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食品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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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食品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 年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食品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4135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 年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食品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能源电动食品车(升降式配餐冷藏车)3辆,其中2辆需增加翻转式液压尾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食品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食品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
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书(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
一家应答人参加谈判);
4)所投产品必须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
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经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信息(须提供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应答人提供 202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
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6)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
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并提供近三年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证明截图须加盖应答人单
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0)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5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发送以下资料
至电子邮箱购买谈判文件:(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应答人名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京贸中心2604。联系人:***,18510400207。谈判文件
售价: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小天竺路9号北京国都大饭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小天竺路9号北京国都大饭店。
七、其他
1.项目编号:DFA-BS05-DL-20241357
2.谈判内容:采购人拟采购以下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新能源电动食品车(升降式配餐冷
藏车)3辆,其中2辆需增加翻转式液压尾板。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车辆的设计、制造、喷漆、出厂检测、吊卸、
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等,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运至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格的应答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
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书(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
一家应答人参加谈判);
4)所投产品必须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
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经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信息(须提供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应答人提供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
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6)应答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
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并提供近三年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证明截图须加盖应答人单
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0)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6.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7.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发送以下资料至电子邮箱购
买谈判文件:(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应答人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京贸中心2604。
9.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
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10.谈判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谈判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小天竺路9号北京国都大饭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街8街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联系人: ***
电 话: 18510400207
电子邮件:lz4949124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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