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充电设备(液冷)框架采购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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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充电设备(液冷)框架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充电设备(液冷)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747-2560SCCZV042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充电设备(液冷)框架采购 项目编号:0747-2560SCCZV042 采购范围: 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以“提供央企中最佳的充电用户体验”及成为充电行 业前十的运营商为愿景,已在部分加油站内实施了充电设施技改,计划全面开展加油站外充电 场站的投建与运营。预期两年内投建运营规模达到一万充电桩。为及时满足中化石油销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及关联公司(含中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充电设备的需求,对充 电设备(液冷)进行框架采购,采购人将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充电设备(液冷)具体采购规模以项目投资建设单位企业实际需求为准。供应商负责充电设备(液冷)的设计、生产、检验、运输、保险、装卸、安装督导、调试、技术资料、培训、售后服务等 ,详见第 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采购预算:/ 交货地点: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发出的《采购订单》中指定的项目建设地点。 交货期:已具备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书面发送《采购订单》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到货;定制新增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书面发送《采购订单》之日起 42 个日历日内到货。 质保期: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不低于六十个月(具体质保期以《采购订单》中规定的质保 期为准)。 质量目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含注意事项),并通过采购人及关联单位 的质量验收。 HSE 目标:无任何安全事故、HSE 管理达到中国中化相关要求。 入围供应商数量: 2 家。通过本次采购,按供应商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取前 2 名的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入围供应商,分别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若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2 家,则本项目将选取 2 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 2 家,采购人 有权选择全部入围或重新采购。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采购人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入围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 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种类及交货时间以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下达的书 面《采购订单》为准,入围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2)本 次采购为二次定价类型:即本次采购各入围供应商的价格仅作为后续执行价格的最高限价,后 续订单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准确需求,组织入围供应商通过询价、谈判等方式进行最终确 定成交价格和其他相应内容。(3)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从签订之日 起计二年内有效,《框架合作协议》中的签约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因市场 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框架协议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新的协议有效期。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或联合体一方)至少具备液冷充电模块生产线、液冷充电桩生产线、PCB.A(控制主板)三条生产线之一。须提供现场照片、关键生产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对应 发票日期应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前),如为外文的,须额外提供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如生产线 资产所属为供应商(或联合体一方)的内部直属或其控股股东企业(含其控股股东以第一大股 东身份所投资的企业),须提供企业之间权属关系证明,并加盖双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按上述要求提供。 2.2 财务要求 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体系,满足以下要求:(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承诺函。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一年(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采购订单时间为准)已完成液 冷充电设备的累计销售金额须达到 200 万元或以上。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响应,则以联合体各方 业绩金额之和进行计算。 证明资料:须提供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设备采购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供货范 围页、签章页、合同金额页(对于不显示合同金额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及该协议项下 每一笔订单的金额页、签章页及其他关键页等)):①如为框架合同,则需提供框架协议及该 协议项下的每一笔订单;如为 EPC 项目,在 EPC 合同中可见充电设备的品牌、型号;②如在 EPC 合同中不可见充电设备品牌、型号,需提供与 EPC 合同中甲方名称一致的设备采购或使用的用 户证明;供应商的业绩须列出汇总清单,清单上须列明销售对象、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保留核查其原件的权力。供应商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 任。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2.4 信誉要求 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报价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标段的报价。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要求: ①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需登陆中 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免费),上传标书获取凭证(发 票),审核完毕后,需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点击标书下载才能进行后续流转,中化采购供应 链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 2; ②未按以上程序领购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4)响应文件上传要求: 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凭证、报价、电子版响应文件录入并上传 至 中 国 中 化 电 子 招 投 标 平 台 (ebid.sinochemitc.com) 、 中 化 采 购 供 应 链 平 台(https://scm.sinochem.com)。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需同时上传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只上传其 中任一一个平台,均视为无效。两个平台响应文件不一致,以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的 响应文件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如为联合体参与,须满足以下要求: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参与的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3)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4 个;充电设备(液冷)的制造商/集成商应为牵头方。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2025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国 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 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 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 注册(免费)。 3.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3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上传至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其他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领取、报价、评审和成交均在中国中化电 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两个平台同时进行。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 2 号院 17 号楼 10 层 联系人:张帅 电话:15101146374 电子邮件:zhangshuai17@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 招标代理签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联系人:陈晓梅 王兆宇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电话:18911319524 17610066718 电子邮件:chenxiaomei02@sinochem.com wzy270716@163.com 日期:2025 年 0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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