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互联网暖心行动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7
***1-2541
***6
***8
***212
二、项目名称:互联网暖心行动
三、中标信息
第 1 包 互联网暖心行动
供应商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 2 号
中标金额:¥85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号
信息系统项目的建
设要符合医疗行业
的法律法规要求,系
信息系统架构应
信息系统架构应 统功能范围和要求
全面、完整,以支 全面、完整,以支 软件产品的 遵循《医院智慧服务
撑所有业务的开 撑所有业务的开 技术支持服 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1 互联网暖心行动 1 项
发实施、集成,保 发实施、集成,保 务免费维护 (试行)》(2
***19 版)
证系统内、外系统 证系统内、外系统 期为三年。要求,支持国际、国
的顺利整合等 内的医疗相关标准,
的顺利整合。
包括 HL7、XML、
DICOM3.
***、ICD-1
***、
SNOMED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少丁、王伟超、平永华、阳美兰、白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原《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
******2>198
*** 号)中的收费标准。
金额:1.27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
***25年3月18日 定标日期:2
***25 年 4 月 15 日
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期限:软件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免费维护期为三年。
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95.2
***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 联系方式:
***1
***-59978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1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互联网暖心行动
项目编号/包号:
***7
***1-2541
***6
***8
***212/
***1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9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8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6
3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
***7
***1-2541
***6
***8
***212/
***1
2.项目名称:互联网暖心行动
3.项目预算金额:86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 / 4.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 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
| 1 | 互联网暖心行动 | 86 | 1 项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4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
***25 年 3 月 18 日至 2
***25 年 3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
****** 至 11:3
***,下午 13:3
*** 至 17: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报名下载文件。
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审核电话:4
******-68
***-8126。
2)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
******-68
***-8126 转 2。4.售价:
***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
***25 年 4 月 9 日 9 点 3
***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
***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
***19)9 号)》执行。
5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采 购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将对该服务的投标价给予 1
***%的扣除。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6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 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1
***-58511
***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
******-699-7
*********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1
***-864838
***1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 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 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 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 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投标无效。
7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 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
联系方式:
***1
***-59978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薇
电 话:
***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 条款 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 2.3 | 科研仪器设 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 ■否 |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 1_包不适用。 □本项目 / 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 / 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
| 开标前答疑 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
9
| 条款 号 | 条目 | 内容 |
| |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6)其他要求(如有): / 。 |
| 5.2.5 | 标的所属行 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号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互联网暖心行动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报价应以完成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互 联网暖心行动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和分项报价表(格式)内 容报出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投标人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 |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每 个包保证金金额为预算金额的 2%。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 天内有 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
1
***
| 条款 号 | 条目 | 内容 |
| |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在 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 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 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 载标书页面中,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 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 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 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提示 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 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 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68***-8126 转 2。 |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
11
条款
条目 内容
(本项目不适用)
条款
条目 内容
号
(3)投标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5 条规定签订 合同。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
*** 日历天。13.1
18.2 解密时间 解密时间: 分钟(建议不少于 1
*** 分钟)(本项目不适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22.1 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得 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25.5 分包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 政办发〔2
***23〕8 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 25.6 政采贷“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 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
***23〕637 号)。有需求的供应 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达。 26.1.1
12
| 条款 号 | 条目 | 内容 |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采购人联系电话:***1***-5997823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 心 C 座 9 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168577。 |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2>198*** 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照 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1.66 万元。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_。 |
| 17 | 投标文件的 递交 |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 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 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 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 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
13
| 条款 号 | 条目 | 内容 |
| |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光盘或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 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注: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
14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 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 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 ” 、“ 申请人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 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 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 投 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 ,影响 投 标文件编制 、投标报价准确性 、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 由投标 人自 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是否需要随 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和评 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15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 五章《采购需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 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
******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
******8〕 248 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
***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2
***〕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
***11 〕3
****** 号) 、 《 金 融业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2
***15〕3
***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 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
16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 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 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 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
*** 人(含 1
***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 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 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7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 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 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 市场 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 别及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
***19〕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18
5.4 正版软件
5.4.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 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 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
******6〕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
***1
***〕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 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
***1
***〕536 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
***23 年第 1 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 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 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
***2
***〕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 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 ,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 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 采购需求标准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
***2
***〕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 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
19
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 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 因提 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 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
***
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 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 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否 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未附中文翻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
*** 投标文件构成
1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 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 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
***.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 “实质性格式 ”文件的 ,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 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不得自行添加与格 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 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 格式的内容 ,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
***.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
***.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 出了响应 ,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 的偏差和例外 。如第五章《采购需 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
***.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21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 ,采购人将不 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 人 须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 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 、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 其他商品、服务。
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 外), 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以支票 、汇票 、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以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 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 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 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 、采购
22
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 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 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 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7 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 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 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章。
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 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 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 效。对于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 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 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
包号、标的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 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 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16.3
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 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期之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2.7 条的规定 被没收。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24
18 开标
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 视为投标无效。
18.3 投标人可委派 1-2 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 到以证明其出席。
18.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18.4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 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7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8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
*** 评标委员会
2
***.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 ,独立履行职责。
2
