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防水大修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防水大修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防水大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防水大修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防水大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防水大修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022-ZB2-ZB-021-114。
1.3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存在漏水情况,主要问题: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防水保护层破损、防水材料大面积老化,渗漏情况日趋严重,绝大部分至今未进行过屋面防水大修;影响到大厦正常使用,且不明原因的多点漏雨极易造成人员意外触电的风险;针对上述漏雨区域计划对以下区域进行维修:
(1)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房屋面防水大修,根据原有屋面防水保护层破损处情况保护性拆除及清理、重新基础找平;整体屋面及女儿墙防水材料铺设,新增透气孔;按照最新建筑标准进行防水维修;
(2)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6层部分屋面防水(北侧及西侧部分区域)及女儿墙外沿、3层玻璃幕墙区域原防水层拆除新做防水大修,雨水管清理,落水口新做,更换地漏,室内漏水区域吊顶拆除新做;
(3)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6层阳光顶钢化玻璃间原结构胶清理重新注胶;按照最新建筑标准进行防水维修;
(4)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穹顶两侧、南侧外墙雨水沟基层找平处理及防水材料铺设,地下室漏水区域墙顶面翻新;按照最新建筑标准进行防水维修;
(5)同方大厦A座A座3层、9层、10层房屋面防水大修,原有屋面及女儿墙卷材拆除及清理、基础找平及防水材料铺设,按照最新建筑标准进行防水维修。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大修改造及验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工程地点: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期、二期及同方大厦,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个防水改造工程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应提供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应答,并按照串通应答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资格);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提示: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的“文件下载”工作,否则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影响应答的有效性,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供应商信息登记: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供应商登记信息,将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供应商选中需要购买的采购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录中核集团平台在线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采购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文件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登记”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登记、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提示:潜在供应商参与应答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供应商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单位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及地点: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中核集团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纸版文件递交至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应答文件开启、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
采购人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谈判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起,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谈判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
注:本次采购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联 系 人:兰天
联 系 电 话:010-8239985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边伟、郭军强
联 系 电 话:17610455677
邮 箱:chinabrr12@163.com
9.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公告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防水大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防水大修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022-ZB2-ZB-021-114。
1.3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二期及同方大厦部分屋面存在漏水情况,主要问题: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防水保护层破损、防水材料大面积老化,渗漏情况日趋严重,绝大部分至今未进行过屋面防水大修;影响到大厦正常使用,且不明原因的多点漏雨极易造成人员意外触电的风险;针对上述漏雨区域计划对以下区域进行维修:
(1)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房屋面防水大修,根据原有屋面防水保护层破损处情况保护性拆除及清理、重新基础找平;整体屋面及女儿墙防水材料铺设,新增透气孔;按照最新建筑标准进行防水维修;
(2)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6层部分屋面防水(北侧及西侧部分区域)及女儿墙外沿、3层玻璃幕墙区域原防水层拆除新做防水大修,雨水管清理,落水口新做,更换地漏,室内漏水区域吊顶拆除新做;
(3)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6层阳光顶钢化玻璃间原结构胶清理重新注胶;按照最新建筑标准进行防水维修;
(4)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穹顶两侧、南侧外墙雨水沟基层找平处理及防水材料铺设,地下室漏水区域墙顶面翻新;按照最新建筑标准进行防水维修;
(5)同方大厦A座A座3层、9层、10层房屋面防水大修,原有屋面及女儿墙卷材拆除及清理、基础找平及防水材料铺设,按照最新建筑标准进行防水维修。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大修改造及验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工程地点: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期、二期及同方大厦,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个防水改造工程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应提供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应答,并按照串通应答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资格);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提示: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的“文件下载”工作,否则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影响应答的有效性,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供应商信息登记: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供应商登记信息,将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供应商选中需要购买的采购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录中核集团平台在线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采购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文件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登记”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登记、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提示:潜在供应商参与应答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供应商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单位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及地点: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中核集团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纸版文件递交至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应答文件开启、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
采购人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谈判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起,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谈判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
注:本次采购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联 系 人:兰天
联 系 电 话:010-8239985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边伟、郭军强
联 系 电 话:17610455677
邮 箱:chinabrr12@163.com
9.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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