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排水集团液氧采购(2025)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北京排水集团液氧采购(2025)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排水集团采购部 | 项目名称 | 北京排水集团液氧采购(2025)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液氧采购(2025)
二、项目编号:BJPS-2025-JT-NCB-SC-0004-03
三、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变更内容:
1.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3.1.3业绩要求”中“无”变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累计具有1000万元(含)以上液氧销售的业绩”。
2.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
4.远程电子签到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7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
5.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至2025年4月27日10时30分。
特此说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5日
原采购公告:
北京排水集团液氧采购(2025)(项目编号:BJPS-2025-JT-NCB-SC-0004-03)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液氧采购(2025)
1.2采购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排水集团采购部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区所属各分公司拟采购液氧供应服务。采购执行方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年度合同,协议期限至2027年5月31日。年预计使用量约为17990吨。实际使用地点为北京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北京郊区(通州区、大兴区、怀柔区、房山区、延庆区等),使用量根据采购人(甲方)实际需要确定。
投标人承诺:符合采购人(甲方)内部管理要求前提下,采购人(甲方)所属各级子企业需向中标人(乙方)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标的物的,由采购人(甲方)所属各级子企业与中标人(乙方)协商,双方基于本项目框架协议订立具体合同。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区所属各分公司拟采购液氧供应服务。
2.2交付期:
2.2.1液氧产品供货期:
(1)由中标人(乙方)负责管理采购人(甲方)液氧库存液位,中标人(乙方)将依据远程液位监控系统显示的采购人(甲方)库存情况、采购人(甲方)实际生产消耗的规律,由中标人(乙方)自动向采购人(甲方)液氧使用地点(“4交付地点”)的供气装置补充液氧。采购人(甲方)提出需要由采购人(甲方)确认后安排送货的,中标人(乙方)安排送货的时间、数量,由采购人(甲方)确认后,中标人(乙方)应按照采购人(甲方)的确认内容安排送货。
(2)采购人(甲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时:
1)常规情况:中标人(乙方)应在满足采购人(甲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时限的基础上安排送货。
2)紧急情况:收到采购人(甲方)通知后,中标人(乙方)不得晚于8小时将液氧送达采购人(甲方)指定的地点。
(3)中标人(乙方)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甲方)预计送货时间,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送货,中标人(乙方)应及时与采购人(甲方)沟通,经采购人(甲方)同意后可安排其他时间送货。如因中标人(乙方)原因导致中标人(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中标人(乙方)应赔偿采购人(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2.2供气装置安装调试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乙方)完成供气装置的安装调试,具备供气条件,向当地的安全监管机构报备并获得相关的批准和证书;如涉及前期供气装置拆除和新装置安装调试,需在前期供气装置拆除和新装置安装调试期间,中标人(乙方)制定完备的过渡期间的交接作业和运行保障方案,保证采购人(甲方)生产运行稳定。
2.3交付地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4交付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运输单位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运输单位指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承运人);
(4)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液氧的生产厂家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皆可;代理商或经销商所代理或经销的液氧生产厂家须在京津冀地区具有液氧的生产设施;代理商和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液氧供货合作协议;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运输车辆需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9日12时至2025年4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1.1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须首先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完成注册、申办CA数字证书(单位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CA数字证书),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办方法及流程详见北排供应链网站(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结果公示/重要通知”栏“重要通知”的“《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及申办CA数字证书须知》”。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本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单位数字认证证书及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认证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2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须通过公司账户将购买采购文件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004-03)采购文件购买费”。如备注未标注或标注错误,或付款单位为非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1.3购买采购文件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采购文件售卖电话)通知审核员,经审核后,供应商可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4.1.4供应商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数字认证证书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2025年4月24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远程电子签到;
(3)供应商应在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至2025年4月24日10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特别说明:供应商未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非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5.2第(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5.2第(3)款规定时限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
当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成交后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为准。
5.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向“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预留的“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确认响应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供应商要确保上传的响应文件为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本项目响应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
5.4本次响应文件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非因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CA数字认证系统故障导致的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不成功。
5.5逾期上传或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可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在“04投标人使用手册”及“05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首轮次文件开启的使用及视频操作流程。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24日14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预计谈判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三层308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邮编:100013
采购文件发售:***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质疑联系电话:010-87905418