***.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
***16〕 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 ,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 、欺诈等不良信用 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5
六 确定中标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 选 人并列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 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是否 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在北京市政府采 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 作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6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本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 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则投标无效 。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6 “政采贷 ”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询问与质疑
26.1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 ,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 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 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 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7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8
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及法律法规的其 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9
格式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要求
格式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供证明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文件的有
营业执照等证明
1-1 证明。效文件并
文件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 加盖本单
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 位公章
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
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
/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
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
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
证明材料。
格式见
投标人资格声明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1-2《投标文
书 书》。
件格式》
3
***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 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 无须投标 人提供,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 询。 |
| 1-4 |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 2-1 | 中小企业政策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 2-1-1 | 中小企业证明文 件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 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 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 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后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 关于预 留份额的要求。 |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
| 2-1-2 | 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项 目不适用)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 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
32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
33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本项目不适 用)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 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 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 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 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 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 联合体。 | 提供《联 合协议》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
| 3-2 | 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 |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 拨款 保障的群团组织。 | |
34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
| 3-3 | 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
| 5 | 获取招标文件 |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 注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 求。 | |
35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1 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3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5 投标有效期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
6 实质性格式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7 女号条款响应
分包承担主体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8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
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
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3 投标报价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4 报价唯一性
的除外);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5 投标有效期
期的;
标记为 “实质性格式 ”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
6 实质性格式
署、盖 章的;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7★号条款响应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分包承担主体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8
资质(如有)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36
| 9 | 分包其他要求 (如有) |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 1*** | 报价的修正(如 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 11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 12 | 进口产品(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 |
| 13 | 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 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 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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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 14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
| 15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 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
| 16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7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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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 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 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 2.4.2-2.4.7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 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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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 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 的,其投标无效。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 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 4
*** —
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 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 优惠政策。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3.2.1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 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 3.2.2
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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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 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 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 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 及)__/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 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_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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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 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 会共(各)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报告违法行为 5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 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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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二、评标标准
| 内容 | 分值 | 评分因素分项 | 评分标准 |
| 价格 部分 | 1*** | 评标价格 |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1******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 |
| 商务 部分 | 21 | 投标人具备的管 理体系认证评价(15 分) | 投标人通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的软件安 全开发服务资质认证,一级得 3 分,二级得 2 分,三级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 ISO9******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未提供得 *** 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 ISO27******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的得 2 分,未提供得 *** 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 ISO223***1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 证的得 2 分,未提供得 *** 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具备互联网医院系统类、医保移动支付系统类相关 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 3 分,满分 6 分 |
| 近三年业绩的评 价(6 分) |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22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 布日期,以合同签字日期为准)承担的信息化系统搭建业 绩,每提供 1 个有效案例得 3 分,最高 6 分,最低得分 ***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至少含合同首页、项 目名称及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 可。 |
| 技 术 | 69 | 对招标文件技术 |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为 32 分,有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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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 部分 | | 规格要求中的“二、系统功能要求”的 响应程度(32 分) | 项“▲”条款不满足的扣 3.2 分,最低 *** 分。 注:针对“▲”条款,投标人需提供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 求的响应证明材料(系统截图证明)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 表中给出对应页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得分。 |
| 功能设计方案(1*** 分) |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提供功能设计方案,根据方案响应程 度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功能设计、系统技术路线、软件系统特性设计、系统性能保证设计等。 (1)功能设计方案具有实现与医院核心系统数据一致性、确保业务无缝衔接的能力,方案内容特别详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1*** 分; (2)功能设计方案具有确保业务无缝衔接的能力,方案 内容较详尽,较合理可行,具有一定针对性,得 7 分; (3)功能设计方案不具有确保业务无缝衔接的能力,内 容不完整,设计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3 分; (4)未提供功能设计方案,不得分。 |
| 项目实施方案(1*** 分) |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响应程 度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组织、实施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项目保密 管理、文档资料管理、风险管控、软件测试与试运行、项 目验收等。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特别详尽,各阶段进度计划安排 完全符合医院实施周期要求、并采用横道图/甘特图等方 式非常清晰标明各阶段任务的实施周期。质量保证、进度 保证、风险管控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1*** 分;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项目管理进度计划安排较 详尽,质量保证、进度保证、风险管控措施较合理可行,具有一定针对性,得 7 分;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有缺失项,项目管理进度计划安 排简单,质量保证、进度保证、风险管控措施欠佳,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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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 | | 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3 分; (4)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 |
| 项目培训方案(5 分) |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提供项目培训方案,根据方案响应程 度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 对象、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实施流程、培训方式、培训内 容等。 (1)项目培训方案内容特别详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清晰展示出各培训课程编号、课时、名称、培训讲师、培 训内容、培训教材等内容,得 5 分; (2)项目培训方案内容较详尽,较合理可行,具有一定 针对性,部分展示出各培训课程的名称、课时、培训讲师、培训教材等内容得 3 分; (3)项目培训方案内容有缺失项,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1 分; (4)未提供项目培训方案,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5 分) |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响应程 度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服务管理策略、维护响应方式、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组织、应急服务措施等。 (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特别详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应急服务措施科学可行,得 5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详尽,较合理可行,具有一定 针对性,应急服务措施欠佳,得 3 分; (3)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项,不合理,无针对性,缺乏应急服务措施,得 1 分; (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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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 | 项目经理(5 分) |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指派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1)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2)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证书; 3)具备 3 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 以上全部满足得 5 分,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管理经验证明文件以及项目 经理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 |
| 安全专员(2 分) |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指派一名安全专员,须具备中国信息安 全测评中心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得 2 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在本单位的劳动合 同,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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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互联网暖心行动,投标人 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以先进的技术、优良的服务和优惠 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以面向患者的全流程便民医疗服务为基础,逐步构建起居民健康管理体系,把互联网医院打造成为居民疾病预防与治疗的健康门户。
以持续性诊疗管理为核心,构建可度量、可管理、可评价、可延伸和持续优 化的互联网医院业务运营与管理体系。立足“线上线下一体化”,拓展线上诊疗服 务,扩大医院的服务半径。
以互联互通、电子病历、智慧服务等评估体系为标准,满足医院的各级评测 要求,全面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水平。
本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 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 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 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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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
***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 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 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 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 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 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 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 范
1、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
***2
***﹞123 号))。
2、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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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合同样本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服务的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软件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免费维护期为三年。
2、服务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服务期限:软件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免费维护期为三年。
五、采购标的物验收标准
详见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功能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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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1 包 互联网暖心行动
一、建设原则
1)标准规范、功能全面
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要符合医疗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系统功能范围和要求遵循《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2
