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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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C-A1-02QF-24160154),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 为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采购资金来自自筹。招标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所有合格潜在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限价:人民币260万元 2.2采购范围:
序号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数量
1数字化经营管 理平台软件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实现 预算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管 理、合同管理、审计管理、质量 管理、财务核算等核心职能全覆 盖1套
2操作系统满足自主可控要求的服务器操作 系统,三年原厂标准服务3套
3数据库满足自主可控要求的数据库管理 系统,三年原厂标准服务1套
4服务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技术需 求书。3台
5安全产品安全保密套件管理系统,三年原 厂标准服务,服务端1套,客户端 3套。1套
3. 项目建设周期 12个月 4. 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书内容。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及以上; (6)投标人不能为“三无”企业。(无实际注册地、人员无社保、注册资本无实缴金额)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成立时间3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记录。 5.4 从业人员全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9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发票为以投标人公司名称为抬头的电子发票(电子发 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6.3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资料: (1)已完成注册的页面截图 投标人须点击下方链接:http://user.gxzb.com.cn:80/ztb/unit/login/register.jsp 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将页面截屏保存,并按要求上传至“南方数字供应链”( https://www.cse-ssc.com)。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已签署的《保密协议书》及《廉洁协议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作为报名资料扫描上传至“南方数字供应链”( https://www.cse-ssc.com)。 6.4 购买方式: (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本项目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官网名称:南方数字供应链;网址:https://www.cse-ssc.com)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并办理企业CA)→进 入招标项目采购菜单→投标人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按照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到指定账 户)→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相关费用支付说明: CA办理费用:企业CA:500元/个/年,个人CA:200元/个/年;投标人在线注册即需要购买并支付企业CA费用(个人 CA可自愿购买)。 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费:500元/标段(标包),即参与一个标段(标包)收取一次费用。 (3)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上操作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的服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 9:00-17: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归档使用)须从南方数字供应链下载打印,请于 投标截止时间后寄出,寄至招标机构,项目经理收。 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可通过"中招互连"手机APP扫码加密或者通过平台办理的CA加密。如果投标人通 过手机APP对投标文件进行扫码加密,则在开标时必须使用同一个手机APP账号进行扫码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7.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7.3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和开标均在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线上 进行。 7.4 远程解密: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通过投标管家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远程解 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中招互连"手机APP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重要提示: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 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对交易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zhaobiao4bu002@126.com 传真:010-68464202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0205308002216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 附件Ⅰ.保密协议书(格式) 附件Ⅱ.廉洁协议书(格式) 附件Ⅰ.保密协议书(格式) 保密 密协 协议 议书 甲方: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7号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主管部门及甲方单位相关保密规定,因乙方参与甲方的采购项目,已经 (或将要)知悉甲方的秘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书。 甲乙双方就有关保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除了法律规定外,所有甲方以口头、书面、图像、音影、演示产品或其它任何形式向乙方披露的信息皆视为应保密的信 息,保密内容不包含已在社会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二、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任何形式的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 三、除上述规定外,乙方还不得将甲方保密信息做发表、泄露、使用、转让、广告、公示等其它用途。 四、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承担以下保密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事先对派出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和教育,选派政治上可靠的固定人员参加此项工作,并将个人与本单位签订的保密 承诺书交由甲方备案;所有参加此项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泄露所知悉的甲方秘密。 (二)严格遵守甲方有关保密管理制度。 (三)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工作底稿应统一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乙方留存工作底稿索引备查。 (四)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对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应自觉做到不问、不看、不记、不说。 (五)工作结束后,乙方拟出具的最终工作报告(或意见书)应接受甲方的保密审查,并经非密化处理。 五、甲方在合作过程中承担以下保密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选派专人对工作全过程进行保密监督和检查。 (二)甲方配合乙方工作的人员,有权对于乙方所提的与工作无关的其它资料和问题不说明、不解释。 (三)甲方负责保管好乙方的工作记录、工作底稿。 (四)甲方应对乙方拟出具的最终工作报告(或意见书)进行保密审查,并作非密化处理。 (五)向乙方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培训,使乙方增强保密意识,提高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保密防范能力。 六、未经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任何方式的复制。 七、除另有书面说明外,所有保密信息归属信息提供方,当一方提出申请后,另一方应退还所有保密信息。 八、前述条款中提及的保密信息不包括经甲方已书面同意披露的解密信息。 九、不论以任何方式终止本协议,乙方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保密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 十、双方承诺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约束遵守该协议,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在有效期内不得废除。 十二、合同双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保卫保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三、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若双方发生争议,则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 成,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乙方: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附件Ⅱ.廉洁协议书(格式) 廉洁 洁协 协议 议书 甲方: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7号 乙方: 地址: 为了加强采购项目的廉政监督制约机制,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质量和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 效益,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单位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以下 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 (二)双方在业务交往活动中(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做到诚信、廉洁、高效。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监督对方的在业务活动中的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权利和义务及时提醒、纠正和举报。 二、甲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 品。 (三)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亲友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 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住所或其他非办公场所接见乙方或其他与项目有关方面的工作人员。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私下协商或达成默契。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就项目相关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进入经营性高消费娱乐场所、外出旅游等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 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承包单位安排的妨碍公正履行甲乙双方合作协议的高额宴请、娱乐活动、外出旅游等活动。(六)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四、监督及执行 (一)甲乙双方互相监督,各自设立并公布举报办法,接受来自对方和群众的举报;(二)本协议由双方单位或各自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行。 (三)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本协议的单位或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批评教育或 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四)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服务完成后止。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中一份交本单位监督机构。 甲方: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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