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包二水果蔬菜)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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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包二水果蔬菜)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包二水果蔬菜)
二、项目编号:2025-JK04-F1002(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1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包二水果蔬菜)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5,000,000.00
1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水果蔬菜类以创价网上同类商品批发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创价网不能覆盖的商品以京东买菜(京东自营)的同品类商品零售价(折扣后)为基准价,商品优惠率应符合以下要求:水果蔬菜(含豆面食蛋品、米面粮油)优惠率下浮0%—8%。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000,000.00元,伍佰万元整
采购包1:5,000,000.00元,伍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5,000,000.00 元,伍佰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按照最低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我部同时开展“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编号:2025-JK01-F1009)”招标,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同一投标方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2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供应商请于 {{未填写}} 前提交标前答疑问题,提交地点:{{未填写}}
(二)标前答疑会时间:{{未填写}},联系人:,电话:
(三)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一)防范假借各种名义插手干预采购的声明 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1. 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2. 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 凡是打着上级领导部门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 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 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轻信。 6. 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  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涉嫌违规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工作环境,维护军队权益,确定开展打  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专  项治理活动,对违规问题“零容忍”,采取强力措施打  击防范,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追溯期2年。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若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应追缴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两年的不再追缴。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无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66923394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助理
联系电话:010-66923326
202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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