***19 版)要求,支持国际、国内的医疗相 关标准,包括 HL7、XML、DICOM3.
***、ICD-1
***、SNOMED 相关标准。
信息系统架构应全面、完整,以支撑所有业务的开发实施、集成,保证系统内、外 系统的顺利整合。
2)开放互联、信息共享
系统应与医院现有 HIS\LIS\PACS\EMR 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从而使患者和医生 的服务过程中,可以方便地采集到需要的信息,从而真正地做到节省就医的时间成本,提升就医诊疗的效率。
3)先进可靠、经济实用
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系统设计时采用当代先进技术和主流技术,既考虑应用平台和工具的先进,同时更要考虑系统结构和应用设计的先进性,以适应医 院信息系统建设需求。
信息系统是关系到消费者健康以致生命的系统,从社会层面来看,是一个关系到社 会稳定、国计民生的系统。只有确保系统具有足够的可靠性,才能保证整个整体医疗工 程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用系统要充分体现易用性的特点:其一是应用界面的简捷、直观,使用户在 使用时一目了然;其二是应提供联机的或脱机的帮助手段。
4)项目化管理
信息系统的建设应按照软件工程项目化管理来开发和建设,在更换信息系统的过程 中,要有统一的规范,涉及 HIS 的变动、需求需要软件供应商密切配合定制。项目中涉 及到的患者隐私数据,必须满足隐私信息管理体系
二、系统功能要求:
| 功能项 | 二级功能 | 技术参数 |
| 医院微 信小程 序医保 移动支 付 | 电子凭证授权 | 对接腾讯医保开放平台,完成医保用户的在线登记、注册、鉴权流程。 |
| 医保预结算 | 获取院内门沴处方明细,上传费用明细至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完成医保支付预结算。 |
| ▲医保结算 | 创建医保支付订单,调用微信医保平台结算接口,发起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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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支付结算。 |
| ▲自费结算 | 基于医保结算结果,自动完成自费部分的在线支付。 |
| 结果更新 | 接收/查询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的结算结果通知,结算数据同步 回写院内 HIS 系统。 |
| 支付退款 | 对接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结算撤销/退费接口,完成诊间支付费 用的原路返还。 |
| 结果查询 | 对接微信移动支付平台交易查询接口,实现支付、退款结果 的实时查询。 |
| 医院支 付宝小 程序医 保移动 支付 | 电子凭证授权 | 对接支付宝医保开放平台,完成医保用户的在线登记、注册、鉴权流程。 |
| 医保预结算 | 获取院内门沴处方明细,上传费用明细至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完成医保支付预结算。 |
| 医保结算 | 创建医保支付订单,调用支付宝医保平台结算接口,发起正 式医保支付结算。 |
| 自费结算 | 基于医保结算结果,自动完成自费部分的在线支付。 |
| 结果更新 | 接收/查询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的结算结果通知,结算数据同步 回写院内 HIS 系统。 |
| 支付退款 | 对接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结算撤销/退费接口,完成诊间支付费 用的原路返还。 |
| 结果查询 | 对接支付宝移动支付平台交易查询接口,实现支付、退款结 果的实时查询。 |
| 线上办 理入出 院手续 | ▲入院通知 | 支持在线接收院内入院办理的消息通知,根据通知指引引导 患者开始自助办理入院登记。 |
| 申请单查询 | 支持查看门诊开立的住院申请单详细信息。住院患者、病区、科室、预约时间、入院诊断等信息。 |
| ▲住院登记 | 支持自助入院信息登记、信息补录等处理。支持对六岁以下 儿童补录监护人等信息。 |
| 身份识别 | 支持医保、自费的患者身份自动读取、识别。 |
| 住院预交 | 支持按住院申请单限定的初次预交金额,在线完成住院预交 充值。未限定预交金额的患者,无需支付直接登记成功。 |
| 住院指引 | 支持对自费、医保等类型的患者,入院登记完成后,系统支 持提示个性化业务办理指引说明。 |
| 出科预结算 | 支持病区医生/护士操作预出院(出科待结算)后,系统向收 费处发送结算通知; |
| 预结算查询 | 支持查询住院预结算详细信息,包括住院费用总额、医保结 算金额、自费金额、账户余额、费用明细。 |
| ▲医保结算 | 支持医保费用的分解、上传、结算(脱卡结算),自费部分 支持选择是否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
| ▲费用补缴 | 支持在线补缴费用。账户欠款状态时,在线补缴费用后,自 动完成结算; |
| ▲余额退费 | 支持余额原路退回。账户结余状态时,且账户余额小于线上 支付总额,结算后剩余费用原路退还账户余额。 |
| 结算清单 | 支持对接 HIS 系统,自动生成出院费用清单,电子票据。 |
| 退款审批 | 支持收费处线下退费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时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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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发票 | 自出结算完成后,支持对接电子发票系统,自动生成出院结 算发票。 |
| 引领式 就医助 手 | 消息推送提醒 | 支持对接移动消息平台,向患者实时推送就诊提醒、候诊提 醒、取药提醒、检查提醒、报告通知、评价通知、医师停诊、入院提示、出院提示等提醒、通知。 |
| ▲可视化流程 | 串联诊前、诊中、诊后的可视化门诊就诊全流程模型,将就 诊过程中的各个事件节点,通过待办、已办等方式清晰展示,并快速指引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结合实时的消息提醒通知,实现就诊全流程的智能化引导。 |
| ▲导航指引 | 根据医院定位,一键打开手机导航软件,规划来院路线,快 速来院就诊。 基于医院的电子地图,绘制楼宇科室布局图,通过语音、文 字、图片提示的方式进行模拟导航。院内具备实时定位导航 系统时,支持与导航系统的内置集成对接,就诊过程相关的 挂号、候诊、取药、检查等科室目标,可实时精准定位,指 引患者快速到达。 |
| 线 上 麻 醉评估 | 症状描述 | 支持患者详细描述当前身体状况,包括症状的类型、频率、严重程度等,以便医生进行准确评估。 |
| 检查检验报告 实时同步 | 支持系统能够与医院内部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实时同步 患者的检查检验报告,包括血常规、生化指标、心电图、影 像报告等。医生在进行麻醉评估时,可以直接查看患者的最 新检查检验结果,为评估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
| 患者自主上传 | 支持患者选择上传在其他医院进行的检查检验报告,系统应 支持多种常见的报告格式,患者可以通过手机拍照或文件上 传的方式提交报告。 |
| 医护互动 | 支持医生与患者进行实时互动,如文字聊天、语音通话等,方便医生进一步了解患者情况。 |
| 闭环管理 | 实现从患者信息收集、评估过程到评估结果标记的全流程闭 环管理,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
| 与 HIS 系统 对接 | 系统可与医院的 HIS(医院信息系统)进行深度对接,完成 麻醉评估后,能够在 HIS 系统中进行评估完成标记。 |
| 对 接 北 京 市 互 联 网 医 院 服 务 平台 | 在线复诊 | 支持医生利用碎片化时间提供问诊服务,需要患者上传首诊 记录,可开立处方,无需排班,没有号源数据; |
| 互联网门诊 | 支持医生在指定排班时间为患者提供线上门诊服务,有号源 数据,支持开立处方。 |
| 科室查询接口 | 支持互联网医院提供科室信息查询接口,互联网医院平台每 日调用一次。通过平台实现科室列表展示和检索。互联网医 院平台科室分为一级科室、二级科室(一级科室是科室分类,二级科室是医生出诊的具体科室) |
| 医生信息查询 接口 | 平台提供统一的医生列表和医生主页供用户查询及搜索。该 接口会根据一二级科室信息遍历科室内的医生信息。 |
| 实时号源信息 查询接口 | 各互联网医院提供号源信息查询接口,患者选择医生后,互 联网医院平台实时调用此接口获取剩余号源。 |
53
| 问诊数据推送 接口 | 互联网医院系统在问诊诊室创建向平台推送一条问诊数据 |
| 医生评价信息 双向推送接口 | 平台将于医生主页展示满意度评价相关信息,并根据满意度 评分进行医生列表排序。患者对于就医后的满意度评价可通 过两个入口进入,即平台提供统一评价入口,也可在原有互 联网医院入口进行满意度评价,平台与医院就满意度评价数 据实现双向互通。 |
| 用户访问量查 询接口 | 医院提供运营数据查询接 口,平台每日调用,获取前一日统 计数据。 |
注:针对“▲”条款,投标人需提供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响应证明材料(系统截图证明)并加 盖公章,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给出对应页码,否则不予得分。
三、信息安全要求
本系统应达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供应商须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 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
***19),组织开发和实施。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 成网络安全建设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相关工作。
四、项目管理与实施要求
1、项目工作小组
供应商应成立针对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工作组,成员包括:
项目经理 1 人:具备三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全权代表供应商执行各项 技术及管理工作;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和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
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项目管理与上线支持人员:系统上线期间,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管理与上线支持人员;
证书。
项目实施人员 3 人: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
安全专员 1 人,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
2、项目进度要求
采购人根据对核心业务实施内容的工期要求,项目需要在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 项目上线并通过验收。
3、文档资料管理
文档是保证项目的实施连贯性的重要保证,投标人需要提供完善的文档,并对项目 进行过程中的文档进行有效的管理,接受用户方对项目各阶段评估分析和监督管理。实 施交付文档清单如下:
需求调研报告
54
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测试方案
项目测试用例
项目测试报告
系统部署方案
系统安装手册
用户使用手册
用户培训材料
系统上线报告
五、培训要求
