单位须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书。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报价截止日之前)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四、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见附件)
五、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
A01包:2025年5月20日14:00
A02包:2025年5月20日15:00
A03包:2025年5月21日9:30
A04包:2025年5月21日10:30
A05包:2025年5月21日14:00
地点为:怀柔北机务段技术科。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报名截止日期:5月17日10:00前
投标人将以下pdf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scg7595@163.com邮箱。
需提供pdf扫描件为:谈判报名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可许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A01包:2025年5月20日14:00
A02包:2025年5月20日15:00
A03包:2025年5月21日9:30
A04包:2025年5月21日10:30
A05包:2025年5月21日14:00
谈判地点为:怀柔北机务段技术科311会议室。
届时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三家,发布二次公告谈判时间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报名厂家。
七、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技术科
联系人:***
电 话:***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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