对谈判采购文件异议、谈判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澄清异议”栏“质疑与澄清”中本项目的“异议”模块提出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采购工作人员纪律监督:010-88389132 ,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8日
二、项目编号:BJPS-2025-JT-NCB-SC-0004-03
三、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变更内容:
1.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3.1.3业绩要求”中“无”变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累计具有1000万元(含)以上液氧销售的业绩”。
2.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
4.远程电子签到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7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
5.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至2025年4月27日10时30分。
特此说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5日
原采购公告:
北京排水集团液氧采购(2025)(项目编号:BJPS-2025-JT-NCB-SC-0004-03)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液氧采购(2025)
1.2采购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排水集团采购部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区所属各分公司拟采购液氧供应服务。采购执行方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年度合同,协议期限至2027年5月31日。年预计使用量约为17990吨。实际使用地点为北京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北京郊区(通州区、大兴区、怀柔区、房山区、延庆区等),使用量根据采购人(甲方)实际需要确定。
投标人承诺:符合采购人(甲方)内部管理要求前提下,采购人(甲方)所属各级子企业需向中标人(乙方)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标的物的,由采购人(甲方)所属各级子企业与中标人(乙方)协商,双方基于本项目框架协议订立具体合同。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区所属各分公司拟采购液氧供应服务。
2.2交付期:
2.2.1液氧产品供货期:
(1)由中标人(乙方)负责管理采购人(甲方)液氧库存液位,中标人(乙方)将依据远程液位监控系统显示的采购人(甲方)库存情况、采购人(甲方)实际生产消耗的规律,由中标人(乙方)自动向采购人(甲方)液氧使用地点(“4交付地点”)的供气装置补充液氧。采购人(甲方)提出需要由采购人(甲方)确认后安排送货的,中标人(乙方)安排送货的时间、数量,由采购人(甲方)确认后,中标人(乙方)应按照采购人(甲方)的确认内容安排送货。
(2)采购人(甲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时:
1)常规情况:中标人(乙方)应在满足采购人(甲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时限的基础上安排送货。
2)紧急情况:收到采购人(甲方)通知后,中标人(乙方)不得晚于8小时将液氧送达采购人(甲方)指定的地点。
(3)中标人(乙方)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甲方)预计送货时间,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送货,中标人(乙方)应及时与采购人(甲方)沟通,经采购人(甲方)同意后可安排其他时间送货。如因中标人(乙方)原因导致中标人(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中标人(乙方)应赔偿采购人(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2.2供气装置安装调试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乙方)完成供气装置的安装调试,具备供气条件,向当地的安全监管机构报备并获得相关的批准和证书;如涉及前期供气装置拆除和新装置安装调试,需在前期供气装置拆除和新装置安装调试期间,中标人(乙方)制定完备的过渡期间的交接作业和运行保障方案,保证采购人(甲方)生产运行稳定。
2.3交付地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4交付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运输单位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运输单位指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承运人);
(4)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液氧的生产厂家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皆可;代理商或经销商所代理或经销的液氧生产厂家须在京津冀地区具有液氧的生产设施;代理商和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液氧供货合作协议;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运输车辆需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9日12时至2025年4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1.1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须首先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完成注册、申办CA数字证书(单位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CA数字证书),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办方法及流程详见北排供应链网站(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结果公示/重要通知”栏“重要通知”的“《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及申办CA数字证书须知》”。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本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单位数字认证证书及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认证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2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须通过公司账户将购买采购文件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004-03)采购文件购买费”。如备注未标注或标注错误,或付款单位为非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1.3购买采购文件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采购文件售卖电话)通知审核员,经审核后,供应商可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4.1.4供应商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数字认证证书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2025年4月24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远程电子签到;
(3)供应商应在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至2025年4月24日10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特别说明:供应商未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非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5.2第(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5.2第(3)款规定时限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
当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成交后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为准。
5.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向“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预留的“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确认响应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供应商要确保上传的响应文件为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本项目响应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
5.4本次响应文件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非因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CA数字认证系统故障导致的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不成功。
5.5逾期上传或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可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在“04投标人使用手册”及“05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首轮次文件开启的使用及视频操作流程。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24日14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预计谈判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三层308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305室)
邮编:100013
采购文件发售:***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质疑联系电话:010-87905418
对谈判采购文件异议、谈判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澄清异议”栏“质疑与澄清”中本项目的“异议”模块提出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采购工作人员纪律监督:010-88389132 ,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8日
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