培训是获得知识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为了保证系统顺利完成,投标人需要准备一 份完整的培训计划,对各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同时需要负责培训的实施;包括培训 文档的准备。培训轮次不低于 2 轮。
对与信息系统的相关技术,投标人也需要提供必要的手段保证能够将其传授与相关 技术人员。
与培训相关的费用,投标人应当一并计算在投标报价中,在实施完成结束前,将不 为此支付此类费用。
六、技术支持和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该提供各类技术人员的职责,方便用户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协助制定相关 子系统的操作规章制度。
软件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免费维护期为三年。免费维护期过后,签订技术售后服务 合同,每年售后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合同额的 5%。技术免费维护期自甲、乙双方代表 在最终项目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软件产品免费维护期内,系统现有功能免费升级、免费开放接口、免费与其他系统 对接。
投标人负责与院内 HIS 系统对接,采购人无需额外付费。
免费维护期内提供 7*24 小时的维护和故障解决,响应时间不超过 3
*** 分钟,问题 解决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55
技术巡查服务,对所有服务提供日常监控实时告警,每 2 周、重大活动及长假前对 维护范围内的设备及软件进行 1 次定期巡检、系统健康检查和预防性维护。每次巡检结 束后,在指定时间内向院方提交巡检报告,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须明确告知采购人,并
提出处理意见。
`
56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以审计部门审核的最终合同版本为准)
北京天坛医院 XXXX
项目合同
签订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57
合同双方:
甲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
乙方:
地址: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1 北京天坛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为全面构建面向“以临床为核心、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化
建设,通过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医疗质量和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医院竞
争力和影响力,需要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1.2 经过招标,决定选择由【 】(以下简称乙方)承建该项目。
1.3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达成本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要求
2.1 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的产品及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
《……》。
2.2 本合同各部分项目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更高要求为准。
2.3 本合同若未提及相应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并
应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含税)。具体价格构成
见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3.2 上述合同价格为甲方为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3.2.1 乙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内完整的服务成果交付、服务费用;
58
3.2.2 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
3.2.3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与其他软件的接口配合工作的全部费用;
3.2.4 乙方依据法律法规需缴付的与合同内容相关的税费;
3.2.5 技术培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教材、课程费、乙方人员食宿、交通费用等;
3.2.6 乙方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所有其他费用。
3.3 支付方式:
3.3.1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
额 4
***%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3.2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5%,即人民币【】
元(¥【】元)。
3.3.3 维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剩余的 5%,即人民币【】
元(¥【】元)。
3.3.4 上述款项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等额发票后,甲方按期汇入乙方指
定账户,或支票给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期限顺延。
3.3.5 乙方理解并接受,如因甲方预算批复、财政支付系统调整等原因造成支付不及时,
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3.3.6 乙方理解并接受,乙方应全面服从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价款支付、
结算等相关规定,乙方并负有配合、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义务。
第四条 履行时间和交付
4.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中所列履行合同义务和交付项目成果。
4.2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提交项目交付成果。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
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义务或项目成果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项目管理及人员
5.1 项目管理
59
5.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实施本项目的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案,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
行。
5.1.2 乙方应重视对过程的管理控制,重视对各类文档的管理,必须建立中间环节和文档
的内部审核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
5.1.3 在项目管理方案中,应充分体现乙方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对该项目管
理的设想和具体方法,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和组织结构图。组织管理(操作方案、方式、程序等)。项目计划(与项目整体管理有关)。文档清单,文档资料提交计划和文档质量控制办法。质量控制办法。项目需求变更控制和进度控制办法。
5.2 人员
5.2.2
理及人员,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为此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款 2%的违约金。
本项目每个角色负责人不得兼任其它项目,如兼任其他项目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
5.2.1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每个角色负责人在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前不得更换,如
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所更换的每个角色负责人资历和项目经验不得低于原项目经
为此向甲方支付每人次为合同总价款 1.5%的违约金。
5.3 本条款约定与招标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更高要求为准。
第六条 安装、测试、试运行及验收
6.1 验收标准
6.1.1 项目验收以甲方确认的产品及服务需求、系统规范和程序规范为依据,从系统的实
用性、稳定性、可维护性、灵活性、可操作性及系统文档、规范及注释说明等方面,
按模块逐系统验收。乙方所交付的项目成果应是完整、全新、安全的,联通性、兼
6
***
容、适配性及沟通性良好且技术上是先进和成熟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并 保证其实用、稳定可靠、便利和经济性,且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高效运行 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及可扩 充性。
6.1.2 乙方所交付的项目成果应符合本合同各项约定且持续、稳定运行和实现招标文件第 六章所述内容。
6.1.3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容和方式提供项目文档资料、信息及技 术文件,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及项目文档资料应是完整、清晰易读和准确无误的,能 够满足本项目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 要并应包括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 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重新提交至合格。重新提交这些文档资料的费用以及由此造成 的项目延误由乙方负责。
6.2 乙方自验收
6.2.1 项目成果的交付应由乙方根据合同及技术文件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并在甲方人员的 监督下进行。乙方应对项目成果的交付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安全和各项保证值负 全部责任。
6.2.2 项目成果交付完毕后,乙方应负责在甲方初步验收前对项目成果进行自验收,同时 向甲方提供自验收文档及全套完善的资料文档,包括数据库的数据字典、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培训教材等文档,以及验收文档、工作报告等。
6.3 初步验收
6.3.1 乙方完成自验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
