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总部】中国电信2025年ICNOC监控大厅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总部】中国电信2025年ICNOC监控大厅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2025年ICNOC监控大厅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电信2025年ICNOC监控大厅改造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5年ICNOC监控大厅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771369001。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采购的内容为中国电信2025年ICNOC监控大厅改造工程所需的智能化系统、智能台席及其系统集成服务。
2.3 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8个日历天内交付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9号东四办公楼5层中国电信ICNOC监控大厅。
2.4 项目性质:系统集成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 申请人应具有本集成项目所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合法有效的销售权。如部分投标产品非申请人自行生产,则申请人应承诺具有对应所有产品合法有效的销售授权。
注:投标产品详见《附件1:设备清单》
3.1.5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国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资质视为有效。
3.1.6 软件合规使用权及销售权
(1)申请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智能工牌系统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智能工牌系统非申请人自行开发的,申请人应具备智能工牌系统的销售授权,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7人员资格
申请人配备项目队伍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申请人应对本项目所招标的所有产品及服务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3 申请人自2022年2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须具备1个金额达到200万元(含)人民币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合同标的应用场景应至少包括“监控大厅”、“会议室”、“调度室”、“指挥中心”、“智慧楼宇”中的一项内容或相关类型工程的应用场景。
注:证明文件应为:采购合同(如为框架协议,还须包含对应的采购订单)关键页及其对应的全部发票扫描件,其中业绩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为准。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6日9时30分至2025年3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设备清单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5年ICNOC监控大厅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771369001。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采购的内容为中国电信2025年ICNOC监控大厅改造工程所需的智能化系统、智能台席及其系统集成服务。
2.3 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8个日历天内交付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9号东四办公楼5层中国电信ICNOC监控大厅。
2.4 项目性质:系统集成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交付地点 |
1 | 智能化监控系统 | 智能化监控系统:对监控大厅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智能终端设备进行升级 | 1 | 项 | 详见上述2.3条 |
2 | 智能台席 | 席位控制台 | 5 | 套 | |
座椅 | 64 | 把 | |||
操作台定制配件 | 50 | 套 | |||
智慧工牌 | 60 | 套 | |||
智慧工牌管理系统 | 1 | 套 | |||
安装服务 | 1 | 项 | |||
3 | 系统集成 | 集成服务 | 1 | 项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 申请人应具有本集成项目所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合法有效的销售权。如部分投标产品非申请人自行生产,则申请人应承诺具有对应所有产品合法有效的销售授权。
注:投标产品详见《附件1:设备清单》
3.1.5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国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资质视为有效。
3.1.6 软件合规使用权及销售权
(1)申请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智能工牌系统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智能工牌系统非申请人自行开发的,申请人应具备智能工牌系统的销售授权,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7人员资格
申请人配备项目队伍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申请人应对本项目所招标的所有产品及服务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3 申请人自2022年2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须具备1个金额达到200万元(含)人民币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合同标的应用场景应至少包括“监控大厅”、“会议室”、“调度室”、“指挥中心”、“智慧楼宇”中的一项内容或相关类型工程的应用场景。
注:证明文件应为:采购合同(如为框架协议,还须包含对应的采购订单)关键页及其对应的全部发票扫描件,其中业绩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为准。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6日9时30分至2025年3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
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32 |
联 系 人: | 鲁大博 | 联 系 人: | 张然、刘婧、鲍志凌、宗楠、杨洋、张铁军 |
电 话: | 010-58573200 | 电 话: | 1503418084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angran1.zgtj@chinaccs.cn |
网 址: | www.chinatelecom.com.cn | 网 址: | www.citcc.cn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设备清单
设备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1 | 4芯多模光缆 | m |
2 | 110语音配线架 | 架 |
3 | 24口POE外网交换机 | 台 |
4 | 24口内网交换机 | 台 |
5 | 会议系统中控系统主机 | 台 |
6 | 会议平板 | 台 |
7 | HDMI高清延长器 | 条 |
8 | 64进64出高清插卡式混合矩阵 | 台 |
9 | 32进16出数字音频处理器 | 台 |
10 | 1拖6鹅颈话筒 | 套 |
11 | 4K超高清拼接处理器 | 台 |
12 | 交互式多点触控系统 | 台 |
13 | 70寸电视 | 台 |
14 | 含智能终端(21台,白色)及鼠标(50个,白色有线) | 套 |
15 | 指挥调度专区5席位控制台 | 套 |
16 | 会议互助区9席位控制台(会议平台) | 套 |
17 | 专业监控专席19席位控制台(升降) | 套 |
18 | 会商专区3席位控制台(升降) | 套 |
19 | 变更操作专席14席位控制台 | 套 |
20 | 人体工学座椅 | 把 |
21 | 操作台定制配件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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