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化工大学多场原位红外/拉曼谱学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01压力跟踪差示扫描量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北京化工大学多场原位红外/拉曼谱学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01压力跟踪差示扫描量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化工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北京化工大学多场原位红外/拉曼谱学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01压力跟踪差示扫描量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UCTHGKZB20240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多场原位红外/拉曼谱学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01压力跟踪差示扫描量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三、商务需求”中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所有设备到货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文件)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变更为: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所有设备到货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文件)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一、合同前附表”、“二、合同范本”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所有设备到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 元;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
变更为: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 元;所有设备到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 元;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 元。
相关修改按此执行,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http://cg.buct.edu.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所传附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化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010-010-6443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 赵静淑、刘聪、蔡欣悦、赵微、李静 010-63905966、010-63905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淑、刘聪(项目问询)、蔡欣悦、赵微、李静(报名、保证金、发票咨询)
电 话: 010-63905966、010-639058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UCTHGKZB20240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多场原位红外/拉曼谱学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01压力跟踪差示扫描量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3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三、商务需求”中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所有设备到货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文件)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变更为: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所有设备到货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文件)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一、合同前附表”、“二、合同范本”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所有设备到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 元;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
变更为: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 元;所有设备到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 元;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 元。
相关修改按此执行,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http://cg.buct.edu.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所传附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化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010-010-6443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 赵静淑、刘聪、蔡欣悦、赵微、李静 010-63905966、010-63905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淑、刘聪(项目问询)、蔡欣悦、赵微、李静(报名、保证金、发票咨询)
电 话: 010-63905966、010-6390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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