6.3.2 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审核项目成果,以确认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6.3.3 检验和审核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乙方免费为甲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 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6.3.4 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校验材料供甲方确认。
6.3.5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 据等作妥善记录并按照甲方要求将该等记录交付甲方。
61
6.3.6 如果任何被检测或审核的项目成果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
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限期免费修复至合格。经两次修复后仍不符合甲方
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第 3.3 款约定的第二笔及第三笔款项或全部或部分解除
本合同。
6.3.7 初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双方代表签署项目交付成果的初步验收记录报告。
6.4 试运行
6.4.1 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 3 个月的试运行期。
6.4.2 在试运行开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足够详细,以便甲
方能够操作检验。
6.4.3 在试运行期间项目交付成果出现问题时,乙方应立即进行免费修复和技术支持。
6.4.4 试运行期间,乙方应保证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维护和故障解决。
6.4.5 若试运行期内服务未稳定、持续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则应在最后一次修复之日起
重新计算试运行开始的日期。
6.4.6 所有试运行期间的变化乙方应真实、准确、完整写入相应的文档记录中在试运行结
束后 5 日内交付甲方。
6.4.7 试运行开始后 1 个月内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对甲方人员的培训服务。
6.5 最终验收
6.5.1 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
初步验收合格且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试运行合格且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了试运行报告;初步验收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经解决至甲方满意;乙方已交付了合同约定的全部项目成果并向甲方提供了项目验收所需的全部材
料。
6.5.2 最终验收由甲方或其代表组织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乙方共同签署“项
目验收报告”。
62
6.6 如果项目的任何部分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能够在甲方指定的期
限内再次进行,再次进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7 甲方有权申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报告
结果证明合同货物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符的,发生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6.8 项目通过验收并不减轻或免除后续使用过程中乙方的相关责任。对验收时未涉及或发现的,
在验收后使用中发现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瑕疵、缺陷或未满足甲方提出的性能、技术、信息
处理及保证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修补、升级或更换,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
限内完成。
6.9 本条款约定与招标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更高要求为准。
第七条 伴随服务
7.1 乙方应提供下列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附加服务、技术支持与服务、
售后服务:
7.1.1 实施或监督所供软件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7.1.2 提供软件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7.1.3 为所供软件和服务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7.1.4 修复软件 BUG,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对所供软件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
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7.1.5 按照甲方要求对软件与甲方设备、设施、端口、数据对接、预留、兼容等相关的协
调、配合服务及技术支持。
7.1.6 由乙方就所供软件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至该等人员
能够独立、熟练、顺利地完成操作。
7.1.7 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完成系统联调工作。
7.1.8 按照甲方要求汇报、安排和处理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及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作
进度、履行过程中的问题等。
7.1.9 为甲方及用户单位相关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与用户单位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各种
63
基础数据的准备和整理工作;向用户单位提供本项目软件的业务培训和软件使用操 作培训;并向用户单位提供服务工作中所必须的各种软件文档,确保能够按照市医 管局所确认的工作计划按时、优质地完成。
7.1.1
*** 按验收标准提供资料文档。
7.1.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服务。
7.2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通过最终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有关的新的 和/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
7.3 项目终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 个月的免费维护、维保期、具体约定详见合同附件六《售后服务承诺》。
7.4 本条款约定与招标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更高要求为准。
第八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
8.1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涉及的第三方软件,乙方应确保甲 方拥有使用权,乙方受甲方委托为本项目开发的软件的全部权利属于甲方(署名权除外)。
8.2 乙方保证所使用和提供的软件工具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关于本合同 约定货物的任何权利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争议、索赔和诉讼,由乙方负责解决并独立 承担责任,且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合 理支出)。
8.3 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信息、资料和文件及其它非社会公众公开性信息,并不得以非本合同约定目的、方式和范围使用。
8.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利用与本合同相关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本合同后续改 进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8.5 甲方可以根据系统建设的专业性和与现有系统的衔接、融合以及其他建设的需要,组织协调 第三方以其他方式合作完成部分项目任务。
第九条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及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资料或信息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
64
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9.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
料。
9.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
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其全部复制件和信息还给甲方并不得留存。
第十条 保证
乙方向甲方承诺并保证如下:
1
***.1 接受甲方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答复和说明。配合甲方及其监理
开展项目工作,对甲方给予必要的支持。
1
***.2 配合甲方、监理方、第三方测评公司和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1
***.3 乙方提供的全部服务没有设计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乙方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在货物寿命期之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承担责任。
1
***.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工具与甲方相关软硬件、系统匹配、兼容良好。且其在技术、质量、
性能、数量上不存在瑕疵并完全符合国家最新的技术质量规范。
1
***.5 指定一名经甲方书面批准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甲方的沟通、协调和及时的
工作汇报。
1
***.6 若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在将来进行扩容,乙方确保其在扩容项目中交付的成果与其在本合同
中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兼容。
1
***.7 乙方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到现场提供与项目
交付成果有关的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保修、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
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1
***.8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运行地点、安装和调试现场的培训。
1
***.9 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应及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项目交付成果的问题,并免费为甲方提供有
关资料。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的三(3)年内(含本数),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
方提供与项目交付成果有关的新的和/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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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经甲 方同意转让的,乙方应就第三方的服务工作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
***.11 除本合同及附件中有关项目交付成果、设计、交接、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的约定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合同及附件中未列明的,但被认为是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对项目的 技术性能及参数保证必需的任何产品、设计、交接、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等。
1
***.12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项目交付成果使用期内承担全 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项目交付成果 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安全
11.1 乙方保证项目交付成果符合合同关于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要求及指标并保证软件及相关 信息及系统的安全性及保护机制安全可靠,在信息及系统、网络安全保护方面无瑕疵、隐患 或漏洞并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录。
11.2 乙方保证软件从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以及抗抵赖性、可控制性等 方面的安全,保证信息及数据在采集、存储、处理、及传输等过程中的信息和网络、系统安 全。
第十二条
12.1 乙方及其人员对甲方或实施单位提供的或与本合同签订、履行有关的或甲方、实施单位及其 保密
11.3 乙方应保证项目交付成果通过甲方信息安全测评和接受甲方技术督查,并对由于项目交付成 果存在安全隐患、瑕疵而引起的信息安全事件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他相关方的信息和资料和其他非社会公众性公开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 务并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以非本合同约定的目的、范围和方式使用或泄露给第三方,乙方负有持续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其它任何情形而终止。
12.2 乙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仅限于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且接触相应保密信息的必要人员。
12.3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和甲方要求时按甲方要求将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 按甲方要求处理。
12.4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相关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6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 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 部合同款项,同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及甲方向第三方采购本合同全部或部分项目发生的一切 费用和支出。
13.2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 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3.2.1 不论任一时间节点,若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额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如累计超过 3
*** 日的,则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款项,并应 赔偿引致之甲方全部损失。
13.2.2 若项目未能通过最终验收,乙方应负责及时整改,直至验收通过。由此造成的进度 迟延,由乙方承担责任,项目工期不予顺延。如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按照 14.2.1 执行。
13.2.3 因乙方提供的软件工具全部或部分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无法使用软件工 具或侵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已收取的所有的合同价款,并赔偿甲方因此发 生的全部损失。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使用本合同软件或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 权或其他权利的,乙方不仅应直接负责纠纷的解决,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 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所受行政处罚、部 分或全部更换或重新采购本合同软件或服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用相同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侵权软件以使甲方能够继续 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13.2.4 若系统出现中止运行或其它重大故障,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 1%的违约金。如中止超过 72 小时,每增加 24 小时,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合同总价 格
***.1%的违约金。
13.2.5 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过错或程序编辑、设计的不合理或效率性不足而造 成的功能缺失、不合理、不便利、未达保证值或未达合理效率等问题)需对系统进 行任何变动的,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期限提供免费服务,包括对软件、系统进 行弥补、补充、调整、变更、更新、优化等。
13.2.6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额 3
***%的违约金,造 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进行赔偿。
67
13.2.7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 进行赔偿。若合同中有其他约定与本约定不符的,以更严格的约定为准。
13.2.8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合同义务或权利或将合同项下 的工作内容转包和分包的,乙方需承担连带责任且甲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第 3.3 款约定 的第二、第三、及第四笔款项。
13.3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13.4 甲方选择任何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乙方依据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 甲方对第三方的责任的,乙方应当同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和其 它责任。
13.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它费用、支出的,甲方有权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支付。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4.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4.1.1 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 述条件:“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 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 方利益的行为。
14.2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而不给 乙方补偿。该合同的解除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 权力。
14.3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权利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购买与本合同 货物、服务类似的货物、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68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地震、洪水、风灾、旱灾、战争、暴乱、骚乱、政府行为等,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
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15.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
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
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
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5.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
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
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15.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 12
*** 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 12
*** 天以上(含
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合同组成部分
下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次序在先及更高要求为准: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1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69
18.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18.3 本合同一式__肆_份,甲方执__叁__份,乙方执__壹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 合同附件
附件一:采购需求及功能清单
附件二:货物品种及数量清单
附件三:验收报告(各子系统需要单独提供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
细列明验收明细项目)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附件五:乙方项目组成员分工及资质证明
附件六:售后服务承诺(请注明质保期后硬件维修的取费依据以及软件部分维护升级的收
费标准,原则上软件部分维护升级费每年不超过合同中软件部分价格的 5%)
附件七:信息安全和保密承诺书
附件八: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7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天坛医院……合同》签署页)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 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71
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合同签署日期
验收内容
验收说明及结论: 使用科室签字:
(如无则删除)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附件三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合同签署日期
验收内容
验收说明及结论:使用科室签字:
xxxx 年 x 月 x 日……项目已顺利完成……,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如无则删除)
阶段的技术服务,符合合同规定要求。验收具体要求包含:……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72
附件七
信息安全和保密承诺书
为确保北京天坛医院信息安全和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 护法》《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 坛医院医疗设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凡为北京天坛医院提 供设备、系统或相关服务的商家均须签署本承诺书,严格遵守本承诺书 的要求并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我方郑重承诺:
1、我方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 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2、我方承诺杜绝以下安全隐患:工作站使用默认用户名及口令、工作站 U 口接入没有安全管控措施、接入互联网或外部局域网、系统有后门可 远程控制、擅自加装信号发射装置、远程调取或拷贝数据、数据存储于“云端”或境外、其他相关数据安全风险。
3、我方承担安全责任和保密义务的信息是指院方提供或传授给我方,或 者我方在履行双方合同或协议中知晓的信息,无论是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标明保密或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各种业务运转产生的业 务信息及数据、信息系统架构、硬件及网络信息、电子及纸质资料等任 何技术和非技术的信息,也指与现有、未来和预计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 任何方案,以及重大决策、财务信息、人事档案、内部管理制度、患者 隐私信息、诊断治疗技术等与医院运营管理有关的全部信息及资料。4、患者隐私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就诊卡号、病 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单位电话、单位邮编、户口 或家庭所在、家庭电话、户口或家庭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 话、联系人住址、联系人关系、合同单位号、合同单位名称、医疗证号、医疗费用、门诊病历号、住院号、单位地址、社保卡卡号、医联卡号、乡镇街道、现住址乡镇街道、京医通卡卡号、其他患者 ID(影像、病理 等)。
5、未经院方允许,我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泄露院方任何形式的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含院方人员)披露保 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把院方的数据用于商业目的。
6、我方不得使用院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自己的组织内部将院方保密 信息流通给组织内与本项目无关人员,除非经院方书面授权同意。
73
7、我方会采取合理措施,保证此保密责任对我方雇员有约束力,包括对 之后辞职或被解雇的雇员采取相同的保密措施。
8、保密信息只能用于进行本项目准备、协商、实施和维护的目的,我方 不得为除此以外的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院方的任何保密 信息。
9、所有由院方提供给我方的信息资料仍为院方的财产,本项目结束后或 者院方要求时应立即归还原件和所有据此制作的副本,不保留任何保密信 息的原件、复印件和电子信息。
1
***、导出医疗数据须按《天坛医院医疗数据导出流程规定》执行。
11、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医院网络及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密信息、有害信 息、含计算机病毒或木马的文件。
1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服务器、工作站等终端会及时升级关键补丁,并安 装医院统一的企业版防病毒软件或采用院方认可的防病毒措施。
13、若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发生保密信息泄露问题,我方有义务第 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赔偿引致之院方全部损失。
14、若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发生信息系统安全问题,我方承担违约 违规责任,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5、签署本承诺书后,无论是否与院方存在合同关系,均不影响信息保密 义务和相关安全责任的承担。保密义务的有效期是永久的,直至该保密信 息被有权公开方主动公开,或者根据法规或有权机关的命令公开,或经院 方的书面许可同意公开之日止。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承诺书的 效力。
16、北京天坛医院保留本承诺书最终解释权。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74
附件八
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一、 我公司坚决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天坛医院的各项 规章制度。
二、 我公司在与贵院的经济往来中,所开具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
三、 我公司严格执行贵院的采购准入制度,严禁一切不经贵院同意而 直接进入使用科室的行为。
四、 我公司不以任何名义向医院的任何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给予任 何形式的回扣。
五、 我公司将根据医院要求,制定合法的宣传方式。推销人员未经批 准,不进入临床科室进行产品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 我公司坚决拒绝医院各类工作人员提出索要好处的要求。同时向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七、 我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保证产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遇各类突发情况及时与医院沟通解决。
如违反承诺,我公司愿接受院方的规定,停止同贵院的一切商业往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75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 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 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 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 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76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7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 除外);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 投标人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
|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 |
78
|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备注: |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 投标人名称 |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
|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 |
79
| 称及出资比例 | |
|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 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备注: |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 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3.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
8
***
| 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备注: |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必须 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81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2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 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 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 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 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 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
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
***11)3
******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84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
***2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8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
***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86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87
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 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
***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9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
9
***
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5.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91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2
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93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4
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数量 | 报价(元) | 备注/说明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总价(元) | |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5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囗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囗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条 招标文件要
序号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目号(页码)求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6
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 | | | |
| | | | | |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 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 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 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 明。
3.“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7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 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 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
***11)3
******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98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
***2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9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
***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
******
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8-1 投标人近三年(2
***22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承担评分表中所述业绩一览表(格式)招标编号:__________ 采购标的名称:__________
| 序号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合同或协议签 订时间 | 采购单位 名称 | 联系人及 电话 | 履约情 况 |
| 1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1
***1
8-2 项目组织及团队构建方案
需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格式)
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__
1
***2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 格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1
***3
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项目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
| 人员基本资料 | 姓名: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工作年限: |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 单位职务: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自 | 至 | 承担的项目业绩经验 |
| 年 月 | 年 月 | |
| 年 月 | 年 月 | |
| 年 月 | 年 月 | |
| 年 月 | 年 月 | |
1
***4
注:1.提供主要候选人的专业经验,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或第五章采购需求提 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主要人员候选人的技术职称或等级证书(如有)。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1
***5
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项目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
| 人员基本资料 | 姓名: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工作年限: |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 单位职务: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自 | 至 | 承担的项目业绩经验 |
| 年 月 | 年 月 | |
| 年 月 | 年 月 | |
| 年 月 | 年 月 | |
| 年 月 | 年 月 | |
1
***6
注:1.提供主要候选人的专业经验,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或第五章采购需求提 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主要人员候选人的技术职称或等级证书(如有)。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1
***7
8-3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技术方案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功能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人员配备
方案。
1
***8
9、投标人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本单位参与由(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工作,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将与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履行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规范自己行为。严格遵守采购人内部廉政建
设各项规定。
2.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不
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提供方便。
3. 不单人约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4. 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5.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6. 与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1)不同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其他影响公平竞争的利益关系
1
***9
我单位若有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条款(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后,完全愿意接受党纪政纪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 罚与处分;若构成违约,向采购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触犯刑律,承担刑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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